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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醒了,我还是原来的我。

2016-06-24 13:37 作者:香辣鸡丁(商量岗)  | 1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1,【蝴蝶与幺蛾子】

年轻的时候听过一首齐秦的歌曲,歌名叫做《原来的我》,还记得副歌部分有那么几句。

曾经过却要分手/为何相爱不能相守/到底为什么/早知如此/何必开始/欢笑以后代价就是冷漠/既然说过深深爱我/为何又要离我远走/海誓山盟抛在脑后/早知如此/何必开始/我还是原来的我。

现在追忆起来,在嘴边哼着,已经找不到当初的自己。光阴荏苒,岁月如歌,许多东西不愿去触碰的,愈发在你的心灵深处做茧,也不知道它何日破茧而出?也不关心里面住着是色彩斑斓的蝴蝶还是黑里的精灵幺蛾子?总归它们还是有翅膀的,总归它们还会飞翔的,只不过在世人的眼睛里面刻意地去判断,凡是蝴蝶飞行的轨迹是翩翩起舞,而幺蛾子一定是见不得人,才在午夜寻找路灯的光亮和温度。

诗人的诗句里面:蝴蝶一定蹁跹在明媚天里,而幺蛾子多数存在于黑漆漆的树丛,尤其在夜初凉的夜,它们很乐意聚集在一处昏暗路灯下。蜘蛛似乎也早有预谋,展开一张网,等候它们肥胖的身子裹上木乃伊般的丝线,在静谧中,幺蛾子不知道为寻找一处光明和温暖怎么走上绝路的?死之前,它们所有的疑问都是空白的,而它们依然需要一处光亮,一些温暖,依然会在午夜向着路灯聚拢,依然不惧死亡。

写到这里,齐秦的歌曲似乎和幺蛾子没有一丝的联系,而我恰恰却认为他们之间是紧密相连的,在我的身上,我喜欢过这样的歌曲,也有过在漫漫长夜对内心一些渴求的经历。只是两鬓时不时不打理就染上色的痕迹,告诉自己不再年轻。(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青年进入中青年,男人学会想事与做事,年过三十五,才略略笃定了自己的现实比追求更重要,大部分人都值守自己最稳妥的做法,先有一日三餐稀饭白面馒头,再去考虑鸡鸭鱼肉。得到了鸡鸭鱼肉,再去索取熊掌鲍鱼。生活向上攀登的台阶井然有序,自然知足满意自己的状态,也就是最难得的和谐。女人们倒是大方了许多,之所以他们会大方起来,因为听话的男人把所有的经济权都如数上交,她们最见不得自己脸上有一小部分光滑的肌肤让岁月驻足,修起一道道壕沟。过了三十,也学会了对自己好一点,自然而然下手狠一点,当男人们稍稍有参议上报的举动,立马甩出一席话,我是家里的女主人,我的青春就代表咱家的活力,似乎这一切显得那么的天经地义,义不容辞。

我很感谢每一位为老婆大人哈腰的男人。内心的渴求,我也很想在孩子睡下,睡意略浓的时候,有知心的女人端来水温48度的洗脚水,睁开双眼,稀饭已经煮开,牛奶已经泡上,大饼油条还存有炊火之香,榨菜切成小条,腌制的小青瓜,野山笋,什锦菜,一小蝶一小碟摆放在餐桌,斤斤计较之中又井井有条,这是养家女人的本事,例如为公公婆婆买一件上千的外衣眼睛都不眨一下,直接刷卡,狠狠地对服务员抛出一句话,给我包好。然后趾高气扬对男人说,“纯羊绒的,才两千不到,我眼光厉害吧!”为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经济回流,接下来对丈夫的烟钱开始千方百计地封锁扣克,这一系列做法很是符合阶级斗争的立场,对敌方缴枪不杀,对友方涌泉相报。

这样的故事在我抑郁的日子里每天都在脑海里面上演着,也就是一只灰褐色的幺蛾子对春天地渴望,渴望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同花丛中的蝴蝶一起翩翩起舞,闻着花香,醉着往事,过着小日子。当一切黑夜的帷幕拉起,从“郁金香”中猛然而悟的时候,我还能哼出这样的歌谣。

曾经爱过却要分手/为何相爱不能相守/到底为什么/早知如此/何必开始/欢笑以后代价就是冷漠/既然说过深深爱我/为何又要离我远走/海誓山盟抛在脑后/早知如此/何必开始/我还是原来的我.

