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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权的差异

2011-01-25 20:10 作者:潇潇雨歇  | 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丹麦轶事系列之一

(一)狗比人多

初抵丹麦,印象最深的是狗多!

纵观哥本哈根街头,狗满为患,几乎成了万国良犬博览会。无论是贵妇,还是青年,或牵毛绒绒的贵宾狗迤逦而行;或蓄高大威猛的狼犬招摇过市。连重要的足球比赛,球赛尚未开始,两国球迷先千夫所指地对骂叫阵,而球迷之间的一排防暴警察个个手牵的狼犬黒贝,也会揣摩主人的用意,同仇敌忾地狂吠一通以壮行色,那阵式看了才知道什么叫"狗仗人势"!

这些宠物宛如生活天堂,锦衣玉食,恃宠而骄,被主人视为命根子,吃罐头,住华屋,取一个响亮动听的名字,梳理打扮得俨然一个绅士或者贵妇。寒腊月,宠物身上各色小马甲,比丹麦儿童还打扮得光鲜亮丽。再加上商人在旁敲边鼓,推波助澜,其名目繁多的行头,更是让人眼花缭乱。

(二)名目繁多的行头(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不信的话,请看超市好了,里头的狗食品、宠物罐头应有尽有;附加的营养剂、副食品琳琅满目。再次的也有人造骨头,大大小小,还讲究口感和咬劲,没事含在嘴里,即使是画饼充饥,也聊胜于无啊!

再到宠物狗的专卖店看看,看了保证让那些无家可归的野狗们吐血。除了美论美奂的狗屋,品种繁多的链子,外带各种口罩、清除粪便的铲子和容器……反正遛狗的装备一应俱全,只差没有袜子和鞋子罢了,而且价格不菲,随便买一两件,都足够流浪狗一个月的生活的开销,你说野狗看了会不会患红眼病?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那些脑筋动得快,靠宠物吃饭的奸商,鬼点子特多。由此派生出来的宠物医院、宠物美容院、宠物写真集、宠物全家福、宠物婚纱摄影——将宠物拟人化,把人类婚纱摄影那一套,全搬来让宠物秀一下,真正的噱头十足,且价高的离谱,但还相当有市场呢!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种现象看在野狗眼里,不知做何感想?它们流落街头,餐风饮露,有时饿的手脚发软,老眼昏花,还找不到一根骨头可啃呢!这时假如经过宠物美容院,看那些圆滚滚、油腻腻的同宗姐妹,正在里头跳有氧舞蹈、做减肥体操,恐怕都想在门前一头撞死,以了却残生。

(三)狗权之我见

我初抵丹麦,学业之余打周末工--骑单车给社区的订报户送报。本社区多为中产阶层的别墅院落,那些养在深闺的狗对行人,可一点也不温良恭俭让,每次必然未见人影先穷凶极恶咆哮于前,再看主人脸色讨好卖乖温存于后。咆哮时逞狼样,卖乖时出羊相。难怪中国民间常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更揭示了"狗眼看人低"的恶劣品质。而有些富人蓄纯种良犬,大小与牛犊相仿,不叫亦不动,只是在门口站定了,眼睛绿莹莹地射着光,"不叫的狗咬人!"确实让人胆战心惊,好像自己做了贼似的。

数次之后,乃知丹麦犬多为良性,不叫者也不一定咬人,然而危险也在于此,因其不叫,反而不知其居心何在。一天前去送报,过来一只狗仔子,样子与尺寸都类似一只翻毛皮鞋,在我的身边绕了一阵子,然后冷不丁奋力咬了一口,因其嘴小,只在我的牛仔裤上咬了一个洞。富人是个娘们,珠光宝气,为我主持正义:"汉斯,这是不礼貌的"!小汉斯并不松口,只是发出一种快活的呜咽,使人怀疑它的主人平常是不是就用这话当做抢骨头的口令。

(四)民以食为天

中国人一向有"民以食为天"的体会,举凡日常饮食,以至药膳食谱,不但种类繁复,极富巧思,更往往深藏了传统的精神与特质。

狗肉是红肌肉型,低脂高蛋白,营养价值超过猪肉,比牛羊肉入味。按中医理论,狗肉还有强身健补之功效。在历史悠久的中国食文化中,吃狗肉占有很重要的一页。战国时《韩非子》说"狡兔尽则良犬烹"。《史记》也常引用古语:"飞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至少在战国时代,就出现了卖狗肉为生的专业户。《史记。荆柯传》:"荆柯既至燕,受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在鸿门宴上大出风头的樊哙,也是屠狗出身。这么多历史名人都曾跻身狗屠之列,足见当时吃狗肉的风气之盛。

