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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

2012-03-09 12:53 作者:张文翰  | 5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

《道德经》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书法曾有人谓之“小道”,按理来说,其内外就是“大道”了吧。

对于书法而言,我仅仅谈得上是一个好者,或直接说成“门外人”,我更愿意接受,或更为恰当。我总是把自己写的字,视为“涂鸦”之作,因为书法艺术是那些书法家(大学养、大襟怀、大文人)终身笔墨的大事,而我辈只是聊以自慰,不敢为人写,免得有人唾骂,甚至,有损于社会的文化形象。

记得以前曾参加过一些展览,那时我年轻幼稚,对书法的认识很浅薄,也就是说,在书法方面还“嫩”的缘故所造成我盲目参加一些展览,真不知道天高地厚啊。近年来,不参加任何展览了,因为我认识我自己,我知道我自己的水平,不断审视空空如也的自我,勤读书,慎做人。我的理想根本不是“书法家”,所以,就在这方面没有必要用破一生心地耗费自己的精力了。但是,只能说我素爱书法,常常以诚敬的方式表达对其之情趣,随手写上几笔,就如同饮一杯“潇洒酒”一般,顿感心灵的快活与豁达。愚认为光不是写好字就称得上书法了,书法的世界大得无边无际,一幅成功的书法艺术作品,此中有无数个因素浑然一体而成。从古到今,专家学者,都很难给书法下个确切“定义域”的原因就在于此。书法是黑白分明的艺术,就像做人一样,也要分清黑白。这是我对书法爱的原因之一。

一条饱含生命的线条,破空而来,在纸上沉淀着一个人的涵养与情怀,其背后有着超凡脱俗的天赋,广大深厚的文化底蕴,才能孕育“第三自然”中的万千气象。有种力量从功中悟来,呈现一个人的人格,循序渐进,即是风格。中国的书法艺术永远离不开“色”这个范畴,始终从色境向空境中表达一个人的心画与禅理。

古人云:“书者,散也。”不论是其胸次,怀抱,精神的解脱,在虚静空灵与韵和气畅中寻觅《桃花源记》中“此中人”,独酣一。不论是“豪华落尽见真淳”,还是“天真烂漫是吾师”等,不拘一格才是美,体现自我的真面目,丑也罢,美也罢,人本与诗意的真就是灵魂的独白。(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柳宗元曾说过:“美不在美,因人而彰。”形式与内容,外延与内涵,精神与气质之间的一切都是由“人”来决定的。“书者,如其人也”。

借用五代的道学家谭峭在《化书》中说过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吧:

“心不疑乎手,手不疑乎笔,忘手笔,然后知书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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