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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焦作:解放区人民法院,立案审查效率低下》

2011-07-31 21:23 作者:多情  | 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7月21日上午,因不服解放区仲裁委7月12日做出的裁决,到解放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当时,立案审查窗口的工作人员让填过一个表格后,说是叫回去等电话,不曾想直到7月29日,音信全无。

7月29日上午,赶到解放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立案审查窗口,了解情况,答复和解释是:“正在落实被告”,还是叫回去等通知。如今,都7月31日了,仍是音信全无。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解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立案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会不知道立案审查是有7天的期限规定的吧?

望解放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多学学有关法律条款,从今天开始,从我做起,带头捍卫法律的尊严。(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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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焦作:解放区人民法院,立案审查效率低下》的评论 (共 2 条)

  • 多情

    多情昨天(7月31日)晚上,又写了一次,并成功发到了河南法院网“网评法院”板块,今天清早,刚刚发现,已经登出,只是还没有解放区人民法院的解释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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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情

    多情今天上午10点58分,收到了解放区法院打来的电话,说是叫下午3点过去,把10元的诉讼费缴了!看来多情遇到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立案难”迎刃而解。谢谢 ------------------------今天上午11多,赶到解放区法院,了解到原来之所以迟迟未能立案,问题出在审查发现问题后,立案庭工作人员没有及时通知更正“提起诉讼时一个数字更改上”。上午11点半左右,当场更正数字,按手印;下午3点赶到立案庭,3点半左右,在中国银行缴过10元诉讼费用,返回解放区法院,领取传票等有关书面材料后,情不自禁感慨在心“真不容易啊!7月21日递交的起诉状,十天之后直到8月1日,直到‘解放区人民法院,立案审查效率低下’帖子发到河南省法院网站之日,总算是把案子立上了”。传票载明:本案为解放区人民法院2011民字第1063号劳动争议案件,将于2011年9月7日15时30分在7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附图:刚刚领取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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