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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灭亲"灭的谁?

2015-05-07 14:09 作者:黑瞳  | 1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昨天,看了一篇小说,名字叫《三怪客》。里面的三个人物介绍最少的怪客--第三个客人的行为,让我想到了一个问题!他算不算包庇罪,他最后有没有受罚?或者说,按当时的法律他会不会受罚?

想到这个问题,又让我想到了过去看到的一个香港电影《三狼奇案》。里面有个胖子化妆师,最后是因为被一个他非常疼的邻居家的孩子举报的!当时看完这个电影,也曾经因为这个段落深思、纠结、无奈!

我打开电脑,搜索“大义灭亲”发现真的有很多真实的例子,有的让我悲伤,有的让我愤怒,有的让我...... 但是,我了解到古代很长一段时间是实行“亲亲相隐”制度的,还找到了这样一段

《论语·子路篇》中,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 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意思是叶公告诉孔子说:“我的家乡有个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他告发了父亲。”孔子说:“我家乡的正直的人和你讲的正直人不一样: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正直就在其中了。”这应该也是“亲亲相隐”被儒家思想看重的原因了!

但是,律法就不重要了吗?很多时候,很多人要衡量“法”与“情”的重要性! 在《史记·循吏列传》中我又看到这样一段(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意思是: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为人刚强正直廉洁公正,既不阿谀逢迎,也不胆小避事。一次出行属县,恰逢途中有凶手杀人,他追捕凶犯,竟是自己的父亲。他放走父亲,归来便把自己囚禁起来。他派人告诉昭王说:“杀人凶犯,是为臣的父亲。若以惩治父亲来树立政绩,这是不孝;若废弃法度纵容犯罪,又是不忠;因此我该当死罪。”昭王说:“你追捕凶犯而没抓获,不该论罪伏法,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石奢说:“不偏袒自己父亲,不是孝子;不遵守王法,不是忠臣。您赦免我的罪责,是主上的恩惠;服刑而死,则是为臣的职责。”于是石奢不听从楚王的命令,刎颈而死。

看到这里,我感到有一点鼻酸。尤其是,看到2010年河北的刑法还通过了,亲属“大义灭亲”被告可以减刑的实施细则!我也说不出他好不好,对不对!

只是,我不禁要问一句:”大义灭亲“灭的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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