在我的家乡柳州,当年唐代文豪柳宗元作诗"柳州柳刺史,种柳柳江边"的江滨柳堤,便是吃狗肉的好去处。(请不吃狗肉的读者原谅)入冬柳堤干锅狗肉店铺一字排开,食客如云。狗肉登不了大雅之堂,(也奇了怪了,豪华餐厅的狗肉宴就是缺少地道正宗的味道)只能在街边骑楼数张小方櫈围炉下筷,属于普罗大众的本色。凛冽寒风中,白领佳丽,贩夫走卒,皆乐此不彼。我想,"狗肉朋友"的贬称由此而来。

柳州的狗肉烹饪也是一绝,分干锅和水煮两个程序。夫干锅者,砂锅干烹狗肉也。狗肉烹至金黄色,佐以香蒜、八角、桂皮等配料,再放啤酒些许干焖,蘸特制的"狗酱"啖之。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半程将吃不完的狗肉,放进砂锅里炖,再把香菇、豆制品和油菜花等放在砂锅里水煮打边炉……。

冬令时节,三五知已,围炉叙旧,举觞下筷,滋溜一口酒,吧唧一口菜,其乐融融。香肉佳酿,酒后微醺,真的处在一种激情与幻觉共生,恍惚与明察俱在的颇为奇妙的飘飘欲仙的境界。那热气腾腾、周身通泰的感觉,啧啧,怕是那"高处不胜寒"的吴刚"也不愿做神仙,愿做柳州人"了!

(五)狗肉朋友

前几年丹麦的报纸刊载消息,说是"(在中国的)中国人吃圣伯那犬"云云。其实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中国人吃狗肉,但那是菜狗,绝不是宠物狗,更不是鼎鼎大名的瑞士阿尔卑斯山"义犬救主"的圣伯那犬!

好在这时,一个丹麦"狗肉朋友"横空出世,现身说法,以自已在中国的亲身经历驳斥上述无耻谰言。

原来这位仁兄是丹麦斯密斯公司(世界上最大的水泥设备公司)的工程师。当年广西柳州水泥厂引进丹麦水泥生产线,他被派到柳州公干,柳州厂方招待他吃"柳州香肉"。餐毕,他赞不绝口,啧啧称奇。主人告知"柳州香肉"即狗肉时,这位仁兄当即吐得七荤八素。事后没几天,他经不住"狗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种种诱惑,食指大动,竟自已摸到市井狗肉摊边大块哚颐,从此一发不可收。柳州之行,他满载而归。不仅破了不吃狗肉的戒,还抱得美人归——娶了当翻译的柳州佳丽,谱写了一曲丹中民间友谊的颂歌,创造了中国"狗肉食文化""统战"的又一例证。

桂林一带管特铁的朋友叫"狗肉"。这位"狗肉朋友"的确够"狗肉",没有忘本!不仅身体力行为国人吃狗肉辩护,而且还大力宣传"狗肉穿肠过"的种种好处。并开天辟地的在丹麦成立"狗肉协会",自封会长,呼朋引伴,广招"狗肉朋友"。秋冬季节,打着"秋风起,进补是时候"的旗号,带领丹麦"狗肉协会"的饕餮之徒,浩浩荡荡地杀向柳州,进补大啖狗肉。

(六)东西方"狗权"观

花开两朵,单表一枝。

话说当时丹麦报纸刊载"中国人吃圣伯那犬"的消息。这下不得了啦!中国人一下成了众矢之的。那天我稍迟走进教室,老师和同学皆神情凛然,宛如道德法庭一般。平常和蔼可亲的女教师玛雅手持报纸板着脸问我:"潇,你们中国人真的吃狗肉吗?"

