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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有敬畏之心

2013-01-14 01:11 作者:半夜深巷的琵琶  | 1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法官也是人,但不应该是普通的人。普通的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法官却不能。对法官的言行举止的要求则更多、更严,既要注意外表的大方得体,又要做到语言美、行为美、有气质、有涵养。我认为,法官除了精通审判业务外,还应学些杂学,比如拒绝艺术。现在诱惑法官的因素很多很多,有的人千方百计探询法官的个人好,以创造有利于接近法官的机会,以争取在诉讼中获取更多的利益。许多人都撰文写过法官所处的环境是“诱”机四伏。因此,法官面对诱惑,头脑要清醒,要有敬畏之心,因为如果再向前迈一步,可能自己就落进了别人早已设计好的陷阱,或跌进万丈深渊。如果面对诱惑,看得明、识得破,那么做起事、办起案来便毫无羁绊,心里踏实,无担惊受怕之忧。同时,面对这样的法官,当事人虽无法引诱,不能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但心中是尊敬、赞扬法官的。从总体上看,毫无疑问,我们的法官队伍是公正清廉的,能够经得住各种考验。经过多年工作考验的法官,也经历过很多诱惑的考验,他们能做到清廉,实际上就是遵从纪律的约束,敬畏法纪之威,不逾越法纪和道德防线。现实中,却往往有极个别法官被人“钓”起或被人“劝”进了“笼子”,从此失去了正常人拥有的自由。还有个别人没被别人“套牢”,或还没陷得太深,便及时被组织挽救了,只是受了处分。有的人感谢组织的挽救,有的却抱怨组织对他太苛刻。实际上,对组织心存感念的人,也往往是能改过自新的人,他们也同样能用出色的工作成绩实现自我价值。而抱怨组织的人大多是怨恨多,改得少,更谈不上敬畏法纪之威。组织上进行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其效果对他来说只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并且耳朵上仿佛有一层滤纸,声音进去了,其中的意义却留在了外面。法官常怀“敬畏”之心是对法纪的遵从,是对公平正义的守护,是对道德良知的坚持,是对司法为民的信念追求。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敬畏”之心来约束自己,以昂扬的斗志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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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有敬畏之心的评论 (共 1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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