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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剧本

2012-04-21 11:35 作者:草莓小姐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Chapter1

是时候该忘记了,是时候该放下了,我时常这么想。

上他的那一瞬间起,我就不断在忘与不忘,爱与不爱间纠结着。

这个问题就好像盘根错节的藤蔓,紧紧纠缠着我并不坚固的心脏,也总在我最放松、最疲惫、最寂寞或是最软弱的时候,细细鞭挞着我敏感的神经。

我想我快疯了,精神病院很快就要因为我的存在而不得已支起一张新床。

在这种对中枢神经高强度的折磨与摧残下,我庆幸自己居然还毫发无伤得活了这么些年。(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噢不,我想我错了,并不是毫发无伤,我曾经在最失落崩溃的时候,干了一件足够矫情、足够脑残,甚至明显带有琼瑶阿姨小说里女主角影子的那么一件事。

在得知他有了女朋友的时候,我毅然决然地剪掉了及腰的我最视若珍宝的长发。

而直到他经历了分手再重新找了第二个女朋友的时候,我没再去剪头发,而只是纵容了那个灰溜溜的我麻木不仁地望着跟我一样灰溜溜的天空发了不知道多久的,灰溜溜的呆。

你看,也仅此而已。

Chapter2

我一直是个足够健忘的人,不怕你笑话,我的脑筋就像老掉牙的破机器,不怎么好使。

我身边稍微熟悉一点的人都深刻地清楚这一点。

我的生活就是常常在懊恼自己忘带了某样东西,或忘记做某件几位紧要的事情中度过的。

因为健忘,我总是活的比其他人纷乱很多,甚至是不可估量的更多,它害得我不得不小心翼翼甚至提心吊胆地扳着指头过日子。

健忘真是个祸害,在爱上他之前,我对这个观点坚信不移。

在那之前,我一直暗自羡慕甚至是别扭地妒忌着别人的好记性。

时间一长,我就发现了让我极度费解的一种现象,似乎身边所有的人都不会忘东忘西,丢三落四,只有我是这样,并且风无阻,雷打不动。

就像我妈说的那样,总感觉有鬼在后面追我。

Sure,如果真是这样,我不是也这么活下来了吗?

这个世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可是老师教的,我深信不疑。

所以我始终自欺欺人地拿着一点来说服自己,我当然还是相当不错的,只是比正常人要健忘一些,仅此而已,其实根本无须介怀。

所以我一直对自己健忘的这件事情,保持着一种极端的阿Q精神,我说服自己相信自己完全OK。

我何必揪着自己的一点小缺陷而嫌弃自己呢?

没必要对吧,我也这么觉得。

Chapter3

说到底,遇见他之前,我的生活都还算平静,轰轰烈烈的人生在某些人的眼里也许的确足够精彩,不过也很狗血也很俗气不是吗?

我可不想当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今天分手明儿又你侬我侬的女主角,没劲!

安之若素没什么不好的。

人各有志,效仿别人的生活,或者说衍生出类似于羡慕嫉妒恨这样情绪的表现,压根儿就不是我的风格。

可自从遇见他之后,我的世界就天翻地覆了。

刚认识他的时候,我以为自己看见了曙光,看见了心之所向。

或者让我说的更煽情一点,就是觉得自己好像终于找到了灵魂的皈依,伯牙与子期那种不言而喻的默契。

现如今仔细想想,好像是我从一开始就错会了,完全凌乱了我们之间的定位。

我和他根本就没有那么默契,只是那时有种名叫“巧合”的东西在暗自作祟,蒙蔽了我看清事实的双眼,恰如其分地让我坚信我们一定会是彼此的唯一。

简单点来说,我被“巧合”,耍了。

Chapter4

老实说,我和他的故事,俗的要命,俗到家了,俗透了!