初来乍到,入乡不问俗,我傻不楞登地如实作答:"吃呀!我家乡柳州冬天的火锅狗肉全国闻名……"(幸亏我还没说出援柳的丹麦专家也吃狗肉,并且还赞不绝口呢。)不料她竟怫然作色,拒绝理睬我长达六个半小时。"怎么能吃狗呢!"事后她一提起此事,眼圈都红了。

丹麦人对狗可谓宠幸之极、情有独钟。狗不仅是家庭的成员之一,出厅堂,下厨房;而且可以进卧房。甚至能上主人的睡床。狗死后,还与主人同葬同一墓地。一个丹麦男子曾在报上这样描述其家庭成员的地位,"在我的家里,地位最高的是孩子,其次是妻子,第三是狗,第四位才是我……"如今,竟有人敢动丹麦壮汉"老三"的主意,岂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在全班千夫所指、狗血淋头的指责中,我才如醍醐灌顶:原来东西方"狗权"的价值观竟有如此大的差异!

狗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形像,一般都不怎么好。成语中有:鸡鸣狗盗,狗胆包天,狗头军师,狗尾续貂,狗血喷头,狗眼看人低,狗仗人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等等。都不是溢美之词。中国人管欺软怕硬叫"恶狗服粗棍";弄虚作假叫"挂羊头卖狗肉";喜欢扑风捉影、无事生非,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帮凶逞恶叫"狗腿子",作奸犯科叫"狗男女";为富不仁叫"狗财主";当官不为民作主叫"狗官";巴结豪强叫"狗仗人势";丧尽天良叫"狼心狗肺";良莠不辨叫"瞎了狗眼";做人不地道叫"狗娘养的";乱诬好人叫"狂犬吠日";铤而走险叫"狗急跳墙";小人得志叫"鸡犬升天";卖身投靠叫"从狗洞子爬出去";连搜集八卦新闻的记者也叫"狗仔队"……

待我将这一大堆有关狗的贬意词,连比带划大致解释给玛雅女士听时,她为之气结,其一惊一咋,杏眼圆睁,柳眉倒竖,她脸上惊诧的丰富表情,无异于听说美人鱼铜雕的头颅又被窃贼割走一般……

后记:浪子回头

丹麦是一个基督教文化薰陶的国家,对一切动物都倍加爱护。在广场、湖畔、海滨,看丹麦人喂鸽子、海鸥和白天鹅,看小孩与爱犬嬉戏。那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情景,着实令人感动,才领悟什么叫"和谐社会"。在这种氛围下,连动一下怀念柳州火锅狗肉的念头都是罪过,更遑论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吃黄油面包、水煮马铃薯"嘴巴淡出鸟来"的日常生活中,鄙人还得时常在内心深处狠批"吃狗肉"的"私自一闪念",百爪挠心啊!

随着消费社会的到来,原来是富人的生活方式也逐渐为普罗大众所接受。宠物热持续发烧。心情好,宠物自然受宠。心情不好,宠物又成了情感的寄托。在这种文化长期浸淫薰陶下,我四年前也立地成佛、修身养性地养了两条爱犬(西部高地更和马耳基斯犬):珍妮与友友(配图)。开始跻身"有狗一族"的行列。

从此也行头齐备、人摸狗样地早晚遛狗。狗是丹麦人社交的重要媒介,在生活小区,每天定期遛狗的人会聚在一起,谈论的话题,往往就是从各家的狗开始的。某日黄昏,在社区公园遛狗。迎面邂逅牵小巧玲珑吉娃娃犬迤逦而行的教师玛雅。一番嘘寒问暖地问候后,我身边的哼哈二将:珍妮、友友与她的爱犬卡佳相见甚欢,贴脸吻腮,欢蹦乱跳地在草地撒野!那一刻,玛雅回眸看我时露出了久违的"浪子回头"的欣慰笑容。

朝夕相处,日久生情。珍妮与友友善解人意,(每天早晨,还在乡中,这两个臭小子会跑到床前挠你的头,低声吠叫:起床了!该带我们出去拉屎撒尿。)俨然家庭成员。每当看到它们一左一右、屁颠屁颠地陪伴我在沙发看书读报的乖巧样,令你不由得不佩服乔治。艾略特(英国现代派诗宗)的真知灼见:"动物是多么可爱的朋友——它们不问问题,也不散布流言蜚语。"

浪子回头金不换。由热衷吃狗到倾注爱心养狗,这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转变!正所谓:"梅须逊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中国的食文化俘获了丹麦"狗肉朋友"的心;丹麦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爱心,则改变了我对狗的印象。东西方文化在交流碰撞中各有斩获,不分伯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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