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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之名

2012-07-10 11:50 作者:阿尔法狼  | 4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五百年又五百年,几世的轮回,千年的等待,一切恍然如回到了最为当初的岔路口。只是时过境迁,你不是你,我不是我。我们都带着曾经让彼此心动的、论是在天还是天看了都会让人觉得温暖的笑容孤独等待,期望着再次相遇。——题记

每天,我背对着朝阳,走过学校门口,走过区政府,走过建筑工地。然后下午又背对着夕阳沉默的走回来,黑色风衣的身影被夕阳拉出长长的影子。每次在独行的时候就会想起你,这已经成了我的一个习惯。或许是借你来打发这段思念空余的时间;或许是我放不下曾经的那些美好;又或许时是我真的想你了吧!总之,思念的惯性总是带我到一个唯美的世外桃源,然后做着各种各样和你相关的有着繁华布景的不愿醒来的梦!分开了一段时间,岁月慢慢的沉淀了,想起的就全是和你在一起的无拘无束。

因为错过,所以珍惜;因为遗憾,所以美丽;因为曾经,所以温暖;因为有你,所以幸福。谢谢时间,让我看懂了自己的心;谢谢生活,教会了珍惜,教会了我温暖,教会了我怎样去和被爱,让我变的越来越好!我冲动的想为自己的曾经举行一场盛大的葬礼,然后在墓碑上写上总结的墓志铭文,这并不预示着结束,而是代表着开始……当最后一个音符响起,最后一个旋律被唱响,思念被逼画上了休止符,这是否就是结局的残景。即使这样,我依然相信故事会从结局开始。

很多时间过去了,我以为我忘记了你,但当我们重新遇见,邂逅的喜悦从每个神经末梢传达过来,刺激着身体的每一个分子细胞,周游于全身的每一寸毛细血管。我发现,我依然喜欢着你,从未忘记。

四年了,一直没有女朋友。每当别人问起,我总是扬起头晦涩的说:“人家看不上我啊,那有么办法呢!”其实,我不是不想有,而是碰不见合适的,就变得想不起有了。原以为可以和任何一个女生开始任何一段感情,后来才发现,喜欢上一个人是需要勇气和力量的。不是不敢去喜欢,而是觉得和一个随便的人随便开始一段感情是毫无意义的。于是大一,就在迷茫和彷徨中不知所错;大二,沉溺在网游的世界中难以自拔;大三,喜欢上了篮球和动漫;大四了,现在下结论还有点早,不过可以肯定的事:我会继续喜欢着动漫和篮球再加上阅读写作。四年了,我把唯一的一份坚持默默的放在了心底,小心翼翼的收藏,期待着重逢时的大放异彩!

我只是想,以爱之名,许你一世温柔。如果可以,我会离你近一点,再近一点,直到没有了距离。如果可以,我只是相一直守护着你,直到时间的终点。(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沉默,有时是等待,有时是守护,如果岁月能够明白,珍藏的碎片不用说出来你也会明白的吧!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面前,我能确定的只有一点:我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就像冬天努力挣扎终于刺穿云层的那一抹阳光,清新而有蓬勃;如同人迹罕至的幽山密林中的悬泉瀑布,清脆而又奔放,又如同开的正盛的牡丹花,热烈却又娇羞。我想,这就够了吧,这就让我有足够的理由奋不顾身!

约定的邂逅,是否可以让一切变的简单,让一切有了重新来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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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之名的评论 (共 4 条)

  •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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