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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香的月亮

2014-01-14 10:15 作者:菡萏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熏香的月亮

文菡萏

《熏香的月亮》是苏麦的单曲专辑。初看这几个字就很惊艳,以花入,月亮有了诗意,有了香味,色可以变得妩媚绵软,岁月亦带着丝丝的甜意。十八年前的月亮犹在,只是熏了时光的花香,仰望中,一切都朦胧可起来。

读红楼喜欢黛玉,因为她随意自然,以花入诗,生命与生命之间就多了感动,便入了心。不能说不喜欢宝钗,但一个外表鲜艳,内心枯萎的人,即便是以花入药,生命总端着,入戏不入心,便也输了可爱。女人一定要爱花的,因为一朵花香沁入血脉的女子,足可以袅娜掉许许多多岁月的沧桑,足可以让疲惫渐老的容颜温软出一层清清白白的光。

读张爱玲的小说,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不知张爱是何人,只是不经意间随手翻起,便不忍再放下,那份平实的美,那份朴素中的华贵,是少见的。不得不叹一句,噢!平庸的生活怎可以这般梨花似样丝丝入心,人性怎可以这样一层层冷漠抽离,于是便有了相见恨晚,心爱至极之感。

一次无意间行走,看到幽幽的日志《我眼中的张爱玲》,陡然间,生出诸多感概,便留了许多话。说起了曼桢那件粉红色的旗袍,那是曼璐出嫁后,曼桢终于可以脱去死静的蓝布大褂,穿得鲜艳些,灰暗的日子,一下子多了一抹晴朗的生动;说起了曼璐绿色旗袍腰部上,那五个黑隐隐的手指印。那是一种无奈粗俗的生活,交叠着一张浓墨重彩的脸,红红白白的戏剧效果,在亭子间不停扭着,拿捏着人生的色调;说起了曼桢的孩子时,还光着脚穿着老黑棉鞋,露着红赤赤的脚踝,在巷子里,仰着小脸和招弟一人一口吃臭豆腐干子。因为辣椒不要钱,就一层又一层抹上去,红红的,辣得读者都张大了嘴。不知是怜爱,是心酸,抑或是痛惜,笑着笑着眼泪就不知不觉扑簌簌,一颗跟着一颗掉了下来;说起了曼桢的母亲从曼璐那回来,看见世钧百感交集,一肚子话要说,可当掏钥匙时,摸到那半新不旧温软厚厚的一大沓钞票,便咽了回去。许多情节就这样汩汩地流了过来。(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姐姐,你忘记了,还有六十元的戒指,是自己赚钱买的。”看到这条回复,眼睛竟一下子竟湿润。是呀!六十元的戒指,宝石粉做的,很廉价,是世钧在工厂实习时,用半个月的工资给曼桢买的。那时他经常一身工装,满身油污,用纸擦都擦不掉。她、叔惠、世钧三个人好像永远在一起,很干净,很纯白的一段岁月。戒指,曼桢戴着大,就用丝线一圈一圈缠了许多道。后来她被囚禁在祝家时,丝线被鲜血染成红褐色,变得僵硬。她发着高烧,呼着热气,身子像搁在海里,想着这是身上唯一一件值钱的东西,可以用它来贿赂阿宝,让其送信,但又极其不舍,都是让人落泪的情节。可以说《半生缘》就是用这些细枝末节穿起来的珠贝,颗颗都圆润华美,熏香了所有的岁月,温暖了一袭纸上的月华。

张爱,这个名字是苏青喜欢叫的。张爱本人也是自然而又随意的,身穿奇装异服到苏青家,整条斜桥弄都轰动了。她为出版《传奇》,到印刷所去校样,卷云的大袄让所有的工人停了工。她说:我要快快长大,八岁就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十六岁要吃粽子汤圆,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很标新立异的一个女子,自始至终做着别样的自己,从未顾忌别人的目光。死时都是一袭磨破了边的红色旗袍,华美中的苍凉,是她一生的写照。

