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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一)

2014-06-19 22:18 作者:邓忠胜  | 1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见义勇为】

如今见义勇为的举动已是罕见了,常常的是不是人们心地不善良,而是缺少了作出举动的能力,或是一种“责任分散效应”让人旁观了。再者就是模范者更是屈指可数,因为不再有人敢模范,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树大还招风”,如今大家觉得当个见义勇为模范者是一件吃力不讨好之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诸如此类种种观念的笼罩之下哪里还有人敢见义勇为?

鉴于如今见义勇为之举动渐而渐减,为试图号召人们重拾“舍身取义”的美德,做个好人而做些好事。因此,又把恢复之手伸向学生,说是有见义勇为之举动的高考能够在分数上收获一笔!当然,我不知道这种力图重拾美德之方式是否正确,但我知道倘若见义勇为之后无法自保是无法获得那一笔的(据我所知大多数都不过是英勇就义,最后都不过是徒劳无功)。更何况学生身单力薄,有些事情不过是以卵击石罢了,哪能做出此般高尚之举动!自然,已是决定英勇就义者是不会考虑到那一笔的,按照固有的佛学观念来说,只要一有那种为利益才去做的念头的话,这种行为本身就不是原本(通常称为高尚)的行为。不过,追溯到历史来看,大多生前无名,生后却声名昭著,喜欢给生后之人冠与荣誉,这倒显得十足奇异,但在现在看来也就显得不足为奇了,因为从历史上去看大多数人的情况都是如此,你一奇怪的话别人就会觉得你奇怪了。

对于见义勇为的楷模之手伸向学生是应该持怀疑的态度的,非但事情未得到解决,反而最终大多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依我之见,在学生之间不妨只灌与见义勇为之观念,其行为可以其后为之,待确认自己能够自保之后再为之。关于这点来说无论何时都是比较适合的,毕竟生命岂如草芥。但我并非反对学生见义勇为,或是倡导人们不见义勇为,而是觉得见义勇为也得依实际情况而论,有的是不必要的。

譬如新闻报道某某学生因救某某溺水之人而自己溺水死亡,或是某某学生与歹徒搏斗而被歹徒致死等情况。看到这些学生见义勇为后英勇就义之行为之后,我时常为他们倍感不幸,但我又时常觉得这样的举动是不必要的,一是对于一命换一命到底值不值得是值得考究与深思的问题,其二是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悲伤通常被见义勇为者扩大化了,把一个家庭的悲伤转化成了两个甚至更多家庭的悲伤。这哪里从见义勇为里获得了益处,分明是制造了更多的纠纷。因此,有的见义勇为并不是好事,反而成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坏事。以上谈及皆为一命换一命的情况,如若一命换多命那又另当别论。

如此而来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见义勇为的结论:见义勇为之举动是必不可少的,但有的见义勇为又是可以少去的。想到这两点我想见义勇为也就不会那么困惑于心了。(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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