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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中院如何审判秦安人安居的官司?老百姓拭目以待

2017-11-28 21:43 作者:吴玉平  | 1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文/吴玉平

秦安县金盛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和JY物业服务公司对峙公堂、JY物业服务公司败诉之日,本人曾撰文《秦安老百姓安居现状:维权难、安居之路堪忧》,担心秦安N多个小区随后效仿的,希望秦安在物管方面能走出去、学回来,切勿闭门造册、摸着石头过河!更期盼政府不妨从职能部门的监督作为入手,破肤施刀、刮骨疗伤,也许会绝处逢生、柳暗花明!

文章推送后不到10天,秦安的业主维权事件似笋、较着劲儿、赶着趟子,维权方式各有奇招。

本人接到御怡园业主代表发来的集体上访维权视频的同时,关注到《秦安在线网》也刊登了一封题为《秦安县重邦尚城变成“重邦伤城”》的求助信,求助信中揭露了物业管理责任缺失,致小区混乱、大部分公共设施被占用、改建、扩建、安全隐患凸显,信中拍摄了不少照片作为补充说明,并向政府职能部门发出求助。可见安居矛盾四路烟尘、烽火不断。

在秦安当下的安居矛盾中,金盛花苑小区的安居矛盾任然位居首位,且一再升级,矛盾已“冲出秦安、走向天水”——JY物业服务公司向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天水中院)递交了上诉状。

JY物业服务公司以上诉人的名义,将又一次和业主委员会上对峙公堂,且JY物业绞尽脑汁、费尽心思、掘地三尺找了一大堆上诉的理由。言外之意:“你们业主住的房子是老子的主子建的,想让老子移交小区的管理权,哼,门都没有!”可见,JY物业服务公司大有“鸠占鹊巢”、“不到黄河心不死”之意!(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物权法》有注: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应指导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应由物业区域内专有部分占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方有效),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有权解聘“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换句话说,不动产由谁来管,由业主自己说了算。这是我党和人民政府还权利于人民的法律保障。

对JY物业服务公司来说,尽管上诉至天水中院是法律授予一审败诉方的权利,但要搞清楚,这次公堂的被告席上,坐的是人民,他们在进行着一场关乎安居的人民战争。为了打这场官司,金盛花苑小区全体业主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你家一百元、我家两百元地捐齐了律师费和诉讼费。百姓同心、其力断金,即使JY物业侥幸胜诉,日后还有面目继续管理小区吗?面对横眉怒目的全体业主,您管的舒坦吗?

法律,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人民法院,是依法公正审判的国家机构。按照我国司法程序中“二审终审制”的原则,天水中院的法槌所敲出的,是这场官司的最终判决之音。

天水中院啊,在法律的天平上,一边是代表着人民的名义、依法维护安居权的人民,另一边是不思检讨、逆民意而行、断掉业主用水用电、没理也要找理由的所谓“良心”企业,您如何审判这场关乎人民安居的官司,老百姓在拭目以待!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95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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