甚至此时此刻正在奋力回忆往事的细枝末节的我还在猜测这种平淡无奇的桥段现在是否正在某处重复上演。

我们全部的故事可以仅仅只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一个女生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也许你就瞬间失望了,这种事情一天要发生成千上万次,或许都不止。

只不过,这一段似是而非的单恋过程艰辛了些,结局迷离了些,经过坎坷了些,所以我有太多感触时不时地油然而生,迫不及待地渴望倾诉。

我像久旱的土地,干涸,龟裂,一塌糊涂。

这个世界上,有说故事的人,就一定有听故事的人,他们之间彼此依附,相生相伴。

光怪陆离的城市大地上,我们都是渺小的生物体,渺小到无法宣泄出一丁点的爱恨情仇。

而我偏不,每个人的影子里都藏着一些小故事,每个人都有讲故事的权利,哪怕没有一个人在听,也要讲。

对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Chapter5

回想初见他时的天气,真是好得让我忍不住想要上扬嘴角四十五度或是更多。

九月份的阳光已经不那么毒辣了,懒懒地穿过繁茂树叶的缝隙落在柏油马路上,反射出油亮亮的光泽,但并不会像7、8月时那般粘腻。

我坐在新学校有些破旧的小礼堂里,听着面部生硬语气刻板的校长没完没了的演讲

我百无聊懒地环视整个礼堂,虽然它狭小、老旧,还有些破败,但是在我的眼中,它的确还不赖。

该怎么形容呢,就是欧洲老式的木偶剧院那样的一栋建筑。

它红色的幕帘和木制的、看起来不够牢固的舞台都非常迷人,带着很浓郁的文艺气息,让人忍不住会浮想联翩。

这里必定发生过凄美瑰丽的故事吧,如若没有,就太过可惜了。

我这么想。

不过我更想说的是,如果这个小礼堂的通风性能再好一点就更加完美了。

晌午的时候,在这么一个近乎密闭且没有空调、甚至连电风扇也没有的空间里,坐着小板凳,听一场不知道何时才能结束的演讲,简直就是一种酷刑。

我额头上的汗珠就像天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汽水瓶外面的冷凝水那样飞快地向下滴落,落在焦热的地板上转瞬即逝。

我甚至看见青烟袅袅蒸腾,包围住属于它的那一方小土地。

我的耳朵已经听不清什么了,只剩下嗡鸣声,无边无际无休无止的嗡鸣声。

这个时候,我的眼睛雷达一般地搜索到了一个人,他坐在跟我几乎并排的右前方,他用右手像拎小鸡那样地拎着他的眼镜,我看见他眼睛已经闭上了,表情痛苦而无奈。

真是有趣,我想比起痛苦地煎熬着,我百分之百地确信他更情愿跟我聊上一聊。

————嗨!

————嗨。

————你为什么要拎着眼镜,不戴吗?

————我不喜欢戴眼镜。

————那你干嘛要戴眼镜?

————我近视!

认识他的过程,六句没有营养的话,不到10秒的时间。

在这电光石火的短暂里,我看见他笑起来爽朗明快的脸棱角分明,我听见他的吐字带着奇妙的一种含糊不清。

重点是,我发现小礼堂里的空气中忽然有种不明确的情绪在四下走窜,然后混乱着在微尘飞扬中“啪嗒”破碎。

我的一切感官瞬间全部纤弱而敏锐起来,这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了。

Chapter6

命中注定,一切浑然天成,自然得不可思议。

我们好像认识了几百个世纪一样,带着本就熟悉的相近气场,向彼此的世界里游移贴近。

在全新的几近陌生的环境里,我们就像一对不可分割的双生体,依赖着彼此的气息而生存。

闲言碎语总是传播的比流行性感冒还要厉害,更何况是十六七岁的张扬岁月,谁没有过掩面与死党悄悄咬耳朵说着某某与某某闲话的时候。

所以那个时候,虽然我们不是明星一样的人物,却“有幸”跟明星们一样绯闻缠身,焦头烂额。

我的神经脆弱,比熟透的蒲公英还容易消散纷飞,所以我总是会因为那些流言蜚语而蹙眉,其实我的心里只怕他因为那些莫须有的闲言碎语而与我生分。

而事实上,他丝毫不介怀别人的言语,依旧与我亲密无间,无话不说。

————那些人的话,不用搭理!

Chapter7

“沉沦”这个词语,就好像一个万丈深渊,我在清醒的时候尚且清楚跳下去意味着什么。

奈何这深渊边缘有鲜艳明媚的罂粟,漫山遍野,那样的绚烂不可阻挡地向我袭来。

因为无可阻挡,所以无力抗拒。

我想当初的我也许就是被这美好迷惑,所以心甘情愿,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当某一天我看见酒醉之后的他心疼到不可开交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明白了“沉沦”是怎样的一种滋味。

而当我在一个没有漫天飘却雨滴纷飞的圣诞节收到他送给我的礼物时,我就更加坚定了我的决心,并且义无反顾地决定,这个悬崖,我跳。

我,跳定了!

