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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二)

2014-06-23 15:24 作者:邓忠胜  | 1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何处平权】

按照名词解释的话权利有一个比较公认的说法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或认可。理论的言词总是具有一定的完美性与理想性,现实却丝毫不留余地把完美与理想背后的残缺与冷酷暴露无遗,——因为从来就没有平权可言,至少来说在凡尘俗世就是如此。

自古以来人一出生三六九等就早已划分,你生在帝王之家或是金玉满堂之屋与生在贫贱之家或是家徒四壁之屋是截然不同的。一个人不攀登到拥有权利之时我想绝不会讴歌权利的平等,拥权之前自由是无处可展的。那些站着说着“人人平等”与处处有自主权的人也不腰疼,吃了葡萄还一味大肆谈论葡萄的一股酸啾啾味。对于一个“手无寸铁”之人来说好似连拥有权都被剥夺了,哪里又还能战争?哪里又还能寻找到平权?当然,这里是除去那些可以有却不加以利用之人之外。因此,可以断言道,——一个人未到自我能有些许权利之时是不存在权利的,更别谈平权。换言之即是一个人的地位决定了一个人的权利,哪怕作为一个权利的傀儡。无论生在官宦之家或是帝王之室,平权是永远不可能产生的,地位决定了权利,权利又决定了待遇。当然这里也不排除人为造成的不平权。

我们从一出生开始贫穷富贵高低贵贱早已被区分开了,有钱你可以走后门上名校享受丰厚的教育资源(不排除非名校也有宝贵资源可享,但非名校又有几个像样或是负责的老师,更何况学校的待遇往往是与名气成正比的),有钱可以买权,甚至于将贫穷低贱一并收购,有钱你可以享受最好的医疗(必要时买权还是常有的手段),这倒说明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事实一点也不假。难怪俗语说“人死得穷不得”我想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有权之人还能够随意扭曲事实,能够把黑的说成白的,假的说得十分逼真,那些什么“群众的眼睛是亮的”不过是一句戏谑之语,一到关键之时还得看权利说话。如此现实,哪里可有平权可言?

古时不准女子入学,如今女子入学高龄之后又成了难嫁的“剩女”。以前是不平权,如今却成了权平人不平,怪哉怪哉!古时人们能够在三六九等极其明显之下苟延残喘忍气吞声地活下去也显得十足奇怪,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才形成了我们至今一直传承着的“以和为贵”这个法宝,有了这个法宝之后也顾不上自己是否有权利可言了,何事以忍气吞声为行动,以和为主要目的,平权次之,或者次次之,我们非但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这是一种美德,大谈及到人不能够忘本,生怕丢了这么一个法宝,于是,我就觉得奇怪了。为何守住糟粕紧紧不放?难道是没有更好的糟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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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二)的评论 (共 1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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