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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那一抹涩涩甜甜的朦胧

2011-01-04 03:02 作者:常进才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漫漫人生路,青短暂到只有短短几年。说青春只有一次,青春宝贵,是指绝无仅有,不可重复,一去不返,失去就不可再来,故而要珍惜青春,不可虚度。青春年华红似火,青春岁月美如画,青春年少最让人如痴如醉的,伴人终生的,莫过于人的青春冲动,莫过于人的内心深处那一丝丝甜蜜而苦涩的初恋情结,莫过于那一抹淡淡的回忆

我从小生活在一个山村农家,比较闭塞落后,穷自是不用说。我不得不承认,我远远不个早慧早熟的学生。家里一缺吃少喝缺穿少戴,温饱问题缠得人喘不过气,人在情感感官享乐等其他方面的需求就严重滞后,就显得微不足道或者说可以忽略不计,就和那些衣食无忧的富家子弟慢半拍。当家庭条件优裕的学生给漂亮的女同学女同桌书本里夹纸条背地里写情书蠢蠢欲动的时候,我还两耳不闻切切语,一心看书心安然,傻乎乎地静坐寒窗,想把冷板凳坐穿,把学分看得跟命根儿一般关紧。我不但对追女生不感冒,不理解,而且有点看不起那些四处忙着约会的男同学。女生有啥可之处?我看不出来,感觉不出来,也体会不到。看他们不好好读书,不务正业,被那些眼光看到天上骄傲且有心计的女生折磨得神会颠倒,疯疯傻傻,倒有几分滑稽可笑。若干年后,同学见面,闲谈起来,提起当年“勇”,才知道,人家同时也在背地里笑我的顽固不化和愚蠢痴呆哩。

青春很公平公正,给人的机会很均等,家贫、自卑自然都不能改变青春规律。就在看人家谈情说爱的笑话没多久,我也突然脑子开窍了,意识转变了,也不甘守寂寞,萌生出对女生的几丝丝朦胧的好奇和好感。这种感觉是某年某月的哪一天啥时辰钻到我脑子里生了根,发了芽?我说不清楚,也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反正我的青春从漫漫长眠中觉醒了,不知不觉悄无声息,我开始不能静心读书,有意无意地,开始拿眼光在班里的女同学脸上身上瞟来瞟去,尤其对几位模样齐整颇不难看的女生格外关注,格外放心不下。我学习成绩好,对女学生总想以辅导作业为名来个“亲密接触”。尽管没有人发工资,没有人给什么报酬,也甘愿尽义务多奉献,总想多看上两眼。我被渐渐发育得凸凹有致线条突出的女生牵了眼球,磁场一般引力巨大,逃脱不得挣扎不得。青春丝线捆住了我的手脚,我不得不坦白,我坠入初恋的深渊,不能自拔了。

男人这一生中,幸福的事很多,其中就少不了偷偷喜欢上一个女人,还不能让他知道这件事。我喜欢的那个女生,早已珍藏为我心灵深处的一方柔蓝晴空或者说青青芳草地,不许旁人践踏、侵犯。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她的芳名,权且叫她“丽”。丽人如其名,脸庞白皙,长相俊秀,中等身材,个子不高不低,不胖不瘦。她穿戴不及富贵之家上档次,但朴素大方。耐看的鹅蛋脸上看不出搽粉,也不用搽粉就显出三分俊俏。在班上十几个女同学中,她成了白天鹅,其他女生相形见拙,成了丑小鸭,她嗓音甜美圆润,说话柔声柔气,打扮得尤其爽爽利利干干净净,名副其实的窈窕淑女(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每天,看不到她,我会心里空当当的,顿感莫名地惆怅。看她进教室,我会莫名地兴奋。看她星期六下午离开校园回家,我会背地里目送他走远,一副依依不舍的丢魂儿神态。我担心她永远不再来,心里隐隐地不安。这些心理活动,我不告诉任何人,丽当然不会知道,一切都深深埋藏在心底。说句痴情的话,多少个不眠之,我倍受煎熬。

我爱好语文,小小年纪做着作家。她也酷爱写作,文笔流畅,作文写得棒,老师常在班上作为范文阅读给全班同学听。想想,这也许就是我和她俩少男少女交流沟通的一个支点。很高兴,我当了语文课代表,名正言顺的,有了更多的和她接近的机会。遗憾的是,在她面前,一向自负的我却自信心不足,自卑心理严重,老也克服不掉。前途未卜,成败难说难猜,我思想顾虑重重,做事很隐蔽,不想因为和她接触闹得满城风,不想让别人察觉。有两回,我和她被老师挑出来,共同批改班上的作文作业。当时,面对这千载难逢的良机,我满腔的幸福和激动简直无法对外人言说。小屋内,看作文,递作业本,写批语,偶尔三言两语交换意见,就我们两个人。她坐那里,离我很近很近,我却胆小,不敢碰她一下芊芊玉手,连看她的目光都那么羞怯,那么小心翼翼,至于恋人一样的搂抱和亲吻,远远不到那种程度,没有吃豹子胆,更是不敢,更在八千里之外。话要说回来,真要发生一点什么,岂不正说明我自制能力的缺乏和修养的欠佳?那样,我和流氓有啥区别?我很理智很清醒,没有那样做。

