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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智商适合跟孩子们混

2012-12-09 23:41 作者:乡村骑士  | 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我是一个笨人,心不灵,手不巧。早熟轮不上我,连一般也没有我的分。我总是后进的,比别人慢好几个节拍。

我这种人就是人们所不齿的不会混的人。我的确很不会混,也不愿意跟人家去混。我不愿意是有原因的。我知道,聪明的人抛弃尊严,抛弃底线可以换来丰富的物质回报,或是某些欲望的满足。而以我极其有限的智商去干那些事情恐怕是自不量力,甚至会陪了夫人又折兵,吃力不讨好,犯贱也讨不得待见。所以,保守起见,我还是守着自己那一点微薄的自尊和清高。

毕业三年以来我走过不少地方,干过一些营生,现在回到了自己的本行。这可以说是天意,缘分,也可以说是实践的驱使。过去的经历和经验决定了今天的一切。我做过快餐,但是送了一顿饭就寿终正寝;我想去当农民工,但却没有人要;我做过总经理助理,但却总是在开会的时候睡觉,连站着也能睡着,这是毫不夸张的;我做过外贸业务员,但却把洋鬼子骂跑了,当然,订单也跟着跑了。那些日子里,我总是像个不小心从原始森林窜出来的猴子,对于成人世界,不知其然,更不知其所以然。

于是,我决定还是找个相对原始的环境吧的,只有这样,我才不至于左支右绌地生活孩子是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是相对原始的。就这样,在上帝的指引下,我找到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现在的职业是教书,但不是育人,因为没有人会对你的教育感兴趣。其次,我自己也是个不及格的人。我所做的事情是想方设法提高学生的成绩,这样我就成了半个老师。之所以叫半个老师,是因为我不配做老师,他们有些人也算不上是学生。不过,抛开理想的苛刻定义和追求,我还是个老师,他们也可以是学生。

我所要说的就是抛开理想的思维以后的事情。我的意思是,现在,我教他们英语,必然有一些时间是共处的,于是就产生了共处的一些感觉或是感情或是感想。感觉就是,我相对快乐,相对痛苦。比以前的绝对痛苦相对快乐好多了。感情就是,一些学生很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他们。感想就是,我只适合跟孩子们混。(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和孩子们混的好处是,你不需要大伤脑经,你不需要在精神上卖弄风骚。更好的是,你可以轻易的得到超过你期望值的正面的回应。

一次,我帮一个老师看班,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孩子们就被我逗的前仰后翻。短短的几百秒,我就成了他们的英雄。我单手举起一个板凳,他们就惊叹我的力气。我用俩根手指做俯卧撑,他们更觉得不可思议。我奉献一点点幽默,他们就个个笑得像绽放的花朵一样。最后,他们说:‘老师,我要和你亲嘴,我要和你结婚’。还有勇敢者,直接撅着嘴,奔我而来。不过,为避免事态升级,我还是安静地走开了。

有时候,连孩子们的不合作也是难得的可。上个周五,我和往常一样走进教室,教几个四年级孩子的英语。那个班人很少,只有七个人,更只有一个男孩。几个女生都很活泼,一个男生更是近乎疯狂。在例行听写单词之前,我说,“写不出来的单词,要抄写二十遍’。然而其中的一个女生却以十分口爱的方式,把头一歪,孩子气十足地说:‘哼,不愿意”。我想上海人的不愿意大概是指不乐意。总之是拒绝合作了。她这么一说,响应者就前呼后拥了,不多久,‘哼,不愿意’就成倍地出来了,异口同声,连动作也是一样的。更为严重的是,他们竟然对我实施冷暴力,一起将头埋在埋在双臂形成的弧形里。英语也好,语也罢,说什么他们都无视你。最终,我也只能是缴械投降了。幸福的失败。

活在世俗之中,便是是池中之物,不可能有太多的超凡脱俗。但是,我总是尽量守卫者自己的那片领地,呵护那些难得的纯真和愚笨。我是一个笨人,难得动脑筋,难得搀和。我很愿意在属于自己的范围内,自娱自乐,自鸣得意。我的心事一座城,一座最小的城,容不小众多的人群,经不起太多的喧嚣。我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国王,我艰难地生存,也骄傲地统治。

虽然,我的智商只适合跟孩子们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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