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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廉考”考出了干部勤政廉政好作风

2014-07-30 15:30 作者:清风细雨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对正在公示期内、拟提拔为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任前廉考”),作为陕西省出台并推行的一项重要反腐倡廉制度,安康市汉滨区于2009年3月28日率先对19名干部首次开考后,截止目前,该区已有24次332名干部接受了“任前廉考”,绝大多数同志都顺利地跨过了这道“门槛”。

回顾六年来,“任前廉考”制度在强化领导干部党政纪法规学习和教育、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基础性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发挥了极大的推进作用。实践证明,“任前廉考”不仅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免疫力”,而且考出了干部勤政廉政的好作风。

“任前廉考”成为强化领导干部党政纪法规学习和教育的“助力器”。在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组织对他们进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对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党政纪有关法规制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可谓事半功倍。它使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廉政教育方面实现了“三个转变”:基本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一是在学习态度上,实现了由被动学变成了主动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不愿学为钻着学;二是从学习实效性上看,由“浅表学”转变为“深入学”;三是从学习内容上看,由“窄面学”转变为“宽面学。”同时,增强了学习的自觉性、平时学习的重要性。从根本上解决了“只注重业务学习,而不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只注重实干,而不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等问题。

“任前廉考”成为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基础性作用的“稳压器”。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反腐倡廉工作中,教育占据着基础性地位,我们治理和防治腐败,必须先从思想教育入手。“任前廉考”制度让领导干部始终保持了“赶考”的精神状态,使党员干部在灵魂深处起到了“稳压器”的作用。使他们能经受得住各种考验,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考试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这种形式,督促新任领导干部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明白权力的禁区和界限,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自觉做到远离法纪的“高压线”,起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目的。同时,客观上起到了迫使领导干部必须合理解决好工学矛盾,推动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钉子精神。

“任前廉考”成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千斤顶”。“这次考试对我来说是一次考验,但更是一次思想的洗礼。通过前期学习,使我懂得了更多党纪法规,澄清了以前许多模糊认识,时刻绷紧了廉洁从政这根弦,在思想上自觉树立了勤政为民意识,为今后走上领导岗位服务人民群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位经历了“任前廉考”的干部感慨地说。

“任前廉考”与相关配套制度在汉滨的认真执行,全区干部作风纪律明显好转,科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逐步得到强化,违纪违规案件比例逐年下降。实践表明,推行“任前廉考”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反腐倡廉教育由“虚”转“实”、由“软”变“硬”的问题。体现了党组织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的思想,通过考试达到对干部善意提醒和人性监督目的,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和护。把考试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增强了教育的“刚性”,使教育有了“抓手”,又是一项督促领导干部自觉接受教育的刚性约束制度。“任前考廉”制度实现了关口前移,对引导领导干部自觉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正确履职,起到了“千斤顶”的作用,也进一步加快和推进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诚然,“任前廉考”只是廉政教育其中的一种方式,并非“任前廉考”过关了就是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一方面,还需要我们时刻警钟常鸣,积极营造自觉学廉、用廉、守廉的良好氛围,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成为一名勤政爱民的“好官”、“清官”。 另一方面,在“任前廉考”过程中,还要坚持做到不循私情,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诱惑所迷。不仅要科学设计考题,而且要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考试过程中试题保密,严肃考场纪律、评分公正、成绩透明、重视结果运用。让大家明白,学习党政纪法规知识真正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门槛”,充分体现教育的约束性和制度的强制性,从而使这项制度深入持久地坚持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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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廉考”考出了干部勤政廉政好作风的评论 (共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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