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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歌歌传奇记:一个离去的回忆

2013-11-22 22:05 作者:步枫羽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一年前认识她时,大概是猜想不到一年后的自己要去整理一年来的时光,重新审视一下这个如今的朋友。当从朋友的口中听到她将要过生日了,这才发现时光确实够无情,掰着手指头连一个月都数不过来,却要用数言寥寥而过代替这段回忆

好久以来,和她相处算不上有多愉快,用她自己的话说“我们是命里犯冲,讲话不到三句就会吵起来的那种”。我到现在一直认为这句话是对的。但换其他的方式来讲,也许长这么大,也就她一个人是跟我水火不容,每次都会有火星撞地球的危机。因为我本身是够温和,内心却无比强大霸道,刚好她整个人都属于霸道的那种,自然我们的相遇就是一场高潮不断的电影。

尽管我手里积累下的素材多得泛滥成灾,任何一个视角都可以写出一篇不赖的文章,可要我用这些素材去写这个人,确实有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囧感。比对去年的生日文,我用诗歌草地“应付”她,今年倒是不再敢了。然她却不知道诗歌其实是最难把握的,远不如一篇狗血淋头的文章来的酣畅淋漓。

等到今年生日来临之前,我打算早早的开始动手写起来,或许是最明智的选择。这样我有足够的时间去酝酿感情,去例数一年来发生的点点滴滴,也让彼此在各自的回忆不至于只是过客,是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毛线团。之所以说是毛线团,一半是出于她给我取的绰号,一半是没有比这个让我写时不曾有落泪的鼓励。

诚然,很多人说有些人一辈子注定只是两条平行线,再努力还是平行线。当我仔细揣测这句话,确实如此。从初中一个姓吴的女生用她的经历告诉我这个道理,到我用自己的时间去验证这句话,刚好是九年的过程。这代价不算多惨痛,至少够我点上花生米,喝上一壶浊酒的。(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于是,我握着手中的笔,试图一点点勾勒出以前发生的每件事;这才发现事情之多,让我无从下手。如果一定要写出来,或许一个月一件事都为不过,但是留给我的时间和我想写的欲望真的很少。有次,她提醒我的时候,我真有杀了她的冲动,凭什么难做的事情都要一个不想动手的人来做,而她的文笔水平完全可以轻松驾驭,完全可以比我写得更好。

好吧,谁让我是男生!

想来有时候琐碎的事,让男生做至少看起来不婆妈,对吧!

我的书桌上最不缺的恐怕就是书了。读书起到现在快要毕业,没有十年也有八年收书的习惯,让书桌被一叠叠横插竖摆的书弄得七零八落,也只有我能找到自己需要的书。但是摆在案桌左侧的书不是如此,它整整齐齐跟整体的絮乱形成的是格格不入的局面,看起来像是两个人的书桌。

那两本《1984》与《看见》便摆在那在上面,成了接受阳光、尘埃笼罩的宠儿。每次回去都是接近半年,一摸书的表皮,必定是厚厚的一层灰,看着怪让人难受。尽管我是书的人,却不能给书找一个最舒服的位置,对于爱书而不能保护书是最失败的。所以有很多书都给了弟妹,美其名曰是借,实际上是暂让他们保管。但这两本书,连同其他几本摆在一起的书没有这个荣幸,因为它们是别人送给我的,意义不同,自然不能借出去。可又没有好的办法,索性就这么放在案桌上。

当然这两本书确实是她送给我的。起初,我是在空间里说很想要这两本,她看到了说送我;我对于她的好意,下意思就拒绝了。而后,她只顾自己弄去了,而我在此之前已经买了电子版本的书看完了,只觉得这两本书值得实体收藏,便决意自己攒钱买它们。

后来拗不过她,被她的执拗所感动,但是为了省钱,我推荐她去中亚买书。她听了我的意见,果断去了中亚。在那时,我刚好在打工,每天忙死忙活累得能一睡三天三不起床,自然也没有多少时间去留意她的心情。然那时候的我们的感情最好的,关系也是最铁的,所有的联系都是最真实的,不掺杂一点过分的遐想。等她买书回来,我提了一个要求:如果你是真心送我的话,那就自己先把这两本看一遍,然后给我你的感受,让我知道你到底是怎么理解的。

我之所以做,说来有趣。她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不能安心看一本书,宁愿所有的时间都用在懒床上,而且她的懒床本领确实高明,可以从前一天晚上开始懒床到第二天的下午还不想起来。有时候我在想,她的骨头是不是肉做的,只有这样,她才可以摊在床上而不觉得太累;换作其他人,即使能懒床如此的一两次已经算是厉害的了,可她可以经此不疲,常常如此。

