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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4分钱”的贪腐

2015-01-21 14:10 作者:三毛  | 1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4分钱,很多人都不会在意,但就有村干部瞄上这4分钱的利润,6年贪了3.6万元。”洛阳市纪委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大河报记者,去年7月,汝阳县纪委接到举报,称该县一村支书魏某自2008年10月上任以来,将每度5毛6分钱的电费擅自涨到6毛钱,每度电多收4分钱。纪委工作人员调查得知,魏某确实存在多收费行为,并将多收的4分钱据为己有。就这样,6年来魏某多收了.8元。随后,魏某主动退还这笔钱,并被撤销党内职务。(凤凰资讯 1月21日)

刚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或许有人认为是小题大作了,不过是一度电4分钱嘛,三年总计也不过3万多啊,算好大个事么,甚至有网友认为这是小巫见大巫,算“清廉”了,足见现在大家对官员包括村官贪腐已经成为根深蒂固固的概念了,村官在村民身上捞钱恐怕也是数不胜数,湖南省吉首市一名村干部因贪腐被查后,竟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如此大言不惭,道出了村官贪腐问题的严重性和基层治理中法治观念的缺失。

曾经有网友总结出村官贪腐形式有:一是拉拢、贿选买官腐败。一些村干部平时不是以自己的工作实绩来取得选民的认可和支持,而是在选举的时候用钱买选票的手段来达到自己当村干部的目的。二是截流、私分公款贪污腐败。一些村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欺上瞒下。三是钻政策的空子发土地财。四是发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五是发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财。六是集体倾吞和贪污善款。有的村官集体倾吞和贪污上级下拨的抢险救灾、防汛优抚、扶贫济困等社会捐助公益事业的资金。

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一是把好村干部选举关。二是要把好提高村干部素质关。三是要切实打破村干部“终身制”。四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五是法规关口要前移。

村官本应是引领群众的带头人,是党和国家的神经末梢,更应遵循“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负村民期望,当好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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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4分钱”的贪腐的评论 (共 1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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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奔 审核通过并说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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