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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生命里种下了语文的蛊

2015-12-16 08:45 作者:而生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一直认为,汉语文化是人类最有内涵与深度的语言文化,她博大精深、魅力无穷,其他任何语言文化都不能与之相媲美;她传承华文明,滋润了华夏儿女的心灵,装点了华夏儿女的生活空间;她与我们息息相通、相伴相融,须臾不可分离。

语文,为诗意人生奠基。

正因此,即使现在,我仍然清晰记得所有教过我语文的老师,尤其是中学语文老师。

在我初中二年级毕业即将升初三时,父亲问我:“你去哪个班?要是喜欢语文就去二班;想学数学就去一班。”我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去二班。”

当年,我跟着父亲在乡村中学就读。父亲是学校教研室主任兼任史地生小三门的老师;一班和二班的班主任分别是当时我们学校初三的数学和语文课老师,他们可都是学校的教学能手。我还听说,二班的班主任老师当年参加高考,语文几乎满分,数学得分几近个位数字,学校为要不要收他进行讨论,两种意见互不退让,最终由校长决定将他录取。纵然上了高中,因为偏科和当地教学水平差等原因,最终他当年没能考上大学,于是回乡做了一名民办教师。

从小喜欢识字读书,上学之初的一些情节至今仍历历在目。那个年代,大多数人没进过幼儿园,到了上学年龄就直接入学。进入一年级,我们开始学拼音,老师布置课后作业:刚学的三个拼音,一个拼音写一张纸,放学后回家写。因大人忙着做饭占用了饭桌,家里再没有其他桌子,我就趴在碓上写(碓:一种用脚踏驱动,落下时砸在石臼中,以去掉稻壳或粉碎粮食的工具)。对于一个惯常拾草剜菜的女孩子,让其突然变为正襟危坐的小学生,或许还不太难,但要握笔书写,还得美观大方,这就需要一个过程。我在最初的书写时,就因手不够灵活,愣是将那个圆形的字母e全部写成了方形,每每想起,如在眼前,忍俊不禁。(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那时,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教拼音、汉字,领读课文……我们总是全神贯注,唯恐漏过任何一个细节,凡是课堂上学过的字都能牢牢记住。

记得那时,我仅有的课外书是不知转了几次手的小人书,哥哥的语文课本则成为我最好的课外读物,拥有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几乎是想都不敢想的太奢侈的事。

少年时,看过的课外书也仅限于32开本的《作文通讯》《少年文艺》和《辽宁青年》等,屈指可数。不记得是哪个同学的了,只记得在同学中传看,每每抢到,废寢忘食,如痴如醉,并在之后的作文中会不自觉地运用学到的修辞方法。饶是如此,那些比喻、拟人、排比等等句子的灵活运用,也让老师在我的作文中用红笔划满了圆圈,彼时彼刻,如同心里种下的花,终于美美地开了,枝条都禁不住摇曳起来。

其实,就算上了中学,除因学习需要统一购买的辅导资料,其他课外读物也绝不在我的消费能力之中,从未列入我的支出范围。幸好父亲和哥哥都喜欢读书,他们的书籍就成为我的小小书库,让我饥渴的心灵可以不时得到甘露的滋养。

最佩服的是我的同桌,他年龄虽小,却志向远大,平素与同学交往不多,话语亦少,然言谈常常引用名人名句,这缘于他有一个当教师且好阅读的哥哥。他常将哥哥的书报带到教室来看,偶尔我也会悄悄拿来翻看。让我倍感惊叹的是,他还看《人民日报》。有时,他将报纸摆得满桌都是--男生的粗枝大叶由此可见一斑,令我深受其“害”--桌子太乱影响写作业。每当此时,看在他曾对我偷偷翻看他的书报而装作浑然不知的面子上,我只好代为整理。

