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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鉴赏》第13章(汪译赫尔曼01)

2016-06-23 07:15 作者:汪德均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第13章

弗莱希曼太太房前,黄色的连翘花迎风起舞;阿特舒勒这边,紫色的杜鹃花团团簇簇。几天晴朗的日子,就能如此意浓浓,真令人称奇。我走上台阶,按响了门铃。

莉开了门,认出是我,顿时笑逐颜开。

“你好吗,亲的?”她依然穿着露丝去世那天的一身:便裙和毛衣。“前几天葬礼时我还想打电话给你来着;很不错,全是他侄儿操办的,简单,但特别庄重。”

“但愿葬礼以后,你也能安宁一些,”我说道。“能多一些安宁是一些。布鲁诺回来了吗?”

她摇摇头,眼神忧郁起来。“我一直留心着,可都过去一周了。”她把门开大了一些。“请进。”(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我瞥了一眼屋里:蕾丝花边的网眼垫子,黑乎乎的沙发——阴暗的房间!于是就待在门廊里。“发生了这么多事,我要说的可能很微不足道,”我开口说。“那天我帮露丝处理辛克莱先生的纸箱子的时候,掉了一只耳环。”我指了一下耳朵。“我不想打扰您,可那是我女儿送给我的礼物。”

她的手抚上了胸口。“噢,天哪。”

我清了清嗓子。“我想问问,您是否有露丝家的钥匙?”

她点了点头。

“我可以……我是说,您觉得我可以进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她拍拍我的胳膊。“我去拿钥匙。”

我转身走下台阶。“是否先给露丝的侄儿说一下?我不想让他认为我擅自进屋。”

“噢,别介意,”雪莉说道。“他说过,一切由我做主;其实,他来都没来过这儿。”

“这么说来,他没来查看过露丝的遗物?”

“没有。事实上,没人来过这儿;自从……自从……”她双唇紧闭。“我这就拿钥匙吧。”

我觉得自己很不地道。

窗帘是拉下来的,遮住窗外的大部分光线,一股霉臭味儿迎面扑来。我装作寻找耳环。“可能是在拖着纸箱下楼时掉下来的。”我趴下去,双膝跪地,伸出手仔细查看着楼梯附近的地板。“您看见什么了吗?”

雪莉弯下身子,眯着眼睛。“那只耳环是什么样子的?”

我指了一下一只耳朵;耳朵上夹着一只小小的蓝白色调韦奇伍德[1]

风格的耳环。另一只就在我的沃尔沃前排座位上。不过,这对耳环的确是蕾切尔送我的礼物——这可不假。

“很抱歉,亲爱的。我什么都没看见。”她直起了腰杆。

我叹了口气:“我也没有。我想上楼看一眼,可以吗?”

“去吧。我在厨房等你。”

砸脑袋的房间依然是我记忆中的情形。床,梳妆台,书桌,壁橱,还是那天的样子。地板上空空如也。没有纸箱,也没有金属盒子。拉开书桌抽屉,什么也没有。壁橱里面,也是空的。我趴在地板上,查看床下面。除了灰尘裹成的小毛球,别无他物。我起来擦了擦身上、手上的灰尘,朝着楼下叫道:

“还是找不到。”

“真可惜,”她回答道。

“我想看看露丝的卧室,行吗?或许——”

“当然可以。”

我穿过厅堂,到了露丝的卧室,开了门。

房间里,窗帘遮住了光线,床上盖着一床锦缎被盖,墙脚是一把活动睡椅,睡椅上铺着丝绸软垫。简直是诺玛·黛丝蒙[2]

的闺房。我细细查看了壁橱、抽屉,甚至床底下。只发现了一些过期的《犹太人新闻报》,一卷白线和一瓶红色的指甲油,但没有纸箱,也没有金属盒。

楼上还有一个小房间,比橱柜大不了多少;里面只有一个烫衣板,两个空洗衣篮,一台老式的辛格牌缝纫机,边上有轮子的那种。没有纸箱,只有一只蜘蛛在地板上懒洋洋地爬行。我只好下楼。

