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梦鸽的爱,自种的害

2013-09-07 23:38 作者:IM ok  | 3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从李某某案发到现在,我想大家关注的焦点早已不是这位未满十八的唐突少年,更多的焦点集中在少年背后不明就里的母亲。可能很多人的声讨是在于这位不懂得教育之术、盲目溺的可怜母亲。

社会的多元化造就了人生的多角色性。在事业上,鸽是成功的,这毋庸置疑。但是在母亲角色的扮演上,这位女强人却是可以载入史册的。母爱的伟大,我们无需怀疑。当这种爱施加到任何一个孩子身上时,我们都没有理由去责怪那个被宠溺,娇惯孩子,因为他同样是这种爱的受害者。

也许我们用理论的方法告诉一位母亲应该怎么样去教育自己的孩子本来就是不科学的,哲学上告诉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势必只适应不同的教育方法。可能“星二代”、“官二代”的成长有他们独特的轨迹,是不为我们这些平凡者所了解。

在我看来,梦鸽的失败不在于爱的分量,而在于爱的方式。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大小我们知道这样的道理,我们更知道,一个孩子在3-5岁的时候是对其性格的重要塑造期,这个时候你不给他应有的呵护,等到她长大的时候你再去补偿,这不过是欲盖弥彰。

很多家庭影视作品中倘若父母与孩子分别数年,为人父母自觉愧疚,尤其是自己有了一定的实力就说要补偿孩子,在我看来,补偿这一词是十分荒谬的。如果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补偿这种方式来寻求一个更好的结果,那么世界上也应该有后悔药了。昨日的太阳和今日的夕阳虽然是同一太阳,但是他们带给人们的温暖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弟子规》所言:“至乐莫如读书,至要莫如教子”,我觉得很多艺人的文化素养在这个钱本位的时代已经被充斥的荡然无存。自身对于教育的认识,自己对于抚养下一代的要求完全是一个不明确的定位。他们的思想同样被现代社会的浮华所腐化,给他一辆车让他出去炫耀这是爱,出事之后帮他摆平这是至爱,让他拥有应有的放纵,恣意的挥霍着青为人父母的却告诉告诉孩子:“出了事,我们担着。”,这是极爱,如果这样的爱是父爱或者母爱,那恐怕寒门子弟一辈子也享受不到人间真情了。你把最好的给他,让他忘了如何去奋斗,你帮他处理好他犯的错误,让他将责任二字视如儿戏,这不仅是对孩子的摧残更是对他人生命尊严的践踏。你们难道不是正在一点点的葬送自己爱的结晶?

我们常说“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之后又引申出很多诸如此类的哲学思考,试问这位母亲,你可曾知道你给孩子的东西真的是他内心深处最大的渴望和渴求吗?也许你的自以为是地让孩子永远活在您的庇佑下,可是当您作古之后,这个孩子的监护权又该由谁来执行?如此庇护之下成长的孩子永远只能是个孩子。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时候放手真的是真爱,为人父母为孩子铺好每一条路,样正在毁坏孩子自食其力的能力。一个无法独立生活的人,除了患有疾病的人之外,剩下的还能称为人吗?

也许此刻的梦鸽看到外界的评价,也在积极的进行的自我反思,毕竟最为一名事业有成的母亲,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也许只有在梦鸽跳出母亲这一角色的时候才能清清楚楚的看到自己的功过得失。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句话的哲理还是引人深思的。

可能很多人过分关注“李天一之案”,更多的是带有一种仇官和仇富的心理。在我们这个法制并不健全的社会,有时舆论的声讨早已掩盖过法律的尊严。多少审判是在原欲的恣意放纵之下的不理智结果,只希望“李天一之案”让更多的“官二代”“星二代”父母醒悟,怎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爱?怎样的爱才能让孩子真正成长?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577683/

梦鸽的爱,自种的害的评论 (共 3 条)

  • 云清
  • 婉约
  • 梦之语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