多读书、读好书,能提升语文能力,而语文能力的高低,必然会体现在作文上。

最富戏剧性的是那篇课堂命题作文《在烈士墓前》。与同学一道当堂按时完成作文并上交,但在下次的语文课上,老师选读了另外一名同学的作文,而我的却如石沉大海一般无声无息。少不更事却一向在这方面自视甚高的我,当时的抑郁寡欢可想而知。未曾想,在第二日的语文课上,老师又读了我的作文。原来,老师将作文分两次批阅,我交得早压在了下面,第二日才批完。平素习惯自己的作文被作为首选范文,甚至是惟一入选范文,被老师用几近标准的普通话来读的待遇一旦打破,一时之间真是难以适应。

最是印象深刻的是课后作文《在心灵的深处》。那日下课前,老师布置命题作文:讲述记忆中最触动灵魂故事,并写出感悟。我的那篇作文,写的是与同学在中擦肩而过时瞬间的心理活动及由此引出的故事,反映了那个年代落后的农村男女同学之间纯洁却又尴尬的关系。故事虽是杜撰,情感却真实感人,以至老师除了用红笔圈出大量有文采的句子外,还在文章之后与我进行了一次深挚的心灵交流。洋洋洒洒近两页的文字,让作为学生的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庞若惊、心潮起伏,更加激发了我对语文的兴趣。

最具影响力的是《我所尊敬并乐于效法的人》。读初三那年,某一日,校长给全校学生出题,写自己最尊敬并乐于效法的老师。我自然写了语文老师。详细内容记不得了,却记得校长曾在全校师生大会上表扬我们的班主任,并号召全校师生去看我的作文(以作文为证)。那恐怕是我有生以来最最倍受瞩目的时光,一时之间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我素常虽被同学誉为清高,却从不喜张扬, 那段时间更是低眉顺眼,逢人多时竟是走路都感别扭。好在同学们忙于学习,很快便冷淡了。

最享受的莫过于语文老师在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上为我们读《人民文学》《新华文摘》等书中刊登的小说,因为篇幅长,通常一堂课读不完,我们听得入了迷,教室里静得能听得见老师读书时的换气声,而下课铃响时那意犹未尽的感觉,让我们对下堂自习课的期待不亚于对过年新衣服的渴望。也就在那时,拥有自己喜欢的书成为心驰神往的想。

因了对于语文的热爱和痴迷,在求学途中,自然少不了课上课下想着法儿的阅读。课堂读课外书被没收的事情自是曾出不穷、屡禁不止,却还嫌不过瘾。课下休息时间,有时陷于书中而不能自拔,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是紧张万分,来回路上都是小跑着,更不用说有空余时间玩耍。遇到特别心仪的书,晚自习结束后躲在被窝看至下半的情形当然不在少数。就算是上了高中,仍是不辍读课外书。

犹记初三上学期的语文课上,别人在做练习题,我完成后自顾看课外书,遇有超出当时课程的内容还任性提请老师解答,老师每每爽快为我解惑,而我从来不用担心会受到批评老师。那份殊荣,用如今的话来说,想想也是醉了。

犹记初中毕业时,语文老师送我的书,扉页上潇洒的笔迹写下的是:愿你用美好的语言去温暖人们的心。

犹记高中第一篇作文,老师在文章后写了满满一张纸的赞赏和鼓励的话语,最后一句是:愿与君共勉之!

从小到大,一直喜欢读书,爱好写作,就连日记都曾是老师在班里公开阅读、指定传看的范文。但因当时囿于乡村一隅,只知考取师范院校可与文字相伴,却不晓得如何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后来误打误撞,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却得以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皆缘于生命里最初拥有语文的因子。

释迦牟尼说过:“无论你遇见谁,都是你生命里该出现的人,都有原因,都有使命,绝非偶然,这个人一定会教会你一些什么”。我以为,不只是人,物同此理。

幸而从小喜欢语文,且多年来一直坚持读书、写作,做着与文字有关的事,并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不仅如此,还加入了中国散文家协会、市作家协会等,在《散文选刊》等众多媒体和国内多家知名网站发表大量作品,受到好评并被推荐、置顶、转发等;参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以及省、市各类征文并获奖。

回望过去,因为有语文在生命里种下了一个蛊,让自己的生活即使艰难,生命仍然丰盁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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