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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蝇贪”,关注在于夯实基层监督基础

2015-06-25 10:28 作者:豫署君  | 9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三台县秋林镇龙江桥村6社原社长徐伟,在协助‘成德南’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中,伙同他人,将社集体堰塘征地补偿款以砌鱼池的名义违规登记到其个人房屋附属栏目中,共同骗取征地补偿款3.9万元。徐伟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三台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徐伟开除党籍处分。”6月24日,四川省绵阳市纪委通过媒体曝光了今年1至5月查处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34件。(中国纪检监察报社 6月25日)

随着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群众对身边的腐败案件查处情况更为关注。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央及各级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反腐的工作成效。比如,绵阳市纪委通过媒体曝光的34件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多为涉及土地征收流转、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苍蝇式”腐败问题,这些案例通过当地媒体曝光,在地方上反响强烈。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案件,在赢得民心方面成效显著。地方纪检部门就是要多下基层调研, 多渠道排查问题线索,从而找到问题,精准发力。因为,只有转变工作方式,变原来的坐等举报为主动寻找线索,寻找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才能有效地出击惩治“蝇贪”。

纪检部门一方面要充实纪检工作队伍,从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入手,层层传递反腐压力、落实监管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另一方面要注重夯实基层监督基础,要建立健全村、社区监督网络,将基层纪检组织体系从乡镇街道向村、社区延伸,整合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人员和力量,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把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和群众基础、敢于说真话、敢于办实事的村(居)民选配到村务监督委员会中。村务监督委员会统一对村务决策、民主理财、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合同履约等行使监督职能

相信在主体责任明确的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基层立体监督网络健全,各项事务充分监管的环境中,“蝇贪”生存空间得到更加有效遏制。

作者:豫署君(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76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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