年龄越大,想谈情说爱的心思越小,至少我现在在怀念一个人,或许有亏欠,更多想补偿,最多想证明自己,一切风已经过去,我站在这里,我还是原来的我。

2,【走吧!横漂去呀】

走吧!横漂去吧。

02年部队退伍的时候,有过这样的想法。而那时候不知道横店,或许是横店的知名度不够,更多是自己没有那么多憧憬,也不会穷力追逐,拍一场电影也成了画在天上,在远方的事。

部队退伍第一天,我去了姚城,一个令我心醉又心碎的城市。只所以心醉,起源于一段童话般的初恋,恋情若浓,初恋最涩。我在姚城的水巷弄堂青砖灰墙之间挽过她的手,头顶上是淅淅沥沥的雨丝,手里是一窜红彤彤的糖葫芦,满心的喜悦,不忍的分离,不在乎身边的人怎么议论,眼中有卿,心中寄伊,海誓山盟,海枯石烂,当然最后只剩下一段海阔天空。

记得那时候的歌曲,《心碎了无痕》,或者是《伤心太平洋》。都是极其流行的,年轻人流行失恋后的心碎,这是最直白的表现,不一定要眼角泪眼凄迷,选择用酒把自己灌醉,那时候地选择很傻,也很直接,之后的日子里,我喜欢喝上几杯,高兴如此,忧伤也是如此,庆幸的是,我在酒后都喜欢把自己所经历过的写在字里行间。有时候,第二天醒了,自己也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没有经历过风雨的爱情,所包含的内容也是极其的贫瘠。

每个人都想自己过得富裕一些。当然富裕的体征不一定拥有隆起的啤酒肚,一脸的横肉,腰粗臀丰的样子。口袋里有闲钱固然是安逸的,心宿里面有寄托更是物尽其妙的。情感的丰盛是一切幸福的基因,从恋情到爱情,有些人一见倾情,也有劳燕分飞的往事。假若想得开一些,所有过往汇聚成一条涓涓细流,不干涸则行,脉脉涌着,不在乎是否奔入大江大海,只在乎沟坎两侧野花野草蓊蓊郁郁,流逝的是过往,但是流失的不一定是时间

前两年,有首歌很动情。《时间都去哪儿了》。若你问我,我的回答是一直没有走远。变了的只有我们的容颜。

做个质朴的人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年少的时候不敢想不敢做的事情,在2015的秋天,我的病确认完全康复那一天,我路过姚城去了横店。许多人问我此行目的是什么?拍一部电影还是想出名,对于一个经历许多黑夜不肯入睡的人来讲,只履行两件事情。一是我能养活自己,二是我还是那么单纯地积有梦想。年少的时候想做一件事情,要参考父母的意见,建立家庭以后想做一件事情,要在乎家庭爱人的心思,有一天,真老了,或许还要听顺孩子的安排。当病魇散去意识归零,发现自己极其贫困,身无一丝牵挂,孑然一身的时间里,让我忘记笑的样子。

薄情如纸,一捅就破。浓情似酒,越陈越香。02年的寻觅找不回1998年的初恋,却邂逅了一段新的开始。她是无邪的娃娃,整天从N网吧跑到X网吧,在网络初兴的年代,形形色色的聊天室飞舞着年轻人的心扉,谈恋爱再不用翻墙越院,只要鼠标轻轻一点,就可以谈得眉飞色舞,凭借一个令人陶醉的网络ID,想象出无限的可能。我叫冰血。酷酷的冷。她叫善美,简单的解释,善良美丽。我们的结识却不在网络,只不过大多数想说的话在网络上倾述。七天后,她尾随我到了我的家里。我们顺理成章的爱情坚持了大半年,对于她,我更像是一个兄长,我22,她18。我属鸡,她属牛。生肖卜算上的绝配,我对她很严厉,也很宠爱,我深信她记得我的好,我只想说明,一个男人认真起来,会记住所有的蛛丝马迹。

许多人,许多事。谁愿意在萧萧长夜公布自己的爱情。包括徐志摩,都是后人帮他的浪漫诗句送给谁作了定义。其实寻常人也是如此,爱过就爱过,只不过顺着记忆,许多人拥有当下的归宿,就不愿去回想过去的烟云,在心底,你还是想着当初你爱过的人或者爱过你的人现在过得好吗?因为我贫瘠,所以我敢于去寻找过去。

