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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刀万剐

2011-03-15 15:21 作者:黄可祈  | 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本来以为,我虽然不是什么伟人,可至少是一个“需要被的人”,人们会偶尔地想起我,问我冷不冷饿不饿,当在外地打电话来的时候,也会顺便向家里人问候问候我的生活过得如何身体又如何,像家里有一个垂死之人,会有在外的人打电话来问一下要死了没有。

幼时从不意识到这些,当真留心这些时才知道了“真相”,原来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不曾有谁看得见我。但同时也明白了,像我这样的人没有福气被关心,正由于是一个“需要被爱的人”,才得不到他们的爱。

每一次在纸上写下什么,都不会有人想要了解我在写什么。其实,我毫不介意他们窥探我的“隐私”,而是故意要他们发现我的“隐私”的。

心里憋了十几二十年的苦楚,有些时候鼓起勇气要让他们听一听、知道知道,可哪一次不是“好了好了,我们知道啦”地敷衍了事便是直截掐断我的话或拔腿就逃的?

经常看到谁在诉苦而另一个人在安静地倾听,并不显得不耐烦,才以为或许我也可以诉一诉苦,否则没有这个胆量。

很多次,就在他们对面流泪,他们也漠然处之,最好的态度便是骂道“神经病,好端端的总是哭”。(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出了什么小风波,我永远是错的,他们永远是对的。我声音不及他们尖利、高亢,语速不及他们快,力度不及他们大,阵势也不及他们浩荡。

父亲很久以前,无缘无故地骂过我是妖精转世的。为什么是呢?他为什么这样看他的女儿?我虽然不是无欲无求,但我从来只是任人摆布的。我害了谁?我做过什么令我不得好死的事?是我不选择自行了断而拖累了他们吗?

我本来也以为,一个残疾孩子,他(她)在别人眼里的的确确是残疾人,但在他(她)母亲心中并不是残疾孩子,而只是她的孩子。可我母亲,尽管念在我是从她身上割下来的一块肉、她比任何人都更与我亲的份上,还是舍得无时无刻想着我是一个残疾人这一点,在对待她所有的孩子方面,没有尽量地不被任何人发觉地多给我一点什么,而是恰恰相反。

那次,父亲回家的时候,手里拎着几个鸡蛋,话说是用什么方式弄熟的不是煮的,吃了能滋补,总共四个。既然是很补的,那三个健康活泼的孩子一人一个都不够,更不能让其中一个给我吃,让我浪费了。母亲在厨房里把鸡蛋张罗给他们几个,一边低声说:“要不就别给她了,还是你们吃吧。她吃了也是……”我在外面(我一生只在两个地方之间来来往往,一个是白天所在的大厅,一个是晚上进入的房间。从小到大,一直跟大姐一样,每餐都在大厅里吃。除此之外,我还跟大姐一样,被勒令专用一副碗筷杯勺,不与他们的金杯玉盏一起洗也不与之放到一块,似我们实际上是传染病患者。大姐倒是逆来顺受似的,我却缓缓地才做出反应。不过又能怎样?反抗多次,始终是别人拿那碗盛饭盛菜再端来给我们吃。)听得清清楚楚,愤怒到极点却并没有流泪。不知干嘛,居然还是送了一个鸡蛋给我。我用勺子把鸡蛋铲出碗外,滚到了地上。他们应该心知肚明为什么。

那一年,小叔一家人回来给我们拜年的时候,给我们炫耀了他们拥有的奢侈品——照相机。我们三家人,经济状况是伯最差仲中等叔最好的,小叔家最先拥有买相机的能力。二叔一家人逢年过节也全都有回家,一堂三代全都聚集了,小叔号召大家把家里能坐能站的家具都搬至大厅的中央排列好,等一下要来拍几张全家福。确实动员了所有家具,他们布置的时候,我只能坐到冰凉的地上。坐的坐站的站,可他们没有给我安排“戏份”,全家总共21人,我却没有出现在照相机面前(当然,大姐更不消说了)。

我俩不曾照过一张相片。别些时,几家人凑到一起时,也经常有谁带来了一部数码相机,一帮年轻人一个个轮流与其他几个照合影,奇迹般地也会有一个坐到我这里,搂着我然后叫别人给我们拍一张。不过,不晓得那人是故意不按快门,还是将照片洗出来时没有洗有我的那一张,每回送那些照片过来,总不能看见自己在相片里是什么摸样。

什么是一家人?不是一家人不能出现在全家福里么?我、大姐跟他们也不是一家人?

哥哥经常在别人面前说少了一个他的家庭成员,而“漏网之鱼”便是我。

家里剩下我与另一个人,来了电话,被问家里还有谁在?任何的另一个人都回答“就我一个人”。

所有所有这些就算了。我忍受的最痛苦的酷刑之一,便是逢有之前不曾来过我们家的人要来的时候,他们就忙里忙外地准备把我搬到房间里藏起来,说不能让谁看见,一看见就到处说,被人知道笑死了!

带了同学、朋友来,一见我在大厅里,立即直截领进自己房间去。

从还不懂何为尊严的孩童时期直至自尊而敏感的大人。每一次当他们对我施行这种酷刑,我都难受得嚎啕大哭并一边说出我心里的凄凉、怆痛,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我!

不能被发现这个家里存在着一个残疾人的原因,其中一个是担心哥哥将来要娶亲会受到阻碍。很明显,怕传到那位可能成为我的嫂嫂的人耳朵里,她因不肯挑起照顾我的一部分责任而不肯嫁过来。说来教人疑惑:我的存在除了能改变我母亲的命运以外,还会影响谁的一生?

倘使不会,我的存在会被人笑死又是怎么回事?莫非我是在外为非作歹的恶人或伤风败俗的娼妓?

替我着想么?残疾自不是光荣之事,但也并非丢人的事,即使心灵会被那些目光所伤,这受伤的终究是残疾者本人。既然如此,要不要留下来,他们得征询我的意见,不能强行“替我着想”。在别人伤害我之前,他们已经伤害了我。

最近的一次是在去前年。我已经20岁。

这件事上,最“尽职尽责”的,便是奶奶、父母、二婶、小叔和那个哥哥。

部分外人也相当“有爱心”。如邻居家的婶婶知道了我家会有陌生客人来,总积极、负责地跑来提醒我进去躲一躲。

二叔的工作伙计来找二叔,在大厅里等,就我父亲接待着他,而我理所当然也在大厅里。那人与我对望一眼,低声跟父亲谈论起我来。了解我自小就这样,听见他说:“在小时候为什么不那个?”

……

没关系,没关系。我在意的是自家人如何待我。

2011年1月13日18: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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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风凛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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