平安下着雨,室外冷得不像话,我在黄昏接到他的电话,用冻得通红麻木的双手攥着手机,听见那一头传来他的声音,略带急促的呼吸。

————快来拿你的圣诞节礼物!

我一时错愕,看着雨滴从我额前的发丝滴落下来,一滴滴落在地上,在我心里融合成一个桃心的形状。

后来,我知道,他一个冒着雨跑了好远,只为承诺我的礼物。

你说,那样年轻单纯的我,凭什么就能抗拒的了这样的感动

我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呢。

Chapter8

我表白了,够庸俗的,但是我以为总要有人先迈这一步。

我说过我脑筋不怎么好使,所以我想不了太多。

可以说飞蛾扑火吧,我的确没有十足的把握,可那些眼神那些交流那些感动,我以为那是我必胜的筹码。

那一天,我躺在床上,盯着雪白得晃眼的天花板,一时便失了神。

洁白无瑕的天花板,好像圣洁的白婚纱,层层蕾丝缠住了我的一整颗心。

永远不会忘记那种忐忑,我不知道我的心脏是如何经受住那种飞速跳动的,我甚至清楚地感受到了胸腔传来的躁动。

他回过来的简讯,让我的心在高速旋转的顶点瞬间跌入谷底。

他说,对不起。

他说,我有意中人了。

他说,其实你真的很好很好。

他说,你是我最贴心的人。

贴心贴心,说得多好啊,只是贴着他的心而不曾进得去。

可笑吧,自作多情了吧。

我只是个外人,只是一个他最亲近的外人。

我忘了那天我到底哭了没有,我只要一细想就觉得头疼,疼到每根神经都跟我叫嚣,所以还是算了。

算了吧。

Chapter9

不甘心这种情绪傻的够呛。

表白这件事过后,我揣着自己那颗不安的心苟且偷生,但他对我却更加亲近。

我此刻想,倘若当时他心狠手辣,铁石心肠,对我从此不闻不问会不会好些。

而问题在于,我无法再去印证这个假设了。

我不知道他那时动了恻隐之心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大抵是因为习惯了唯一的这个我的格外贴心罢。

事到如今我最情愿这么想。

这个故事的后来,我们似乎又回到了之前的日子,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

但是诚如我说的那样,不甘心是最傻的,而我,却彻彻底底傻了一回。

几个月之后我的生日,在灯光迷离气氛暧昧的KTV,在朋友们的怂恿鼓励下,我正式地当面跟他表露心迹。

我不说结局,结局也已经如你所料。

选在生日表白,是最冒险也是最刺激,成功了就自然而然好事成双,而如若失败,就像我当时那样,烙下一个或许一辈子都难以痊愈的伤疤。

那是一种切肤的耻辱,那是年轻的我无法容忍的自己的无能与失败。

Chapter10

这以后,我们居然依旧照常生活照常说笑照常彼此体贴依赖,可我的心里,已经失去了最初的那种视死如归的勇气。

我把我所有的感情都打包扔进了心底最深处,并且关了灯,锁了门。

我答应了他好好生活,所以哪怕是伪装,我也这么做了。

默默地爱着一个人,是最伟大的成全。

我并不是伟大的人,却偏偏甘做了伟大的事。

可就是这样深藏的平静,也没有宽容对待我多久。

他终究还是牵起了一双手,与我相仿却能准确揪住他心脏令他为之疯狂的,一双手。

我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件事情的人,所有的人都尽心竭力不遗余力地瞒着我。

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好,但是这个世界上天生就没有不透风的墙,我终究还是难以幸免遇难。

————剪短。

我坐在镜子面前,眼神空洞地对发型师说。

他拿着梳子,许久静默。

他替我打理了数年的发,对我的心意了如指掌,我最宝贝这三千烦恼丝,他如何不懂。

当第一缕头发像残柳一般带着不甘心坠落的时候,我阖上双目,心里万马奔腾,四分五裂。

那一瞬间,我好像突然了悟了那些遁入空门的女子削发时的心情

绝望是很残忍的词语,而最令人痛苦的却并不是绝望。

当你发现自己站在人海茫茫灯红酒绿里,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自己了的时候,这种感觉,比死了更难受。

