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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

2015-09-24 14:08 作者:嫣然浅笑  | 1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如果不是这次同学聚会把我拉进了群里,我想我会把之前的所有一直一直放在心里最角落的位置,不去想,不去看。一直一直......

开始的开始,我是抵触的,不愿回想,不愿去触碰那些回忆

那些回忆,对我而言,就像是胶囊药丸或是糖衣炮弹,一开始的感觉是甜蜜的,爆炸后的遍体凌伤是疼痛的,后来的后来,是苦涩的,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触碰,一碰就会隐隐作痛。

我烧掉了日记,烧掉了信件,逼迫自己忘记这一切,地址、电话号码、日期……

后来我成功了,我已记不清楚他家的地址,他家的电话号码,一度连他的生日也一并都忘记了。

只是偶尔在某个午回时会梦见那曾经在一起的时光。(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十六年,真长呀,十六年,真的好久好久了,有时却觉得只是一个转身……

十六年前的我,傻傻的,却又自己觉得自己很聪明,遇到了一个和我一样自我感觉良好的男生。

在那个懵懂青涩的年纪,我没有被皮相迷惑,却被风趣打倒。好吧,只能说我一直是这样的人,不看色相,只看内涵。所以闺蜜总说我,眼光拙劣,看上的男人都长的丑。

同桌是个男的,很黑,并不好看,有点坏坏的感觉。真的只应了那句:男人不坏,女人。呃,虽然那时只是个小女生。虽然从小就喜欢帅哥,但是深知自己的相貌平常,男的太帅了,就不安全。于是对帅哥都抱有一定的戒心,默默退居一旁静静观赏就好。

同桌很风趣,每天满嘴跑火车,在枯燥的学习中,很有乐趣。他漫画画的挺好,经常上课的时候画了送给我,我非常喜欢,至于后来烧掉,却也是无奈之举。他的嘴唇很厚,当时不知道是谁说的,唇薄的男人薄情,于是对他的好感又增一分。

总之,那个时候的我非常喜欢他,不知他是否也和我喜欢他一样喜欢我。我的喜欢,很单纯,很专一。

初恋总是美好的,一起翘课,一起看电影。

我还记得我们翘课了,就用仅有的钱去买两杯可乐,一袋薯条,然后压马路聊人生

我还记得我们看的那部电影《泰坦尼克号》,太感人了,我哭得稀里哗啦,用了几包纸巾。他的眼圈也是红红的,看完电影回家的路上,他在我耳边轻轻的对我说他爱我。

爱,来的太突然,那个时候可能确实也不懂爱,当时我很感动,却脸也红了。

初恋也总是有负面影响的,感情是增加了,功课却落下了。只和男票在一起,注定也不合群了,和大部分的女童鞋疏远了。

前两日童鞋们在群里你来我往,唇枪舌战,我无处下脚,无处插嘴,于是我问闺蜜,是否是因为我天性薄凉,所以和大家都混不到一块去?闺蜜沉思了半晌,悠悠的回复:貌似除了我之外,旁人都觉得你太早熟了……我竟然无言以对。

在我看来人生就是很多条路组成的,每一次的选择,代表了你以后要走的方向。

早恋,禁忌。班主任找我妈妈谈话了,高考确实也没考出好成绩,在这个人生的路口,我们走失了。

他和大部分同学,包括我的闺蜜在原来的城市复读,而我被转学到另一个小县城复读。开始的时间总是好的,我们经常通信,节日会寄明信片,最惊喜的是一次他在明信片里夹了一条丝巾送给我,非常开心。

慢慢信少了,我一度认为是学习压力大了,但是在闺蜜来信里,她经常隐晦的提醒我关注男票的现在的心理状态,字里行间,我能察觉出我亲爱的闺蜜的难言之隐和不忍心。

我虽然有点傻,可是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傻瓜,其实自己可能真的是傻瓜。

现在想想,其实我还是蛮具有贤妻气质的,我没有第一时间质问他是否有别的心仪对象,只是默默的安慰自己,即便有别的女生来,也不一定抵的过我们三年的时光,虽然到最后证明是我错了。

又到高考的时候,我回到了原来的城市,我们约定见面。我在家左捯饬,右捯饬,认为自己妥帖了方出了门。见了面,我很欣喜,很羞涩,认为他还是他,我也还是我。聊了很多,都记不清了,只记得他说过的两句话,一句是你头发上怎么打了那么多摩丝?另一句是我们分手吧。

那一年,我还是很有自尊心的,没有问原因,转身走了,眼泪不断的渗出并不妨碍我走路的速度,更庆幸的是那是天,遮阳伞不仅帮我遮住了太阳也帮我遮住了路人质疑的眼光。

现在想来,那时候真是太傲娇了,若是以我今天的这种性格,也许我会像跳广场舞的大妈那样慈祥和蔼的拉他坐下仔细问问原因;又或者以泼妇的姿态上去拍他一砖头,然后又如窦娥一般嚎啕大哭,坐在地边哭边骂他,质问他为何负心,为何不讲情义等等……

好吧,这些都是自我满足的一种想象。窦娥也是哭得有范,而不是嚎啕的。

那时是毫不留恋的转身,心却碎了一地,一地的。心中还有万分的后悔,如果我当时求他留下呢?

高考我考到省内一所大学,他则去了省外一所大学。那时的我还是很幼稚的,一度认为还有复合的可能性,通过闺蜜,我拿到了他的地址,好像之前分手都没发生过一样给他写信。他也很快回了,我收到信的瞬间惊喜万分,觉得希望就在前方。

寒假,我们都回到原来的城市,约好的时间见面,见面前我仔细审视了自己的发型、着装,一切没有问题。见面坐下聊天,聊了很多,这次我记住了他说的三句话,一句是有时间你多买点衣服穿穿吧,另一句是你在学校里有没有发现和我一样的人,我当时愣住了,不知如何回答,只能点头说有,然后他说:我也遇到和你一样的女孩子

和上次一样,我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

那天,我记得很冷,我穿了件大衣,带了一条我最爱的,自认为和大衣颜色最配的围巾。可是我还是好冷,冷的只想找个温暖的地方大哭一场。

我想我真的是死心了。于是烧掉了日记、烧掉了信件,烧掉了他送给我的漫画,连闺蜜信里提及了他也烧掉了。

当大学里都出双入对的时候,我是冷眼旁观的。真的没有多余的心情去参与。

大学毕业,我回到原来的城市,每每路过他家附近时我总是想起他家的电话号码和他家的地址,于是我强迫自己忘记,现在,我真的忘记了。

所以我一直对异地恋都颇有偏见,认为异地恋太TMD不靠谱了。

直到后来,认识一男孩,学习很不错,他很喜欢我,但是马上要去日本留学,我婉拒了他,我不是不相信他,我是不相信异地恋最终有好结果。

再后来,一个男孩追我,说想去北京发展,我和他说,我支持他去北京。但是我不支持异地恋,结果他留了下来。于是他成为了我老公。

一切都过去了,毕竟也十六年了。

一日我听见陈奕迅唱的《好久不见》,于是潸然泪下: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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