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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三公难”

2012-09-10 13:24 作者:陈宣章  | 3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闲话“三公难”

陈宣章

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但是,三公如“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为什么呢?

一、公开:

公开是公平和公正的重要前提,却是最难的。但是,并不是事事必须公开。公开是有前提的,不但有“隐私”,还有“隐公”。为什么有机密、绝密?为什么有“保密守则”?就是因为有“隐公”。“隐私”呢,简直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一个人违法,却可以以“隐私”而存在。例如:某人重婚,只要没有人告状,没有家庭纠纷,竟然可以长期存在;某人暗娼,即使打110,也被说成“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某人巨额资产来历不明,却可以长期逍遥法外……许多事情可以说,不能做;许多事情可以做,不能说。世界真奇妙。

公开原则的核心是信息公开和透明。可是,信息涉及利害关系,怎么能公开和透明呢?何为“政治机密”、“科学机密”、“商业机密”?如果一切信息公开和透明了,还要情报部门干什么?林彪叛逃时,带了大量“红头文件”,为什么?(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还有,大人物的“隐私”也是重要情报。在外国总统竞选时,除了“政策”、“政绩”外,“隐私”也是成败的筹码。对于有不良“隐私”者,必然要极力掩盖,防止公开;而他的政敌则要千方百计地发掘、揭露。

还有,现今社会除了白色收入,还有灰色收入、黑色收入。而且灰色收入、黑色收入远远超过白色收入。早就吵吵“处以上干部定期公布资产”,可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只有等到某某人外逃后,才会暴露问题。还有许多人合法“外逃,不了了之。

《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这里,首先已经“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而实际操作时,却有许多猫腻,否则哪里来那么多贪官污吏?

《行政许可法》中的“公开”是对政府的要求,其最重要的价值是建立透明政府、廉洁政府,保障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防止腐败。

二、公平:

公平就是人人平等,没有歧视,没有特权。但是,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每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不尽相同。平等只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平等。

以博弈来说,扑克牌、麻将牌等等就有一个得牌运气问题。即使是围棋、象棋等等还有一个先下后下问题。体育比赛也有天时地利人和问题。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不再脱离具体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物质条件抽象地谈论自由、民主、平等、博、公平、公正、正义和人权等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普世价值”的东西,而是把它们作为人类在现实的生产、生活中为摆脱自然关系、社会关系和各种思想关系的束缚通过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思维方式的变革和斗争实践而逐步实现的人类解放目标和历史过程,并且最终是把它们同工人阶级的革命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和对立最终实现无阶级社会的共产主义联系在一起来理论。

人类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自由民主、公平公正从来都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所决定而属于统治阶级所要求和理解的那种性质和水平,从来没有超出这种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从来没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真正平等拥有共享的自由民主、公平公正。

不同阶级理解的“自由民主”、“公平公正”和“正义”其含义是有根本区别的,其价值判断的标准也是根本不同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哪里会有什么共同的价值标准和“普世价值”呢?离开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物质条件抽象地讲自由民主、公平公正和正义以及人们生而平等的自由权力,说来说去它们对于劳动人民来说都没有超出资产阶级“自我意识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含义,甚至连现实自由的心理感受层面都成问题,这种自欺欺人的欺骗——马克思在真正创建马克思主义后是坚决反对用它们来欺骗人民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在真正的工人阶级政党领导下,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打倒了剥削阶级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取代了剥削阶级私有制,并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紧紧依靠工农兵群众对社会主义敌对势力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才可能确立和健全人民民主的民主集中制,而使真正属于劳动人民的民主自由、平等互助、公平公正得到落实和实现,而且一定能够通过人民大众改造社会的不断创新实践而完全实现。

《行政许可法》中的“公平”是对行政相对人而言的,公平最重要的价值是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避免歧视对待。

三、公正:

“公正”主要是维护正义,防止徇私舞弊。公平强调实质正义和实体正义,核心是平等的。公正强调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核心是无私和中立。

“公正”首先要有统一的标准,共同的规则;其次要有严格按照标准、规则判定的人;还要有对判定结果审定的制度与人。

“公平”是需要人来实现的,所谓“一碗水端平”。但是,由于“端”者本身处于一定的阶级地位、经济地位,常常会在“端”时发生偏差。奥运会中,都是国际级裁判,可是他们的偏差发生率很高。这里不仅有道德问题,主要还是利益问题。

人类社会从来没有“公平”过: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从来就是虚假的。孔老二说了大白话:“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即使是家务事,《红楼》第七十五回,贾赦说笑话,借针灸的婆子说:“不妨事。你不知天下父母心偏的多呢。”历代皇帝为了身后找接班人,对自己的儿子常常偏心,也常常引起你死我活的宫廷政变。

所以,事实上的“公平”是很难做到的。《行政许可法》中的“公正”是相对于行政机关而言的。它维护正义和中立,防止徇私舞弊。但是,事实是徇私舞弊很普遍。

公开、公平、公正不仅是《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由于公开、公平、公正各自都难以做到,所以,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三不公”。

“三不公”大多数是暗箱操作,偷偷摸摸,因为这些人嘴上往往是大讲“三公”,对“三不公”深恶痛绝。他们还要维持表面形象。“三不公”有不少是打擦边球,引经据典,证明自己的“三公”。当然,明火执仗地“三不公”也不乏其人。君不见奥运会上有些国际级裁判的表现,例如:中国女子自行车团体冠军被剥夺,又不敢放录像视频。

自从类人猿进化为人类,就继承了动物界的弱肉强食。人类社会从野蛮进入文明,本性没有进化,只是知道了掩盖野蛮,多了一片遮羞布。生产力的发展远远不及武器的发展。放眼世界,世界警察不维护和平,专门挑拨离间,制造事端,从中渔利。强盗倭寇霸占别国领土,还强词夺理。不但争夺国土,还争夺领海、地下、太空。联合国何时“三公”过?

一方面是多少亿人民没有饭吃;另一方面是国际吃热狗大赛,几分钟内塞进60多个热狗,再到医院善后处理。这大概也是对“三公”的莫大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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