到横店后的第三天,那个无邪的娃娃跑到我的老房子里。房子已经售卖了,她还是找到了我的母亲,又辗转跑到我的身边。14年后,她31,我35,她单身,我离异。许多人说,开始吧!老天如此眷顾,我却拒绝了。

因为时光总会给你留下一些感情的债务,这个债连数字都没有,想还都还不起。

我想我的儿子了。

我不愿意一辈子都做一个不称职的父亲,失去的我想补回来,横漂的日子让我忘记了时间和疲劳,六六三十六的年龄,在横店被戏谑称为“小老头”的年龄,天天和95后的孩子一起抢饭碗。几近疯狂地欣然接受,严寒雪花飞舞的深夜,在零下几度的泥地里裹过雪水,身着负重五十斤重铠甲下追过摄像机的卡车,在马粪刺鼻的巷道淌过没膝刺骨的水面冲锋陷阵,也在凄冷的大殿长跪深夜三十多个钟头,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的枯燥让年轻人叫苦连天,我却欣然面对。或许有一天电视剧上映了,没有人会在乎在屏幕上闪过的甲乙丙丁,但是我始终相信,儿子,你依然会认出父亲的样子。因为父亲的形象是伟岸的,我也很虚荣,我也想为我的儿子塑造一片刻光辉的样子。

3,【在横店漂】

去横店漂,进行一场说走就走地旅行,这是捆缚在思想包袱里面想挣脱压抑的年轻人最草率地选择,也不是完全为了追逐明星梦,大多数人都觉得拍电影电视是一件新奇的事情,新鲜刺激,更多的是一种好奇,倘若能在片场遇到一两个俊男靓女般明星,捶胸尖叫,嚎啕大哭,身形百态,当作走过的日子里最弥足珍贵回忆

初到横店,这座被称作东方好莱坞的浙西小镇,都仿若翩然步入一座从未开发的原始森林,当然以往每天穿梭在钢筋水泥丛中的乏味,上班下班的枯燥,父母喋喋不休的管束都在登陆时化为乌有。清新的空气,悦耳的鸣,抬头是瓦蓝瓦蓝的天空,脚下是色彩斑斓的花朵,高呼着自由万岁,脑子里复制着童话般的剧情,幻想着在森林的深处,会遇上友善的小伙伴,他们身高不足七寸,端着美酒和清香扑鼻的瓜果等候您的大驾,旁边还站着一位婷婷玉立、肌肤如雪的公主,而你很得意地把自己演化成那位骑着白马、潇洒英俊的王子。

这样的陶醉最多只有一周的时间,因为再清澈如洗的天空也有天黑的时候,步入长夜,起露下霜,森林里冷然阴森起来,欢歌笑语散去,没有人为你准备丰盛的晚餐,只有焦黄的路灯在主干道上笼罩着你的头顶,缩着脖子急匆匆地步履,除了身后拉长的影子一路尾随,别无他物。街道上的流浪狗也恶狠狠瞪着你,生怕被你捉了去,煮沸活剥慢炖,于是冲着你铆了劲狂吠。这时候才觉得那份以往厌倦最熟悉的味道有多么温馨!最怕一颗心孤独起来,思乡的情愫就浓烈起来。街坊的招呼,母亲的唠叨,红膏炝蟹和臭烘烘的苋菜梗,每天睡到自然醒不用闹钟催促,都变成一件幸福的事情。

我在一个月以后,给自己写了一首麦词,前几句是这样写的。

人在横店漂/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怀着好奇头脑一热豪情万丈/不怕路途是千里迢迢

