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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社会生活中的悖论”(二)——幸福指数悖论

2013-11-10 11:20 作者:陈宣章  | 9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闲话“社会生活中的悖论”(二)

陈宣章

二、幸福指数悖论

“幸福感指数”概念起源于30多年前,最早由不丹国王提出并付诸实践。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它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实判断,又是对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它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心理体验。而幸福感指数,就是衡量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值。

近年来,美国等发达国家开始研究幸福指数,并创设不同模式的幸福指数。人们认为:幸福指数是体现老百姓幸福感的“无须调查统计的”反应,是挂在人民脸上的“指数”。 20世纪60年代晚期到80年代中期,人的主观幸福感测量成为心理学的热点研究领域。

人们以GDP、GNP衡量国富、民富的标准;以百姓幸福指数衡量百姓幸福感的标准:监控经济社会运行态势,了解民众生活满意度,并以此作为社会发展和民心向背的“风向标”。但是,幸福感是社会心理体系的一部分,受诸多复杂因素影响,包括:1.经济因素(就业状况、收入水平等);2.社会因素(教育程度、婚姻质量等);3.人口因素(性别、年龄等);4.文化因素(价值观念、传统习惯等);5.心理因素(民族性格、自尊程度、生活态度、个性特征、成就动机等);6.政治因素(民主权利、参与机会等)。对主观幸福的理解还涉及许多分析层面,包括认知与情感、个体与群体、横向与纵向、时点与时段等等。在主观幸福感与社会心理体系诸多因素和层面之间的密切联系中,心理参照系、成就动机程度和本体安全感十分独特而重要。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的世界观和幸福观。(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世界观和幸福观。毛泽东:“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为人民服务》)人民英雄纪念碑碑身正面(北面)镌刻毛泽东题词“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鎏金大字;背面是毛泽东起草,周恩来题写的碑文:“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人民英雄们(尤其是无数无名英雄们)幸福吗?这是那些用形而上学、形式逻辑化的主观思维方法研究幸福指数的学者无法理解的。

毛泽东:“白求恩同志是加拿大共产党员,五十多岁了,为了帮助中国的抗日战争,受加拿大共产党和美国共产党的派遣,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去年上到延安,后来到五台山工作,不幸以身殉职。”“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的精神,每一个中国共产党员都要学习这种精神。”“我们大家要学习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白求恩幸福吗?这更是那些用形而上学、形式逻辑化的主观思维方法研究幸福指数的学者无法理解的。

2011年5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该组织34个成员国进行11个大类(收入、就业、住房、教育、环境、卫生、健康、社区生活、机构管理、安全、工作与家庭关系以及对生活条件的整体满意度)因素的重要性进行排序,然后得出幸福指数用来衡量民众对生活的满意度,并在成员国之间进行比较。结论:较幸福国家倾向较富裕,但收入与幸福并无必然关系;良好精神及身体健康、稳定家庭和婚姻、工作保障等为幸福要素。

日本在可支配收入、工作状况、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得分均超过平均数,但民众普遍自我感觉“不幸福”,仅40%的民众对生活满意。调查发现,日本失业率极低,在15-64岁民众中,70%的人有稳定收入,而34国平均数仅65%。日本人常抱怨工作时间太长(平均一年工作1714个小时),但34国平均数为1739个小时。日本人平均预期寿命为82.7岁,为34个国家中最高。可见,客观数据与主观感觉之间有明显差距。

研究者们用不同的衡量标准和对比模式公布全球143个国家、地区“幸福星球指数”的排名,结果五花八门。幸福体验的个体特征决定了不同个体的幸福感具有不同的含义,幸福体验的文化差异特征则决定了不同群体的幸福感含义也不尽相同。在歧义丛生的幸福概念(其实就是不同的世界观和幸福观)下考察幸福指数,失去了对幸福感进行描述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也就失去了研究的可操作性和现实价值。

尽管幸福指数的倡导者们以GDP指标为靶子,但认为幸福指数可完全取代GDP的想法却十分幼稚。GDP(尤其是人均GDP)尽管存在着诸多缺憾,但仍被认为是体现国民经济增长状况的重要指标,并被作为体现民众客观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国外研究发现:过去40多年里,美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呈加速增长趋势,但美国民众的幸福感却没有明显变化。西方一些研究表明:个人收入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倒U型的关系。这是以西方社会较强的综合国力以及居民较高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为前提的。

美国经济学家P•萨缪尔森提出幸福方程式:效用/欲望=幸福指数。欲望是一种缺乏的感觉与求得满足的愿望,从下至上分五种层次:1.人的基本生理需要;2.安全需要;3.归属和的需要;4.尊重的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效用也是一种主观感觉,是从消费物品中所得到的满足程度,是对欲望的满足。效用的大小因人,因时,因地而不同。所以,幸福方程式得出的结果也是因人而异,即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不是客观分析。

近年有人提出一门新学科:幸福学。其目的是帮助人们找到实现幸福最大化的途径。首先,这是以个体为对象的。在工业社会,幸福与效用的矛盾还不明显;但对于信息社会,这就造成了根本误导,有钱不等于快乐,GDP不等于幸福。这就是幸福与效用矛盾的突出表现。

客观世界是辩证唯物的,我们主观思维方法也应该是辩证唯物的。幸福指数的倡导者们实质上是客观实在的辩证性与主观思维的形而上学性、形式逻辑化方法的矛盾的集中表现。幸福指数悖论是一种形式矛盾,即某些特殊思想规定的产物,它们就不可能直接反映事物的辩证性质;因而不能把它们说成是“特殊的客观真理”,而只能说它们是“歪曲了的真理”。

幸福指数悖论可休矣!2013.11.10.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594880/

闲话“社会生活中的悖论”(二)——幸福指数悖论的评论 (共 9 条)

  • 拾荒雨季凉
  • 大浪淘沙
  • 剑客
  • 飞翔的鹰耿彪
  • 上善若水
  • 无边潇潇
  • 晓梦芳菲
  • 今生依梦
  • 平凡选择权

    平凡选择权“幸福始终是充满缺陷的”亦如“生活本事得失平衡的艺术”,物质存在的客观实在性下,意识形态的主观感受更是个具其意,千差万别,并非任何一客观尺度所能度量和权衡的!很棒的文章!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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