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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事件点评

2012-10-02 08:18 作者:公民话语  | 3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小悦悦事件点评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辆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身上再次开了过去,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却都对此冷眼漠视,只有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0时32分离世。由此引发了网民广泛热议。

网民最为普遍的议论则是把矛头直接指向了冷漠的旁观者见危不救或见死不救,进而延伸为这是中国人的道德信仰的倒退,再就是文化发展方向的问题。

然而,任何事情都有其偶然性和必然性。对于这个事件,我和许多法律界人士一样,无不认为是南京彭宇案的持续影响所致。

彭宇案当年也曾引发了网络风暴,案情是这样: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则表示他是无辜的。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我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不知是何原因,后来自己却又莫名其妙的成了肇事者,成了被告。”彭宇继续说道。

而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则是: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6元。判决书中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拿着这个判决书,彭宇一脸郁闷地站在法院门口,显出一副无奈又无助的神情。这个明显的错误判决,遭到了法学界和律师界一致的抨击。彭宇本人也无法接受,就提起了上诉。上诉后却被长时间押下,一直都在消磨着公众的耐心。直到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两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在众多记者的追问下,才公开宣布,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这个说法让人坠入了五里中,怎么会出现这个结果?到底怎样的和解办法呢?却又让人不得而知。

对于这个案子,当时就有人预言:“不要以为一次小小的民事判决是小事,是小案,其实毒化的却是整个社会风气,是关系到每个人的社会公共道德。”

“彭宇案的影响会使中国人的道德水平倒退若干年,还不知道真正的影响有多大?”

以后出现了多起老人倒地,但是周围无人敢扶的事件。

今天从小悦悦事件来看,此案的影响是巨大的,深远的。

对于这两个应该有着因果的关系的事件,不禁使我想起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句名言:“一次错误的判决,有甚于十次犯罪”。从这两个事件来看,无不得到现实的体验。

我还想起毛主席的一句话: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干部。对于这句话,当代人也许存在着争议,但我是十分相信的。民众道德水准的落后是怎样造成的呢?这是人们都能想象得到的原因。

都是东拼西凑的文字,其他也没有什么了,权作我的点评吧!

2011年11月14日中午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495431/

小悦悦事件点评的评论 (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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