你可以不看书,但不能不看红楼,不能不看张爱玲的《半生缘》。因为那不是学习,是享受;那不是文学,是人性。

不能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好男人。沈世钧和张慕瑾就是两个标准的好男人,爱美的叔惠也不错。好的标准是什么,应该是温暖。世均是富家公子,但相当有烟火气。在上海读书时,他住在叔惠家里,与裕舫夫妇相处融洽,他们喊他吃黄鱼羹面,亲切而又自然。中午做面用去鱼中间一段,裕舫照旧摆好。淑惠双手插着裤兜,吹着口哨回来,问这鱼的头咋这样大,裕舫回说这鱼长得矮,一段淳朴诙谐市井小民的快乐。倒是工薪家庭出身的叔惠既爱漂亮又讲究,世钧却温厚得多,就连曼桢家晒在阳台的大大小小的黑棉鞋,楼梯间的火腿味,世钧都觉得亲切。世钧的好,是丝毫不带公子哥味道的好。

在这个世界上,透过一扇同样的窗户,我们每个人看到的东西都不尽相同。曼璐从舞女到妓女,一直到嫁给祝鸿才,住在虹口的别墅,穿着裘皮,坐着小车子回家,大有衣锦还乡之感。她审视着世钧,品度着那六十元的宝石粉戒指,觉得世上男人都不是好东西,皆好色于她,连世钧都拿眼睛溜她。而在世钧眼里,她只不过就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后来,世均去曼璐家打听曼桢的消息,曼璐穿着黑色丝绒旗袍,水钻长裤,踩着厚厚的地毯,摇摇地走过来。世钧看到的也只有四个字:红粉骷髅。

当曼璐刻意穿着与当年相仿的淡紫色旗袍,幽幽地站在慕瑾面前,却是时光交错,再也回不去了。她再也不是那个穿着紫衣的姐姐,慕瑾的感觉,只剩下尴尬陌生和粗俗,想尽快逃开。昔日的情已不在,何必再提。就像胡兰成,有人便骂他下作,张爱玲都放下的东西,若干年后,都一把胡子了,还津津乐道,意趣何在。

在翠芝眼里,曼桢就是一个穿着破灰色羊皮大衣的女子。因为那时她和她的好友窦文贤皆穿着上万的豹皮,戴着几克拉的钻戒,曼桢简直太寒酸了。

在慕谨眼里曼桢肩负着照顾一家七口的重任,余勇可贾,来回奔波,却依旧能保持着娴静的风度,这是他敬爱的。

在世钧眼里曼桢身兼数职,却不肯连累于他,世故单纯羞涩中又有着极强的母性,这是他心疼的。

在曼桢眼里,死都要逃出祝家,要见到世钧,向他述说这一切。她相信他一定会爱她救她的,这就是她内心的纯洁和对爱情的坚信。

在曼桢母亲的眼里,祝鸿才这样有钱,姐妹共侍一夫,也不见得不是好的归宿。这是她对自己卑微自私灵魂的宽恕和开脱。

半生缘里有很多的女性。从下人阿宝、张妈到富家千金石翠芝,从有才有貌的袁太太至风尘女子曼璐,但只有平凡的曼桢是最可爱的。因为她舒坦,确切地说是纯洁。纯洁应该是一个女人生命里最珍贵的底色;是无论多少年过去了,脸上即便不再珠润玉滑,心中依旧结满月亮,曼桢就是这样的人。

当十八年之后,她穿着朴素的格子旗袍,和世均面对面地坐着,用最平淡的语气讲述着那些噩梦一般的日子。说到她如何逃出祝家,孑然一身,如何为荣宝又嫁给祝鸿才,一直到最后,为离婚打官司,借了很多钱来争夺荣宝的抚养权。都是淡然磊落的,平静得就像说着别人的故事

十八年过去了,在沈世钧眼里她丝毫没有变,内心依旧一片晴朗,依旧闪着母性的光辉,明净的眼波淹没了所有的灰暗及苍凉。

十八年过去了,慕瑾还是那个最关心她的人,还是当年那个向她真诚表白的人,还是那个一知道住址,就连夜冒赶来的人,还是那个离开上海时,因不放心,一再叮嘱要常给他写信的人。

十八年了,所有的恨都轻如飞絮了,所有的爱都化云化烟了。刻骨铭心也好,微澜不惊也罢,唯熏香的月亮,还依旧闪着清白的光,如泥土的芬芳,岁月的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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