“运气怎么样?”雪莉拉开厨房的窗帘,明艳的阳光立即透过百叶窗涌了进来。看到她憔悴的面容,我突然意识到这件事对她来说多么痛苦

我摇摇头,感到更加内疚。

“真不幸。不过,你要知道,我敢肯定,如果你把实情告诉女儿,她会理解的。”

她把手伸到洗碗池下面,掏出一块海绵和一罐餐具洗洁精,然后把洗洁精喷洒在池子里,开了点儿水,开始用力地擦洗那个碗形的池子。

“可能你说得对。”我迟疑了一下,又说:“除非……”

“除非什么,亲爱的?”她向下擦洗着池子四壁,然后用水冲洗。

“除非我走后有人来过,拿走了它。”

“你说的是露丝走的那天?”我点点头。她双手停下,皱起眉头:“就我来过。”

我斜靠在桌子上。“对呀,我忘记了。你来喝过咖啡。”

她转身向着我:“是的;不过我并没有看见你的耳环,当然也没去找。”

“还来过别的人吗?”

“我记得应该是没有。”她小心翼翼地拿起海绵,结果还是有几滴水珠滴到了地板上。

“对,我记得清清楚楚,没人来过。绝对没有。她转身继续清洗。

“这么说来,我是大约三点钟带着纸箱离开的,我前脚走,你后脚就跟着来了,待到——呃——大约四点?”

“对呀。”她用洗碗帕擦干双手,然后折好帕子,放进了碗柜。

“然后我回来发现露丝是在大约四点半,”我接着说。“这就是说,除非有人在这半个钟头之间来过——”

“那只耳环对你来说,肯定是意义非凡吧。”她的脸色柔和下来。

我两眼一眨:不能再说这个话题了。“算了,不就是一只耳环吗?咱们还是走吧。”

她笑了笑,环顾一下露丝的厨房,好像这是她最后的告别。那一刻我明白了:她的打扫和清理,是对老朋友最后的悼念

回到车里,我拢起了一绺头发。从我离开到返回发现露丝的尸体,只有雪莉去过露丝·弗莱希曼家,即使有别人,也只可能在四点到四点半之间。那以后没人进去过。但我离开时,有两个男人一直潜伏在露丝的屋子外面,再以后就是本·辛克莱的纸箱不见了,而且露丝·弗莱希曼也死了。

记得卡尔·荣格[3]

说过,巧合之事,必有缘故;越是违反常理的巧合,越有可能并非偶然。我不能证明荣格的观点,但我觉得,发生在我家的盗窃案并不像是随机发生的,而且弗莱希曼太太独自在家的半个小时也值得注意。有人急于想要本·砸脑袋的遗物,不惜擅自闯入;当时露丝·弗莱希曼正在屋里;一小时后露丝就死了。

我竭力回忆,想要记起潜伏在露丝家外面坐着两个男子的那辆车。浅色……很旧的,好像是一辆卡特拉斯。我掏出手机,开始摁奥马里的号码,接着又断开了。他会问我要证据,可我并没有,就连那辆车的具体情况也说不出。

于是我打开电话查看留言。有一条来自凯伦·毕晓普;她是我的客户,中西部互惠保险公司的。他们的服务器肯定是出毛病了。她说收到了我的邮件,附件里的脚本却没有。问我能否重发。

我现在全靠电子邮件:收发视频节目脚本啦,与人交换意见啦,各种副本抄本啦,甚至发票等等;而且几乎所有的调查都依靠网络。除了入门阶段遇到过一些麻烦,现在我一般都能避免技术性的故障。因为常常听到一些网络安全事故引起的麻烦,所以我对于网络空间始终都怀有一丝戒心;这就有点儿像是对一个所爱的人,你总是觉得他有某种阴暗面,但还未见到过。但愿此刻并非这种情况。我发动车子向北驶往图伊大道。就在我向西转向艾登斯的时候,哺哺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他也给你发邮件吗?”

