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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白守黑

2012-11-14 16:02 作者:沙岭樵  | 4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知白守黑

“知白守黑”出自《老子》,原文是“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对于“知白守黑”,古往今来,其说不一,有理解为“处世之道,要明白是非与对错的”;有理解为“做人要外装愚钝,内怀聪敏的”;还有的理解为“大智若愚,逃避现实的”。我对“知白守黑”的另一番理解是,一个人对白天与黑的认知、对明处与暗处的守望。

世间万物,都在白天的阳光下所作所为,谁也逃不出“群众的眼睛”,包括看得见而不能言语的禽兽,所以,有的不良之人为非作歹时害怕被人看见而不避禽兽目光,其实,那一时、那一刻,已经把自己混同于禽兽了。

话题说远了,咱把话拉回来。身在黑夜或暗处,是否也能像身处白天与明处一样,堂堂正正做人呢?古人讲做人要“慎独”,就是说,与众人相处时守纪律、讲法规,不做有悖常理的事,自己独处一隅时,也不伤天害理。言行不一、为脏为盗者,白天道貌岸然,私下里或者独自一人握权柄、操法度时,便离开了人道的视野,倾斜了公正的天平,逃避了法纪的约束,违法乱纪,恣意妄为,世人将其称之为“白天是人,夜里是鬼”。

在明处好做人,在暗处做人难。大白天也有暗处时,如听差到街上购买公物,一元钱的东西,报销两元没有?受托到外地办理财物,一元钱的花销,写成两元没有?公款消费买单结账,百元的吃喝,结算千元没有?单位员工办福利,一人一份,自己多拿,怀揣腰掖没有?

白与黑、明与暗,也是真与假,对与错。商家兜售商品,明码标价,商品在明处,价格在暗处,但是,不一定表里如一,一元钱成本的东西,兴许买两元钱甚至更多,所以,良心与公德要求商家的商品要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恪守商业道德。官员晋级进阶的学历文凭,证件在明处,真与假在暗处,文凭兴许是假的,学历可能是伪造的。男女投缘,结为夫妻,双方共处在明处,单一在外是暗处。有的人背着配偶养二奶,还恬不知耻地自诩为“家里红旗不倒,外头彩旗飘飘”,相识相时的海誓山盟,变成了兑换败坏的前期投资。(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知白守黑,关键在于“知白”。生活在阳光下,言行之中,好与坏,对与错,美与丑,善与恶,要清楚明白,不然的话,“守黑”就很难守得住。能够辨别好与坏,对与错,美与丑,善与恶,要知道知耻知惧知止。因为“人无完人”,做了错事能够及时改正就好,就怕不知耻辱、不知恐惧,明知在做错事,仍然死不改悔,继续向深渊走去。知耻、知惧、知止,要有高尚的人性文化与道德良心。

双方协约,一张白纸,签了字、画了押,成了某种契约与合同以后,不仅仅承诺了偿还兑现期限,一个人的诚信、道德和人格统统包括这“白纸黑字”里边了。在这里“知白守黑”,就是信守承诺、信守人格与道德,不能够因为某种原因而使自己的诚信度、人格与名誉受到任何玷污与损害。

人生最大的悲哀在于,知“白”而守不住“黑”。那些身居高位的贪官,哪个是傻子疯子?倘若他们当初没有文化知识、没有工作水平、没有专业能力,即便是有社会背景支撑,也不可能当那么大的官。他们之所以在台上振振有词、条理清晰地讲法律,讲道德,说明他们对法律,对道德是明白的。明知故犯,把自己当成了垃圾而远离人文历史,那就真的成了傻子和疯子了。

理智和理性与人生每一刻同行同在,“知白守黑”,是人生大智慧、大聪明。“知白守白”,更是人生不可或缺的立世准则,例如,人到老年头发白了,按理说,不是演戏(装疯)需要,就不应当将其染黑,以假乱真,满足虚荣。白发染黑,增加费用是小,有害健康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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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白守黑的评论 (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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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名
  • 曾泽云
  • 江清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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