等我回到学校收到她回寄的包裹,如先前想的那般,书跟夹在书里的信都到了我的手上。我从《1984》里面拿出那份信,匆匆地浏览了一遍,满满都是她对我的祝福,根本找不到一丝阅读后的感受。我知道强迫她做不喜欢的事,注定是失败的,更何况她是个人意识很强的人,从来都是独立独行,或许这点就是我们现在不再联系的缘故吧。

后来,不仅她的祝福收下了,随之还收下了她送我的其他礼物。

现在重新想起这些,用老马说的话,有些人的东西是不能拿的。你一旦拿走了,不单单是东西如此简单,还有那附带的感情、记忆都会连同失去。我想这句话“石头记”适合,我们之间也适合。

绍兴是我呆了二十一年的故地,我说不出喜欢也说不出不喜欢,就像猜拳的时候想不明白,我是该出剪刀还是石头,或者布;所以等到有人说,最熟悉的地方往往是自己最没有感觉的地方,我很赞同这句话。以后,很多人问我绍兴究竟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我一般不置可否或者嗤之以鼻这种问题。如果真知道绍兴有什么地方,我就不会每次为这问题绞尽脑汁,直有死的觉悟。

她来到绍兴的时候,我也有类似的无奈。那是我从武汉回来的第二天,还以为她不过是说笑,根本不需要当真。然而,她真的从山东跑到杭州并在那里玩了两天,然后又火急火燎地赶来绍兴。得到消息之后的我,除了错愕,除了对她翻个白眼,真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让我觉得她不够疯狂。

她到绍兴虽然纯粹是为了游玩,看看越地究竟有什么秀美之处。我作为绍兴人,尽管说不出它的好,但是维护故地的美好,如同丑媳妇见公婆早有了陪她一游的决心;但是绍兴之大,绝不是一两天就能玩过的——鲁迅故里、沈园、东湖、恩来故居、柯岩风景区、吼山……这些地方一个个像珍珠般镶嵌在越地之上,给这个江南水乡平添了多少风光。

我只是陪她玩了鲁迅故里、东湖二地,其余的地方我想只能是她以后再来,我仍在绍兴才能陪她了。当然游玩之事,伴随很多欢乐惊险,笔者在此多说,会有话痨之嫌;就算后来的嘉善县的西塘之行,笔者也是能省就算。可她的性格与玩心不得不说是少女之心,有很多好奇,也有很多欠扁的缺陷。单就山高陡势让她不敢自己走,就让笔者现在想起来偷笑不已。

诚然小小的手机留下了很多想留的瞬间,没有单反毕竟没有最美的瞬间被留了下来。所以我在玩的时候,一直怂恿她以后是该配备这样的装备,其实也是对我说,不然我不会在空间留下“没有单反的我,终不会写意”这个相册。后来西塘之行,一行四人竟是捕风捉影、留恋太多夜景灯影。笔者在这也希望到时候,我们还可以游湖州南浔、江苏苏州等地,了却我们一行太多的遗憾。

不过,在吃住方面我还是有点埋怨她。当然埋怨归埋怨,还是应了那句话,脾气不对胃口,做什么事都是对着干的。这点徒弟、清妹子该是知道一点。我爱吃鱼,众所周知地喜欢吃鱼。记得在绍兴请她吃的第一顿饭也是有鱼的,后来陆续几次吃饭,大多摆脱不了这个习惯。她因此恨我吃鱼这个坏爱好,于她而言,鱼的刺最多、难挑,味道也不怎么美味,总之算是一件麻烦事。

现在过了那么久,我不得不承认以前的我们是朋友,以后的我们还是朋友。但是过了那么久,我也没有那么多精力写很多事情来给她助兴。只能说她的一笑一颦往后的日子我会记得,她这个朋友过再多的时间也不会忘记。

最近看她的说说,她的感情生活该是得到圆满了吧。我们长这么大,别的话可以选择性的忽视,但是父母之言再挑剔难听,多少都是为了我们好。等她结婚以后,千万不要忘记我们。

至此,还有通过她认识了黎月华、清妹子、吴伊真等人,我想我不会忘记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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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歌歌传奇记:一个离去的回忆的评论 (共 8 条)

  • 、ぃ黛のラ
  • 偽僐のにまゆ
  • 谢年华
  • 婉约
  • 剑客
  • 星空夜
  • 荒芜
    荒芜 审核通过并说 有些话似乎是多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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