我看得见街灯变换,我听得见人声鼎沸,甚至我能感觉到夜风急促呼吸的喘噎,可是我,感觉不到自己了。

怎么办,我不知道怎么办。

Chapter11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说得亦真亦幻。

我们身处人世,身不由己。

抬头不见低头见,这是你我都逃脱不了的宿命纠缠。

我不能,你亦不要妄想。

许久后的某一天,座位调换了。

再后来,如你所料,我和他之间的生分也随着那双手的主人的入侵而如影随形,接踵而至。

这是必然的趋势,我比谁都服气。

问我是否怨恨过他的喜新厌旧,不。

不是不恨,是我根本就不是他的旧人,连喜新厌旧都谈不上,我没那个资格。

出双入对,连笑的弧度也要相得益彰。

那时,我醉过一次酒,朋友执意打了电话给他,他却借口无法脱身婉拒,晚上传来简讯问候关心。

字字关切,句句情深,一如当初。

我差一点,就差一点点,就信以为真,以为我一转身,时间地点就还是为我们存在。

可惜该死的,那个时候,我的酒已经醒了。

自欺无益。

那晚,我见自己身处广阔的沙漠,四处都是水晶空棺,我爱极了赤日下熠熠生辉的水晶棺,夹杂着金色的沙砾,美的不可方物。

蛊惑般地靠近,再靠近,我终究躺进了最靠近中心的那一樽。

醒来的时候,宛如重生。

Chapter12

如今,就快四年了。

如今,我和他,就要诀别了,相见无期。

前几日有一天聚餐,散伙饭,最后在大门口分别的时候,他大方走过来与我话别。

我有些怔忡,一时乱了方寸。

我突然明白过来,他走那日,我若不去机场送他,那此刻便是我们最后一次相见了。

而我,多半是不会去送他的了。

于是最后,没有星光月光惨淡的天幕下,我们拥抱。

拥抱是最美丽的肢体语言,我们面对面之间的这个圈,是最后的句点。

————我们要联系。

————好啊。

某某,你知道吗?

我们的故事,结束了。

Chapter13

我跌跌爬爬地讲完了这个故事,祭奠我最美好的青,在最美好的时光里那样义无反顾不怕头破血流地眷恋过一个人,很勇敢。

那个我,真的不容易,我崇拜那个眼底永远流淌着不服输的姑娘。

还有那个某某,实在是要感谢你让我经历了如此五味杂陈轰轰烈烈的一段时光。

事与愿违,我要的安之若素因为你的出现而彻底毁灭了。

而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从不后悔爱过你,你是我风华岁月的见证人。

虽然我们不曾携过手,至少也曾贴心相伴了那么多个日子,我想你跟我一样舍不得淡忘。

现在,此时此刻,让我由衷地跟你说一句吧:我真的,像你曾经所希冀的那样,不爱你了,连你的模样都快记不清了。

你会为我高兴吗?

分别后,但请务必珍重。

来日若再见,我希望是天,就让我们在冬日最温暖不过的日光下温暖相视,一日当初。

只是那时,我们就是阔别重逢的旧日老友了。

到那时,请务必带着心照不宣的默契,来与我相见。

Chapter14

过了疯疯癫癫掏心掏肺的岁月,此刻坐在这里说故事的这个人,请善良地只当她是个局外人吧。

那些爱呀恨呀的过去,都与她无干了。

她现在站在满是雾气的磨砂玻璃筑成的舞台外面,看着里面的男男女女演着一出一出永不谢幕的哑剧。

她也想伸手摸一摸男主角英俊的侧脸,也想替偷偷掉眼泪的女主角擦一擦眼泪。

只可惜,她力不从心。

如果偶尔她哭了笑了,也只是被其中的剧情打动,其他的,就再也没有了,不能,再有了。

这仅仅是个再庸俗不过的故事,只是故事里的人还鲜活温暖着,让人不忍丢弃。

我终究不忍将这剧本堆积在潮湿昏暗的心脏角落,放任它发霉溃烂,所以不知廉耻又无比固执地要拿出来晒上一晒。

被晒干的纸张带着阳光的香味却变得脆弱不堪,被风轻易吹起,飘啊飘啊,飘到了天空中,一不小心撞上了树枝桠就碎成纸屑纸末,随着潺潺的时间长河,灰飞烟灭。

你已经转身走了,可我却还想在它彻底消失之前再看上一眼,最后一眼。

那个剧本里的我和你,已经死去了吧。

这是我们的骨灰啊。你,看见了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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