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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

2012-03-08 13:14 作者:慕笛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作者语:

大四,签了工作之后的日子相当清闲,所以有好长一段时间都想写点什么,以记录下年少时最珍贵美好记忆。但是一直以来被自己的一些无聊想法阻碍,现在我终于想得明白,心境大开,希望的种子在心底滋生出热,终于下定决心写这本书。

在这里,要特别感谢一个人,那就是我的同桌,是她帮我下定的这个决心,正如本书的书名,书中的故事是以我们俩的故事为模型的,其实在确定这个题目的时候,我和她商讨过,像“两个人”“青祭”等等都被去掉了,最终定下了“同桌”这个名字,也是我们一致同意的,因为它有着特别的含意,具体就要看过书之后才有分晓喽。

同桌说这本书既然是她的故事,也应该算她的一半功劳,哈哈,如果这本书真的能结稿的话,就算把作者署名换成她的名字我都愿意的啊!

化不尽的蝶,隐藏在黑,如果是只蛹,什么是终结。你来时的无邪,像笙萧呼唤的那一轮明月,一次次翻腾的勇气是被牵引的潮汐。月明十分,清淡的光影,无尽的重叠,幽幽的歌声,刺穿灵魂,呆呆地的眼神,是否在直视爱的重生!(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流年走过,沉淀了记忆,又忍不住地频频回首

走过的光景,湮远而绵长,模糊又清晰

曾经放在彼此心里的书签,化身为古老的咒语,浅唱低吟:

青春的话别,忆昨日音容,日出日落,何时能共

过往日记,想那时心情,参喜参悲,几许咸度

如今的缅怀,青灯携月,杯酒绾愁,0。35mm的笔迹莫名的轻飘。错过是一种过错,然而不想一错再错,走在岁月流动的地毯上,努力地站稳,抓住你的衣袖,想要弥补你的伤痛,明天的前方就像铁轨一样伸向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的远方,傍晚的风景出现两个人影,是幻想的邂逅,在相识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

第一章 最初的最初

回忆的画面,记录的语言,爱始终是你手中长长的线……”

路边的音响抖动着,像是在和阳光跳舞,像是要为车水马龙也加点儿节奏。这是慕笛第二次进城,第一次是不久前的中考,那时候去考场,商场,旅馆都是和同学们一起排着队由老师的带领着,可能是心思全都在考试上,或者是第一次来到城里有点儿失措,当时并没有听进去路边音响里的歌也没有沐浴到像现在暖洋洋的阳光,考试那天好像还飘了小

慕笛背着包,还提着一个大大的行李袋,里面装的是被子,上高中需要住宿了。他这次并没有让家里人送,虽然家人一再坚持,但是最后他以来过一次的理由加上家里农活忙还是说服了家人,只身上路。行李并不重,只是体积太大,他提着在腿边前后晃得厉害,和他的单薄有几分不协调。他坐上一个小三轮,是人力的,电动的虽然快,但他觉得人力的赚钱不容易,而且慢了他正好多可以多看几眼沿途的繁华,他向师傅报了自己要去的学校的名字,当师傅听到“一中”的时候还带着赞许的目光说“娃学习好啊!”,慕笛报以笑容,傻傻的什么也没说。

人力车没有电动车那么抖,慕笛坐在车里看着向后退去的行人和建筑,看着奔袭而近的大小车辆,他的眼中有几分欣喜。石英表的秒针顺时针地向后退去,有一种喧嚣盖过了它嘀嗒嘀嗒的声音,很快,越来越多的学生熙熙攘攘,车停下了,慕笛看到了学校的大门,他下车就要朝学校走去,师傅赶紧拉住他说“小伙,你还没付钱呢”,慕笛这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的掏出来一张50的和两块零钱,师傅说车价三块,可是50的他又找不开,片刻,师傅说就收你两块算了,而慕笛去坚持说不行,最后慕笛想到他还有一个一元的硬币,他掏给了车师傅。这是跟了他一年的硬币,因为硬币是偶然得到的而且是1989年的,那年正是他的生日。

