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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2014-10-02 06:38 作者:如日中天  | 1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隶属于政治的权力,它是一个无恶不作的魔鬼,它能使权力拥有者专横跋扈、大逆不道、穷奢极欲,它是社会腐败和堕落的发源地。“权之所在,利亦随之”; 一个“钱”字使很多人失去了理智,把做人的道德置于脑后;一个“权”字使很多人把党纪国法抛在一边,沦为阶下囚。——题记

300亩耕地被煤矿采掘“吞食”数年

村民多次上访无果 失地村民怎么生存

——萧县龙城镇刘行村土地塌陷 村民未获分文补偿

镇政府在协调此事时 却收取了10万元“协调费”

刘行村位于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城边上,属于龙城镇政府管辖。因该县煤炭资源丰富,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煤炭资源的大肆开采,使刘行村近300亩基本农田,被安徽省皖北煤电团孟庄煤矿采掘塌陷的不堪入目,令人心寒的是300多亩耕地被占数年,村民未获分文补偿。村民多次上访,龙城镇政府在与孟庄煤矿协调此事时,从中收取10万元的“协调费”,但失地村民的各项补偿至今分文没有得到。(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300亩耕地至今一片荒凉,复垦后的那十多亩地也因土层太浅薄无法耕种。对失地村民多次上访事件,萧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是否监管到位了呢? 龙城镇政府是否对你辖区失地庶民心存怜悯了呢?此事在萧县乃至全国是普遍存在还是特殊个例?

耕地毁坏多年没给补偿 村民多次上访交涉无果

萧县位于安徽省最北部,苏、鲁、豫、皖四省接壤处,这里是国家商品粮和优质棉花基地。萧县又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和全国科技入户示范工程20个小麦示范县之一,但是基本农田被煤矿采挖塌陷,遭到破坏的事实也在不断上演,原因是因为煤炭资源的丰硕和强大的经济利益所驱使,而萧县龙城镇刘行村就是其中一个最好的例子。

如果你亲临现场就可以看到这里的悲惨与凄凉。300亩耕地面目全非,上满是杂乱无章的碎石,还有很多建筑垃圾和医疗垃圾。因为皖北煤电集团孟庄煤矿大肆采掘,导致这里300亩可耕地不断塌陷无法耕种。皖北煤电孟庄煤矿虽然给搞了一点土地复耕,但都是用石头、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等杂物填充的,然后在上面复盖一层薄土就算复耕了。别说庄稼连杂草长出来都死,咋种粮食?失地村民眼噙泪水,手捧着黄土,叫天不应,入地无门。这亩产1000多斤小麦的基本农田,而今却成了垃圾场!

失地百姓,为了生存,为了保护自己的口粮田,已多次向龙城镇政府、萧县政府反映问题,但是至今没有人到现场查看过,对村民反映的问题,推三阻四,每一次上访都是怀揣着希望,手捧着失望,眼含着热泪,无功而返。

谈到毁坏耕地给予补偿的事,村民们个个情绪激动,争先恐后地讲述他们在上访路上挣扎的苦涩。

早在2011年4月,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孟庄煤矿与萧县龙城镇刘行村民委员会签署的《关于管理塌陷地的合同书》上显示,补偿费:1.地上附属物补偿费计元;2.管理后的减、绝产损失1800/亩*297.5389亩=元。这些钱根本就没有补偿到手,钱究竟弄到哪儿去了,村民并不知晓。

之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孟庄煤矿与萧县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关于孟庄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合同书》上,清晰写着:补偿费,按照甲方(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孟庄煤矿)与龙城镇刘行行政村、丁里镇许堂行政村签订的协议执行。即:1、地上附属物补偿费:刘行行政村:元;2、管理后减绝产损失费:刘行行政村元。

在此份合同书第三项协议中:1、治理费和不可预见费:元*6%=元;4、萧县龙城镇政府协调费10万元。然而让村民弄不明白的是,不管是按照什么规定补偿,但村民至今没有拿到应该得到的补偿款。钱到哪里去了?补偿款为什么不能公开、透明?这是失地百姓多年来的迷茫。

