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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上玩“猫腻”不单是经济问题

2016-04-25 08:39 作者:网络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日前在山西省监管企业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中,22家国企共补交党费8000余万元。而此前曝光的湖南省衡阳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彭应龙,在任职期间违规公款报销114万余元,其个人应交纳的党费,被列入公款报销事项中。(4月16日 搜狐网)

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更是党员组织意识、责任意识的体现。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在交纳党费时却推三阻四,每月领着几千元工资,却不愿拿出几十元来交党费,忘记了党赋予的责任使命。这种现象,绝不仅仅存在于国企中,以致于《中国纪检监察报》公开发文批评。在党费上玩“猫腻”,不只是“钱”的事,岂能任由这股歪风蔓延存在。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不交纳党费,不全交纳党费可谓花样百出,现尽了“洋相”。 山西太原钢铁集团擅自确定党费缴纳标准,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领取年薪,但长期未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山西省管国企薪酬改革之后,企业党组织大多不掌握个人绩效工资的数额,只按照基本工资来收缴党费,忽略了个人的绩效工资部分。还有的通过公款来报销自己的党费,真是“一毛不拔”。

其实,这些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表面上是舍不得钱,花小心思钻“漏洞”,企图蒙混过关。而实际上却是党的意识与责任感出了问题,是“根子”上的事。其实,根据相关规定,大多数人需拿出工资收入的0.5%—1%用于交纳党费。可以说,比例相当低,并不会对党员生活有实质性影响。按时足额交党费,不仅是交钱,更是向组织表明自己的一份责任态度,岂有不交之理!

所以,绝不能任由那些玩“党费”现象逍遥下去,只有通过交党费,才能让党员时刻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要履行义务、接受监督。才能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在改革中敢闯敢试,勇当“领头羊”,在风险面前不退缩,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从一些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现象,折射出一些党员的意识、素质还有待于提高,对反复教育不改的应驱除党员队伍。(左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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