许多人不知道,出于好奇,我曾背地里偷偷翻阅她的日记本。语文老师要求学生记日记,锻炼文笔,定期让我收集学生的日记本。我想知道她的所思所想,就从日记里偷窥她的少女情怀,企图从中找到她对我的认识描写。遗憾的是,她日记中描述的是她学习的体会和一些家庭琐事,唯独没有我希望看到的只言片语。失望之余,我感觉她是一个学习专心刻苦的女孩儿,不像我那么猥琐,有了想入非非不安分守己的念头。这样想来,将心比心,我真有几分脸红几分愧疚。

丽是我崇拜的偶像,一腔痴情我却不敢对她表白。我家庭一贫如洗,相貌又不堂堂,箩筐腿走路也姿势不好看,可谓优势少少劣势多多。丽的哥哥是赴美留学生,父母曾任村干部,家庭条件相对来说比较优越。两下对比,不说天上地下,至少也是距离悬殊。我思前想后,担心那想法一开口,如黄河决提不可收拾,再自讨没趣,撞一鼻子灰,面子上下不来,就始终没敢挑明。同窗共读朝夕相处的三年当中,在她面前,我把一颗跳动的心压了又压,把难熬的思念掩饰了又掩饰,伪装了又伪装,至少说从外表上保持一副不远不近不冷不热的同学表情,甚至连一句模棱两可悄悄暗示的话也不敢从嘴里蹦出来。

三年苦读,丽考上了洛阳的一所大专院校,成了时代骄子大学生。不幸的我父母先后下世,弟妹幼小,需要我稚嫩的肩膀挑起一个家庭生活的重担早当家。我下学务农,当了庄稼汉,徘徊在田间地头。年纪轻轻的我要考虑一家四口人的吃喝,要供养弟妹上学,弄得我焦头烂额顾此失彼,很累很烦。我和她走的是两条不同的路,也就暂时无暇顾及个人恩怨,不得不把情感之事束之高阁。

严格说,我对于丽,只能叫单恋,叫暗恋。一桩只有自己知道的恋情,野地里烤火,一面热,典型的一杯苦咖啡,浓浓的苦涩的单相思。

有人说,男女之间的初恋是青年人不成熟的恋情,幼稚,冲动,成功率极低。我常常思忖,假设我和丽继续发展下去,最终能否走进婚姻的殿堂?能否风雨同舟共白头?

坦率说,我和丽分开后,我鼓足勇气,给他写过信。信中仍然不敢说恋情,只是谈谈多彩的同窗生涯,回忆有趣的校园时光,充满了淡淡的回忆。不久,她回了我一封信,叙说了同学友谊,并再三表示要以留学的哥哥为榜样,不管不闻窗外事,发奋读书到大学,其他只字不提。收到她的信,本身就令人感动,那封信我看了好几遍,保存了好久,宝贝似地舍不得扔掉。

就这样,我还不死心,买两本徐志摩的诗集《爱的灵感》,一本自己看,一本托她的朋友送她。后来,听朋友说,她可能从书的名称上看出了一点我的心思,似有几丝不悦,便写给我一封措辞严厉的信,要我断了心思,不要扰乱她。我顿时起了一股无名火,感觉面子上难堪,就草率回了一封信,不甘示弱,和她针尖对麦芒,针锋相对。

事后再往深处想,我也真是不冷静,做事欠周全考虑。强扭的瓜不甜,男女恋情不可勉强,得不到时该撒手时就撒手,可我连友谊也一股脑葬送,泼一盆洗衣水连衣服也泼掉不要了,傻不傻?为了弥补我的鲁莽和草率,那年年关,我又托人送她一张可卡,一来祝福新春,二来重续同窗友情。只是不知她可曾接受与否?

男人和女人走不到一起,有人说是缘分不到。我和她是否也是缘分不到不可知,但双方了解的肤浅相处的简单倒是事实。一天,街头碰见一个同学,闲谈起来,无意中才知道,他也喜欢过丽。看来不仅是我这只懒蛤蟆想吃天鹅肉,好果子想吃的人多了去。那同学脸皮厚,大大咧咧,家境不算上等倒也殷实,他自认为实力雄厚,竞争有力,稳操胜券,就不像我的胆怯,而是光明正大天不怕地不怕地奋起直追,却以也失败告终。知情人说,丽大学毕业,自视甚高,是一个心高气傲尊心极强虚荣心极强的女子。她太脆弱娇嫩,顶不住风吹雨打,经不了一点磨难,受不得一点委屈。她自持有几分姿色,习惯了享受生活,对象要求标准极高,恋爱、婚姻也是高不成低不就,颇令人费解。一席话真真假假我弄不清楚,我也不想追究下去,但终归使我心里像泼了一盆冷水,打了个冷战,不舒服。知人知面不知心,假若当真,幸亏我没有和她发展关系,要不然,好不了。

二十多年过去,时过境迁,我和她天各一方,再也未曾谋面。我为人夫,她亦为人妇,并且均有儿女。抛开那种“吃不到葡萄偏说葡萄酸”的嫉妒造谣诽谤中伤理念,我不想再见她,更不想打乱双方家庭的平静,不想再续甚么姻缘。但她在我心中的少女形象,就像一件做工精美造型别致的名贵瓷器,打碎了太可惜。

我极不愿听到对她颇有贬斥色彩的话语,不想毁掉她在我心目中的纯洁美好形象。我愿把一个充满绚丽色彩的青春梦幻默默保存在心间,像口里含着一块糖,甜丝丝的一个人慢慢品味,直到地老天荒。

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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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那一抹涩涩甜甜的朦胧的评论 (共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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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傷年已陌
  • 乐之云墨
  • 水墨年花
    水墨年花 审核通过并说 文笔流畅,感情真挚,描写实在而又合乎情理。我支持通过。
  • 希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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