渴望有亮点/希冀能把个妹/东升尔大爷的电影把你热血煮沸/而现实一步一步把你理想碾碎

实不相瞒,香港导演尔升的《我是路人甲》所讲述的横漂故事多少还是有点真实的。我是到横店以后才认证每个情节的真实性。在横店,每天有几十个人怀揣着不平凡的人生风尘仆仆赶到这里,每天也有许多孩子揉着眼圈在网上贱卖电瓶车、手机、电磁炉、锅碗瓢盆棉絮大衣沮丧地离开。留下来的多半是习惯了这里的规律。习惯在演员服务部大厅漫不经心的摔着象棋,懒洋洋躺在有阳光的角落耳朵上塞着耳机,用打底霜刷墙面一样把脸盘抹得粉嫩、每一根头发都屹立不倒,在各个剧组下榻的宾馆分发着海选资料,等待群头一声吆喝蜂拥般地围起。开始学会了抱怨,抱怨这片森林里在耳边低吟的昆虫,开始无法分辨是给你赠送花蜜勤劳的小蜜蜂还是想窃取你血样的蚊子?抱怨每天阴沉沉的天气,无法分辨是这淅淅沥沥的冬雨是考验你的肉体抗寒能力还是为你安排在雨地里遇到一个丁香般女子的前奏曲?

漂,并不是流浪,而是竭力地想浮在水面上,唯一可行的办法只有一种,冲到浅滩边上,迅速地扎根,在有阳光的日子里迅速的繁殖,把自己当做水葫芦,油光光地反射出斑驳的光圈。这需要抢占先机,更需要组织同类,还要你最先踮起脚尖绽开紫色的花朵。所以抱怨归抱怨,计较归计较,微笑归微笑。比如说,明明知道房东的电表调快了运转的速度,心里抱怨着,早起遇到还是堆着笑应着。明明知道剧组发放的盒饭是上一天的隔夜餐,还把筷子扒得飞快吞咽着。

第一次,我冷不丁被揪出来安排冲过去倒在泥地里,化妆师不惜成本往你袖口脖子上倒血浆,一开机,西周淬不及防的雷区,飞扬起来的泡沫片和土渣瞬间让思维暂停,方向迷失,或许在镜头前瞬间扑倒在地的一刻,会得到导演一句“死得很完美”的肯定。而耳朵里面嗡嗡作响的共振,所关心的问题不是在这部戏上映后能不能搜索到我小于一秒的镜头?而是盼望早点收工,回到租住的房间里面,把水温调到65度,从头到脚冲洗一遍,瘫倒床上,再打开微信炫耀自己死得如何从容,如何悲壮,如何惊天动地、感人肺腑!死了几次以后,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也不劳烦化妆师浇花草一样在身上灌溉,五指张开,抹得分不出五官,多余部分食指舌尖一舔,得出个结论:今天色素不够,蜂蜜放少了,而洗洁精又兑多了。

4,【从鸡丁到破晓】

鸡丁,属鸡,白丁,胸无大志,只会讥笑怒骂,1996年起写网络文章,到1998年,洋洋得意自己乃至改革开放以来最早一批钻入网络写手时代而沾沾自喜。那个时代,有马牛,有爱泥宝贝,有宁财神,有蓝天蝎子.....

回想起自己第一篇写的小说《断指》,现在自己也不记清具体的内容,大概是写一个打工仔任劳任怨不幸工作中失去了手指,被老板开除,后来性格起了变化,开始混社会,回来敲诈压迫他的老板,老板开始忍受,最后通告了公安局,小伙被抓了进去,同时,老板的女儿也因花天酒地与这个小伙厮混在一起,有了小伙的骨肉,老板追问,想招揽未知的女婿入赘,谁知被自己送进了监狱......

小说的环节总是喜欢设计的错综复杂的过程,那时候如果不是这样写,就不算是文学作品,编造得越离谱越好,连结局也是一样,不能给与读者完美的答案,要留一点悬疑。再说,自从港片《古惑仔》系列的大肆横行,黑道的故事在那个年代是极其受欢迎的。

从黑夜醒来的日子以来,我再去检索自己的作品。如《厮守》,半工半磨写了五六年,发现自己以前只是活在缺爱缺钙的文学氛围中,一时怒起,删除了五万多字,只留下五万字,再重新起笔,我有一个愿望,让每一个见天光的故事都有满满的感动,最起码,自己要被自己感动。

2015年10月,在《钱程无谅,平安是福》的剧本创作上,第一次署名,破晓。破晓,很好解释,天亮了,鸡也该啼了。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进步,人,这一辈子,最不愿意的就是低下头,尤其在目下这个年龄低头,写了十几年,码了十几年的字,回到无形的网络,我也不知道对此地眷恋是自己留下了一些故事?还是又回想起初初作文时候那个在电脑前堆满一烟缸烟头的放纵不羁的少年

好了,回来了。梦醒了,我还是原来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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