砸脑袋居然还要给别人发电子邮件!是哺哺在帮他。或许哺哺知道一些内情。我立即调转车头。

站在大理石柜台后面的那位图书馆工作人员,此刻正与一位白发男子聊天;白发老者一手握着拐杖,另一手抱着一摞书。墙上的挂钟刚好过了三点。我四下看了看,哺哺不在。图书管理员有关天气的长论一完,白发老人便一瘸一拐地从我身边走过去了。

我连忙靠近柜台,彬彬有礼地问道:“请问,您今天见到哺哺了吗?”她把夹鼻眼镜往上一推,盯着我。看来,她简直没认出我。“谁?”

“就是戴着乔治城棒球队帽子和金色耳钉的孩子,爱玩电脑的那个?”

“哦,你说的是克拉伦斯呀。”她让夹鼻眼镜掉下来一些。“他今天没来。”

话说完了,我还站着不动,想着她还会说一句寒暄的话,但她一声不吭。我把电话号码给她,请她下次见到哺哺时交给那孩子。她转过身去。

走到外面,烤羊肉串的香味把我引到了大街的转角处。我买了一份希腊烤肉卷,夹上洋葱和西红柿,吃了起来。我正擦着手上的油脂,突然看见一个黑人少年穿着运动服、头戴乔治城棒球队帽子、背着背包,行走在两辆小车之间——正是哺哺!我连忙跑出餐馆,边跑边挥舞着餐巾纸。

他向对面冲去,似乎估计到我要找他,而他并不想蹚这趟浑水。

“哺哺,等一下!”我弯来绕去地穿过车流,跨过了大街。

他显出犹豫的神情。

我必须想出妙招,而且要快!

我一边使劲儿把嘴里的东西吞下去——这儿有个1000美元的东西呢——一边掏出砸脑袋的那个芝宝打火机。“我有样东西要给你。”接着举在手里。“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阳光下,手里银光闪烁。他眯起双眼。“打火机,老兄。”

“不错;不过这可不是普通的打火机。仔细瞧瞧。”我递给他。“看见那雕刻的图像,那个男人靠着路灯杆子的吗?他怎么会拼命似的斜靠在那儿?”

他皱起了眉头。

“这叫‘醉汉’,是芝宝打火机,最好的产品。这上面的图案是最早出现在打火机上的,有六十多年的历史了。”我指着上面的首字母缩略语:“看看这几个字母。”

他眯着眼看。“SKL。”

“知道这是谁的吗?”他耸耸肩。

“是本的。本·辛克莱,你的朋友。他的真实姓氏是‘斯库尼克’,绰号‘砸脑袋’。”

“砸脑袋?”

我拍拍自己的脑袋。“他以前专打别人的脑袋。”

“靠!”他打了一个响指,然后从背包里的一个烟盒中抽出了一只皱巴巴的酷牌香烟[4]

,接着啪的一声打燃芝宝,把火焰凑到嘴上的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你说他曾经是街头混混?”

“什么?”

“你知道的。他自己的帮派?”他向我这边吐出烟雾。

我点点头。“不错。”

他把香烟捏在手心里,手掌握成杯形。“什么地方?”

“郎代尔。”

他眉头皱得更深了。

“城西一带,这儿以南。可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和哪些人混在一起?”

我不置可否地抬了下肩膀。

他把香烟扔在地上,再踏上脚。“你来就为把这交给我?”

“我觉得你会珍惜的,因为你是他的朋友,而且这东西值不少钱呢。”

他歪着脑袋,似乎知道这事儿并不那么简单。“你想要什么?”

“这个……的确有点事儿,”我承认道。

“嗯。”

“我需要你帮个忙。”然后提到他曾经说过砸脑袋发电邮的事。

还没说完,他就往后退。“没门儿。我不做告密者。”

“哺哺,我知道你讲义气。可是发生了些事情。弗莱希曼太太,就是他的房东,不明不白地死了。就在我去的当天。”他把脸转向一边。“我把他的衣物放进了我的车子。说来话长。总之,我带回了家;几天以后就遭到了入室盗窃。本的东西被盗了。”

他把玩着打火机。

“我想不出谁会要那些衣物,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但我觉得肯定和本有关。”

一辆小车呼啸而过。哺哺猛地抬起头来。一辆厢式货车又从旁经过,然后是一辆褐色的卡特拉斯,里面有两个身影。我心里一跳,目光追着那辆车,直到它转过拐角。

“干吗跟我说这些废话?”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停下,我开始责备自己,你简直患了妄想症。“我……我记得你说,他一直在图书馆给别人发邮件,就想着或许你能帮我。”