根据(国发【2004】28号)、(国土资发【2004】238号)及(皖政【2012】101号)等相关规定,刘行行政村300亩土地的补偿应该得到1700多万元。然而300亩耕地被毁,补偿又没到位,刘行村村民多次联名到县政府、镇政府反映,每一次都是推托之词,一直没有得到合理和有效答复,最后得来的却是该村4位村民被公安机关无故拘留了15天。

对该村塌陷地复垦有关问题的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2009】86号文件第三条之规定,采煤企业应该比照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来赔偿塌陷造成的损失。依据安徽省【2009】86号文及安徽省【2009】132号文之规定,每亩地的赔偿标准应为一年亩产值1480元乘以补偿倍数21年,累计为每亩地元。到了2012年,安徽省调高了补偿标准:依据安徽省【2012】67号文之规定,每亩地的赔偿标准是:统一年产值标准每亩1690元乘以补偿倍数21年,累计为每亩元。郑台村每亩地给补偿元,而刘行行政村的薛庄、王庄村每亩地只补偿1800元。郑台村与薛庄自然村同属一个安徽省,同属一个萧县,同属一个龙城镇,同属皖北煤电管辖的塌陷地,为什么刘行行政村与郑台村差别咋这么大呢?两村一路之隔,为什么同地不同价呢?而且规定的补偿标准都是元/亩,怎么只发给薛庄、王庄村1800元/亩呢?可气的是1800元/亩至今也没拿到手。

龙城镇政府获取10万元“协调费”

对于为何补偿款还没有补偿给村民,龙城镇原陈副书记说,因为村民要求的补偿价格和皖北煤电集团没有达成一致,至今仍在协调当中,以前的补偿款还在萧县国土局账户上。然而就萧县国土资源局与安徽省皖北煤电团体孟庄煤矿签订的《关于孟庄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合同书》中“萧县龙城镇政府获取协调费10万元”。对于此事,陈副书记是这样回答的:“当时皖北煤电集团孟庄煤矿要求我们吴书平镇长做见证人,吴镇长就提出要求,可以当见证人,但要为刘行村修条路,矿上要支持一下工作。就这样10万元“协调费”产生了。” 另村民不解的是10万元“协调费”并没有给刘行村修路?10万元的“协调费”到哪去了?镇政府能给个说法吗?

早在2012年,某报记者马克康涛就刘行村土地塌陷,村民没有得到应有补偿的问题给予了披露,但事隔两年有余,问题仍没引起县政府、镇政府的重视,近三年的失地补偿,村民依然没得到分文。

“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 这是当前失地村民最真实的写照。“三无“农民是我国最弱势、最缺乏保障、最边缘化的群体。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

对于保护耕地这个事关13亿人口的大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指出18亿亩耕地的底线不能碰,但是在萧县却仍旧是我行我素,仅刘行村毁坏耕地多达300余亩,政府却无人问心有愧。龙城镇政府更是胆大妄为,刘行村300亩耕地被占荒废,村民多年没拿到一分钱的补偿,镇政府却收取了10万元的“协调费” ,理由是为村民修路,10万元的“修路款” 两年多了,路没见修,钱也不知到哪里去了?刘行村的百姓们,也一直在迷惑不解中度日如年。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知道当地政府对百姓多年不断上访,而且访而无果,议而不决,有何感想?群众利益无小事!不只是口惠而实不至。

为官者当牢记造福一方,为民排难解忧,为政清廉,廉洁公道。而不应该是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更不应该耍贫嘴、耍手腕,糊弄百姓。做官应仰不愧天,俯不怍地,中不惭于父老乡亲;做官,若让民众敬而畏之,让亲者敬而远之,最后只能让直立的人异化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失地村民调侃说:萧县“逮走了个贪官毋保良,(原县委书记)来了个不管事的“县太爷”。“官难见,难于上青天;上访难,闭门羹难吃。”“当官不与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目前,刘行村的失地村民仍然奔走呼号在上访路上。

(若愚 /文 20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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