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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1)

2012-10-04 23:16 作者:溦殇。  | 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好像变天了吧“。李晨嘴里嘟哝了一句,随手拉了拉外套,拧着盖浇饭往宿舍里走。”快下了呢。“室友冲着刚进屋的李晨嚷道,瞬间话题又转移到”你吃的什么菜“上,”鱼香肉丝,后街左手边第二家的味道真心不错”。李晨坐在桌子前,扒了口饭点开电脑,空间里特别关注的好友提示滴滴响起来,她愣了愣,突然缓过神来。

两年前,准确说来是729天前,那时的李晨还在念高二,母亲却早已给自己定下了高考550分的目标,对于这个小县城里这所综合排名永远只在市第二名的普通高中的文科生来说,550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母亲永远对自己有着过高的想象,李晨心里想,那时要是能考450就谢天谢地了。

人们对一件事物印象很深刻的原因不是因为生物化学和突触形态的改变,而是,就是那一瞬,突然就走进了内心里,好像是印证了很久以前的一次召唤,就深深地被眼睛记住了,甚至回想起来会有鲜亮的色彩。李晨至今仍能清晰记得那一天的日期是10。05,那一天,整个学校都在忙碌着月考,那所学校就是这么变态,每个月都会雷打不动的举行一次全校性的考试,进步者无奖,因为好好学习理所应当,退步者受罚,因为猪都在进化,更何况是你,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老班的口头禅。李晨一想到刚考砸的那门历史就浑身抓狂,老班绝对会三寸不烂冷嘲热讽,想到这李晨更加泄气,拉着死党就往宿舍走。如果,那个时候,就只是这样匆匆走过,好友没有被人叫住,自己没有回头,没有看到那时的彭代琦,可能,后来的李晨就不是这样的李晨了。

“那天的黄昏真的特别的美,斜斜的打在墙上甚至能看见里面漂浮的细小微尘,像一瓢金色的水泼过来,我侧过头,看到站在斜阳里的他,穿白色的外套,干净的脸,一个人站在那里,风吹动起他的头发,我甚至看的到他眼里的落寞。就那么一眼,看着他我突然就笑了。“

第二次见面,正好隔了一个星期,学校爆发了大规模的流感,一个班因感冒请假回家的就达五十多人,市教育局下达通告,学校召开紧急会议后决定大赦七天假,学生都高兴疯了,收拾了衣服就往校门口跑。老班交待完例行的注意安全事项后就摆手示意放假,李晨捏着卫生纸,肚子涨得快要爆出来,看吧看吧,一口气喝了两瓶营养快线,不憋死你才怪呢。老班一走出教室李晨就飞一样跑了出去直奔厕所,就是在那一天,在人潮里,她看到了站在教务处门口的男生,他换了黑色的外套,安静的站在教务处门口,穿堂风不断吹起他的衣角,李晨突然就有一种一眼便是永恒的感觉。

酸奶好像过期了,抬手就扔进了垃圾桶。“你在搞什么?“室友惊呼,李晨缓过神来看到刚买的鱼香肉丝盖饭顺理成章的躺在垃圾桶里,过期酸奶嘲笑一样的端坐在桌子上,模糊的生产日期将她拉回了现实。”好吧,午饭没得吃了“,李晨有点惋惜,鱼香肉丝的,七块钱一份呢。”你在想什么?心不在焉的。“室友把自己的饭递给她。”没,想起以前那点破事了“李晨舀了一大口喂进嘴里,”整整两年了“,她小声对自己说。(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李晨发过誓的,高中三年不明恋不暗恋,好好学习,然后,考到想中的云南财经大学,去看丽江看梅里山。但凡誓言没被推翻是因为没遇到那个与誓言背道而驰的人。在看到他的第三面,李晨便知道,自己遇到了。

放假归校后的第一天,午觉后,李晨记得自己是迷迷糊糊的,没有洗脸就往学校超市跑,老师要求买的A4纸还没买,不然上课有得挨呲了。还没到超市门口就听见里面有男生和女生嬉闹的声音,李晨看了一眼手表快步往里走,里面出来的一个人和自己擦肩而过,她下意识的抬起头,一双很大的眼睛对视着自己,李晨突然感觉心脏漏跳了一拍,她有点急乱的走进超市,感觉身后有人跟着自己走了进来,眼睛斜扫过去的时候看到的一个并不清晰的影子,可是她知道那是谁。李晨拿了一叠A4纸就往外跑,老板娘找的钱也来不及拿,她只想快点离开那里,她害怕看到他,她怕他会记住她,她怕自己会失态会出糗,她怕他眼里会流露出好笑,讽刺,看不起的神情。她很慌乱,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她只是想往外走,她怕自己会沉溺在这样的无名尴尬的空气里,她怕自己涨红的脸会出卖自己。于是,她飞快的逃了出去,任凭身后是老板娘的呼喊和别人诧异的神情,包括他。

好像,他穿着那件白色的外套,好像,他将头发染成了鲜艳的酒红色,好像,他笑了。

他应该是不记得她的,至少在那个时候,哪怕已经有过三次照面的经历,他的身边永远都换有不同的女孩,他是那一届高一新生,甚至是全校最引起轰动的男生,每天都有好多女生跑去看他,向他要号码和号,他酒红色的头发成了一个标志,男生女生都冒着被记过的危险偷偷在头发里挑染上一缕酒红。这样拉风的男生又怎么会记得那样不起眼的李晨呢。

后来,在故事的结尾,李晨曾写过一封信给彭代琦,她用了三节课的时间来向他描述自己在那个秋天的傍晚遇见他然后恋他的175天,可能是冥冥的预见,预见了三天后他的退学,她终于鼓起勇气要告诉他一切。不然,他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在很久以前就遇见过她,在认识她之前,那个女生就已经认识并一见钟情于自己的荒诞故事。

李晨关上电脑,散开头发,随手抹了把脸躺在床上,酒红褪色成浅红,暗淡,干枯,没有生命力的颜色。李晨慢慢读了一遍他更新的状态,眼里突然流出泪来。

故事以李晨拜托好友两人合谋了一个不馊不鲜的主意为发展。荡荡(外号)毛遂自荐的人了男生做弟弟,然后将李晨以死党的身份顺利引荐给了彭代琦,他第一次认真的看了一眼李晨,哪怕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眼也足以让李晨紧张的将指甲嵌进了肉里。

因为好友与他的姐弟关系,李晨知道了这个男生喜爱的女生的名字,知道了他现任女朋友的名字,也知道了他们的交往只是因为她们俩的相像。“好像是小说里的情节“李晨将字条偷偷递给后面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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