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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剽窃”二字的再次认识

2015-09-07 07:46 作者:笑瞰人生  | 1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文/胡语

当今,有那么一些人,老是喜欢抄袭或更为方便地复制他人的文字语录、著作等,不加注明地随意拿来粘贴在自己的微愽,微信上,有的还发表在其它的传媒平台上。一经他人发现,就百般抵赖,厚颜无耻地狡辩。当然,有的是无意,有的是故意而为之;前者,是无知,那后者就是不学无术的无耻了。

——题记

对于“剽窃”二字,想必大家也并不陌生,按百度百科之解释“就是窃取他人的文字”。说得再简单一点,就是像小偷一样地偷窃他人的东西。如若把“剽”和“窃”二字分开,那意思又有了更进一步的拓展。

“剽”,票字边上一立刀刂,顾名思义也就是拿着刀去抢钱,百度百科上的解释也是“抢劫、掠夺”;“窃”,穴字下面,七的边上藏了把刀。言下之意“窃”字要比“剽”字来得隐蔽,还没到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那种不要脸时的腔调;至少在没被他人发现时,还带着“羞”耻感。但,“窃”字的穴下总还是藏着刀的。换言之,也就是说,一旦真相暴露,随着最后的那层遮羞盖头被真相揭开面纱,终将被赤裸裸的凶残和胡赖的嘴脸所替代。至此,把“剽”和“窃”再联系在一起时,“剽窃”二字的新概念也就从新产生了!也就是:不要脸的掠夺,厚颜无耻的霸占,穷凶极恶的占有!

综上,“剽”就像一个强盗,抢了他人的东西,但强盗知道东西不是他自己的,是抢来为己所用,在任何场合是站不住脚的,一旦抓住是要吃“枪子”的。是以,凡是强盗,尽管他是明抢,但他抢了就跑,是有自知之明的。“窃”就像一个小偷,是在你没发现他时,他私下里鬼鬼祟祟地对你下手,然后把“窃”到的东西占为己有。一经给你发现,也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前“偷”后“抢”了;但不管是偷也好,抢也罢,强盗和贼也都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唯有“剽”和“窃”连在一起时,那性质也就是彻头彻尾的掠夺加侵占了!且还会巧言令色地无耻狡辩,死要面子地百般抵赖。就像抗战时期伪政府的汪精卫,明明是汉奸卖国贼!可汪精卫却颠倒黑白地把卖国行为称之为“曲线救国”;而侵略者,却把自己赤裸裸的掠夺,美曰其名为“营造大东亚共荣圈”,真是大白天说瞎话,痴人说。最后的下场是可想而知的!但,在下场还没到来之前,恶贯还未满盈之时,“剽”与“窃”的结合也就是恬不知耻的掠夺,明目张胆的霸占,堂而皇之的抢劫,所行无忌的嫑脸!

因此,才有了现代版最为卑劣的剽窃者,他们同样干着不知羞耻,明火执仗的勾当,剽窃着他人的词句及语录,以此来涂鸦自己不学无术的灵魂;打造自己穷凶极恶的嘴脸,使自己的乞丐心理在短时间内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好让自己的难看,在死期来临之前得到片刻的安宁。我呸!不知羞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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