他手握打火机,仔细查看;然后看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夫人。就算我知道,也不会给你说。”但他的声音中浸入了新的东西:要么是反抗,要么是恐惧。

“听着,”我说,“我知道你不应该说出本在图书馆的事情,我肯定会守口如瓶。不过我需要知道具体情况。”

他背起包开始走开。“求求你,别走。我吓怕了,哺哺。我和我女儿住在一起,就我们两人;闯入我家和露丝家的是同一伙人。他们可能与露丝的死有关,他们也知道我家住哪儿。要是他们再来,我该怎么办?”我听见自己声音中的绝望。“我必须采取行动,警察压根不顶用。”

“这你倒说对了。”他边说边走。

“哺哺,我并不指望你会在乎我或我的女儿。可本是你的朋友,他无论做了什么对他来说都是很重要的,重要到90多岁了还要学会上网发邮件。那么现在,好啦,我不知该怎么给你说,但我一直认为,他需要我们的帮助,尤其是你的帮助。”

他停住了脚步。一辆金属外壳的油罐车从旁驶过,圆筒形的车身反射出他波浪起伏般的蓝黑色身影。他转过身来:“我不知道他究竟干了些什么,只知道他很害怕。”

我看出他脸色中的恐惧。“他怕什么?”

“他说,有人发现了他,要弄死他。”

“有人要杀死他?”

“还说他的时间不多了。”

我看着街对面的美国退伍军人协会大厅门口;刚才在图书馆见到的那位老人一瘸一拐地走了进去,一只手臂下面依然夹着那一摞书。“你是说由于他发了邮件而被人跟踪?”

他不看我的眼睛。

“他给谁发邮件?”

他摆摆头。

“好吧。只说一个名字行吗?只说一个接收他邮件的人。”

他瞟了我一眼。“CIA[5]

。”

“砸脑袋给中情局的人发邮件?”这孩子在糊弄我吗?“我不信。”

他耸了耸肩。

“你得证明这是真的;帮我进入他的电子邮箱。”

他一下子愣住了。“你疯了吗!”

“听着!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这事儿可是非常严重;如果不是,我还是需要知道谁偷走了他的东西,为什么要偷;然后我才能报告给警方。”

他把打火机插进了衣兜,转过身去。该死,我又说错了话!“他是你的朋友,哺哺;他需要你的帮助。他的用户名是什么?”

又一辆货车轰隆隆地驶过克拉克大街。两个孩子经过我们身旁,其中一个说:“厄尔克[6]

怎么跑出来啦?”

另一个笑道:“说什么呀?他又没戴眼镜!”他们看着哺哺,相互击掌,不久便消失在了街边。

哺哺的嘴唇抿成一条线,脸色冷酷起来。

“哺哺?”

他看着那两个孩子消失的方向。“BENS,”他慢慢地说出。“就像他的名字。”

“密码呢?”我低声问。

“GIJoe。”

我倚靠在一辆车上。“想和我一起查看吗?”

他摇了摇头。“不行。她会抓住我——”他朝图书馆点了下头。“那我就永远进不去了。”

我明白了。图书馆就是他的避难所,即便入场券过期,他也不能扔掉。

“谢谢。”我伸出手去。

他向四周看了看,确信没人盯着,才与我握手。

[1]

韦奇伍德(Wedgwood):英国著名高档瓷器品牌。台湾译作“玮致活”。

[2]

诺玛·黛丝蒙,1950年上映的好莱坞影片《日落大道》中的主角,葛洛丽亚·斯旺森扮演过气的无声片影星诺玛,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似被臣民遗忘的皇后般自我中心的角色。

[3]

卡尔·荣格(1875—1961)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的始祖。

[4]

Kool,日本香烟品牌,以薄荷居多,香烟盒子呈绿色,在日本是大品牌,日本便利店中很畅销。

[5]

美国中情局:中央情报局)是美国最大的情报机构,成立于1947年,现直属美国国家情报局。

[6]

美国情景喜剧《凡人琐事》中的书呆子,是个黑人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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