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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真的一样

2011-09-11 14:46 作者:陈宣章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像真的一样

陈宣章

最近媒体热门:扶跌倒老人被赖问题。这是匪夷所思之事,却客观存在并引起广泛关注。这事情不是“碰瓷”,老人的确跌倒爬不起来,常人一般都会产生恻隐之心去搀扶。谁知道会“被赖”,即使有监控录像或旁证洗脱罪名,还人清白,也是“惹不起”,更不用说无妄被冤枉惹得一身骚,赔上医药费、营养费及各种费用,还要官司缠身,耗费大量时间。严格来说,这也是一种“诈骗”。

诈局古已有之,而且千奇百怪。小打小闹有之,巨额大案更是轰动一时。其中有一例:一个乞丐老妇,被“富商”“误认为”是失散多年的“母亲”,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供着。一段时间后,乞丐老妇“像真的一样”自以为是“富商的母亲。”一天,“富商夫妇”领“母亲”去珠宝店买首饰,左挑右挑认准了一件极其昂贵的首饰。因为钱不够,“富商夫妇”留“母亲”在珠宝店,自己坐轿车回家取钱而一去不复返。查案结果:“富商”是骗子,“太太”是雇用的妓女,别墅、轿车都是租的。

任何骗局要想成功,必须“像真的一样”。现在警方、媒体、学校、居委会等等都在进行“防诈骗教育”。不管是电信诈骗、街头诈骗、“碰瓷”诈骗、集资诈骗……骗子都装得“像真的一样”。这就需要事前“踩点踏实”、“收集信息”。可是,个人信息常常被机构出卖,因为每个人在社会上常常会因为办正经事而使用信息,例如:存钱、办卡、装电话、买保险、购飞机票、旅游参团……所以就有人利用职权“出卖”客户信息。骗子有了若干信息,就会使骗局“像真的一样”。如果其中出现一丝纰漏,骗局不攻自破。有人接到电话:儿子被绑架,索要大额赎金。结果他还没有结婚,根本没有儿子,于是骗局失败;有人接到电话:老婆急病住院,急需交押金。他给妻子打手机,妻子在正常上班,于是骗局失败;有人接到“警方”电话:银行账户有问题,必须转到指定“安全账号”。只要马上去银行核实,骗局就不会得逞……所以,识别骗局的最好方法就是“核实”,不要着急。

被骗对象为什么以老年人为主,他们的社会生活经验应该很丰富?因为他们一贯诚实处世,常常“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缺少防范意识;有的则是一贯清贫,省吃俭用,容易被“小便宜”引上钩;有的因为一贯善良,对别人的痛苦、灾难产生恻隐之心。(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古人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用脑想一想,多问几个为什么,受骗上当的事情就会少很多。

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其实,客观事实也许更复杂。“耳听为虚”最典型的是口技。曾经读过一篇文章,就叫《口技》。其中,口技者在屏风后面表演,模仿各种声音,惟妙惟肖。最后,传来“失火”的各种声音,很快使听众大惊失色,起身救火。突然,一声“惊堂木”,所有“失火”的声音立即消失。原来都是口技者的表演。

“眼见为实”在现实社会中也大打折扣。以前苏州塔陵群案中,塔陵公司出示的三级红头文件(批文)“货真价实”;各种文件都有政府部门的红色公章。结果是几十万人受骗,拖延十年才返回本金。塔民经受多方面的损失和痛苦。

现在的假货形形色色,常常“以假乱真”,难以分辨。被骗的不仅是人民币,还有外币、实物、身份证、甚至“大活人”。一个女硕士竟然被骗卖到偏僻山区为人妻,更不用说拐骗小孩了。我总觉得:打击力度太小是骗局屡屡出现的原因之一。据说:新加坡对小偷的惩罚很是严厉,偷窃行为轻者罚款、坐牢,重者施以鞭刑。据说鞭刑非常残忍:鞭子是特制的;还要涂上一种特殊的药水;每次鞭刑都有验刑官对鞭刑效果进行查验,不合格还得重打。所谓的合格就是要达到某种程度的皮开肉绽。那个药水据说会让人痛上加痛,而且会延续很长时间。一般人一次只能打一鞭,如果他的刑罚是多鞭的话,那还得分几次打,等前一次的伤口好差不多了再打下一鞭,不然人是受不了的。据统计,接受过鞭刑的人再次犯罪的几率很小,大概就是因为那个痛苦实在难以忍受。新加坡法律的威慑力还在于其“铁面无私”和不讲人情。而且媒体的各种宣传非常成功:全世界都知道不要在新加坡犯罪。

相反,我国警方抓获假人民币案(甚至巨额)的犯罪分子,从来没有媒体报道如何严惩。对于一般的诈骗犯更是是过于宽大。不从源头制止,何以根治?那些为诈骗犯提供信息的人也没有见过严惩。

以上言论“像真的一样”,可是有什么用呢?执法者们是无动于衷的。骗局还是一个个“像真的一样”,被骗的百姓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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