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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故事之四——当过配角演员

2014-08-25 12:41 作者:王正人  | 9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龙儿现在是某大学学生会的文艺部长,我曾在电脑里看过他组织编排的一台校庆晚会,感到很精彩,只是学生的青元素还是少,甚至说缺少学生的天真气息。可龙儿却说:“老呀!我都多大了,还天真?你还拿我当小学生呢?哼,不懂艺术。”

我听他这么说我还真就不服气,我说:“老子也在文艺界混过,小学三年级就当演员了!”

“哈哈,当演员也是配角。”其实,我已经和他讲过我的这个故事了。

那时,我家住在一个叫东义顺林场的地方住,就读于东义顺小学。当时正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学校不正常上课,整天练文艺节目,晚上到农民家里演。当时有文艺宣传队,但都是大人,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叫不叫文艺宣传队我忘记了。我还记得,那时我在三年级,我们班组织了两个表演队,每周都有几场入户演出。老百姓坐在炕头上或站在屋里地周围,高高兴兴地看我们表演节目。我就是表演队里的一名演员。

现在想一想,那时的老师真够有才的,几乎每天都能编排出新节目。我记得教我们节目的有两个老师,男的姓李,女的姓包。男老师会拉手风琴,女老师会唱歌、会跳舞、会给我们编节目。当时有一首歌叫《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老师根据歌词的内容为我们编排一个节目,并由我们这一组来演。这个节目有两个主演,一个是警察,一个是捡到一分钱的那个女学生。老师一开始分配角色时是让我演警察,让长的漂亮的文艺课代表包晓红演捡钱的那个小学生。当时,我说不出的高兴,演主角,还是警察,我从小就想当警察,这下可如愿了。一定要好好演,并且回家让妈妈给买警察衣服穿,就跟妈妈说:“这是学校让的。”但不知是紧张过度还是兴奋过度,演到“叔叔把头点”时我却怎么也演不好,最终还是被淘汰下来,没当成主角。

按老师的要求是这样演的,我演警察要先立正站在那里不动,头要抬起,目视前方。三个演小学生的同学蹦蹦跳跳上场,先围着我转一圈,前边的包晓红蹲下来一指地面说:“一分钱!”其余的两个同学围过来说:“我看看!我看看!”有争抢的动作,包晓红赶紧把钱捡起来说:“捡到东西要归公。”另两个同学说:“对呀,老师说过,捡到东西要归公的,那交给谁呢?”这时,捡到钱的包晓红看见了我,说:“咦!警察叔叔!”另两个同学说:“对,交给警察叔叔。”于是,又蹦蹦跳跳地围着我绕了一圈,站在我面前说:“叔叔,我们捡到一分钱。”这时,我把钱接过来,一边点头一边说:“嗯!好孩子。”包晓红和其他两个同学向我敬礼,然后全体十名同学站成一排,一起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这首歌,这个节目也就演完了。大概就是这个过程吧。但我错就出在点头上。老师说,点头时要成熟,像个大人,要认真,要表现出对这个同学的认可。说“你这个头点的不成熟,换一个同学!”结果我的主角让一个男同学抢了过去,我当了一名合唱演员。情绪过后,我依然演的很认真。唱了无数遍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这首歌至今还时常在我的耳边萦绕:(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地了说声,叔叔再见。

没过多久,文化大革命就结束了,学校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我的演员生涯也和文化大革命一起结束了。这段儿时的经历不但能让我在龙儿面前有说的,而且,我这个配角至今还能完整地把这首“主题歌”的歌词完整地记下来,甚至完整地唱出来。四十多年过去了,不知道演主角的同学,还能否记得这首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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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故事之四——当过配角演员的评论 (共 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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