看着车师傅高兴地离开了,慕笛跟着人流流进了校门,拿着录取通知书报了到,然后被带领到宿舍,由于去的不是很早,宿舍楼的位置都被占了,他被分配到了临时宿舍,那是一间位于学校中央的房子,红砖,黑瓦,漆绿的木门,大号铁锁,两层钢架床,老式的窗户一共四个,看起来很破很破。慕笛把行李放到床上后去商店买了瓶矿泉水一口气喝了个精光,回到宿舍后铺上棕垫子铺好床,然后去外面逛了一圈,恰好遇到初中同班同学小东,才知道他们被分到同一个班了,和他一起办手续买东西回到宿舍帮他铺好床后天已经黑了。慕笛感觉有些累了,于是上床歇息了,可是好久都没有睡着,看着窗外的月亮,想着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有想,好不容易睡着之后半夜竟然又被扎醒,原来那是那个棕垫,慕笛这下才想着什么时候要等多久才能换到公寓里面去的问题。

第二天早晨铃声响后慕笛很快醒来,起床,刷牙,脸盆都没有用,直接在龙头上捧了水洗脸,然后就和小东一起去了三班教室,教室已经坐的差不多有一半人了,一堆一堆的,说着笑着,沉默着,张望着,他们进去之后在靠后排的位置坐了下来。班主任进来了,大家都安静了下来,班主任开始讲话,慕笛一惯是个乖孩子,他老老实实地听着,班主任姓赵,教英语,交钱买饭卡……,他没有东张西望一眼。

慕笛是个乖孩子,乖得有些内向,甚至说孤僻,一开始他不敢和别人主动说话,要不是是和同学小东坐一起,他会是个哑巴,因为三班是个很特殊的班,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宏志班”,班里的学生都是学习成绩非常优秀的,他知道他是农村来的,那种天生的距离感让他很沉默。只是时间久了,才和同学混得熟了些,但是班里的好些人都没有跟他说过话,尤其是女生,没一个和他说过话,叫名字也只是发生在收发作业本的时候。

第二章 好开始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经是高一的下学期了,慕笛也早已经搬进了公寓和班上同学住一起而且都已经混成好朋友了,而原来那栋临时宿舍也早已经因年久而拆了。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宿舍的卧谈会也开始谈论到女生,有人便提议说出自己心里喜欢的女生,一开始还没有人说,可是带头的先说了,最后不得不说,慕笛说出了两个字“玥笙”。其实在高中,大家都不敢早恋,所以也没有人将卧谈的秘密说出去,一样还是风平浪静,只是大家心知肚明。

慕笛在班上起初只是知道有“玥笙”这个名字,觉得名字很好听,很有诗意,真正喜欢她是有一次他往宿舍走,而她往教室走,因为要过楼道两边都要先上台阶再下台阶,他就在走上台阶的时候她正好从对面走上来,他真切地看到了她,就那么一眼,从此她便在他的心里安了永久的家,那一眼真的很难形容,他们虽然是同学却很快地走过,没有微笑,表情也没有任何变化,也没有打招呼,甚至连点头示意都没有。可是她瘦瘦的身体,好看的脸,长长的黑头发却在慕笛的脑中烙下了印记,像是来迟的一个无形胎记,生在了他的心上,是玥笙两个字。

从此,慕笛开始了他单相思的漫长岁月,他傻傻的喜欢着她,却自卑的不敢让别人知道,然而不久,玥笙有了男朋友,是同班的海,在同学们眼里他们是天生一对,他很帅,她很漂亮,他们成绩都很优秀。于是在慕笛的心里他觉得她就像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他根本无法企及,他将思念隐的越深,思念却越是疯长。

后来慕笛接触到电脑,爱动的他没有抵住新鲜玩意儿的诱惑,他经常去网吧上网,学会了打游戏,结果是他的成绩一落千丈,排在了班级的后面,他甚至不再有勇气偷偷看她一眼。班主任叫他每周把练习册拿去单独检查,就这样高二的时光又很快远去。

第三章 的确幸运

暑假里,慕笛天天想她,可是他气自己没有好好学习,他很懊悔,过完暑假,新学期开始了,升高三了,面临着高考,宿舍里多了好多台灯,早晨的床上坐着背单词的,熄灯后的楼道蹲着练题的,白天顶着黑眼圈上课的。而慕笛却像往常一样。开学没多久班主任就在例会的时候进行调座位,其实当时他不想调的,因为都坐熟了,他不想跟不熟的人坐。“某某跟某某,某某跟某某……”班主任念着名字,慕笛有仔细的听,可是一直没听到他自己的名字,直到最后一组“慕笛和玥笙”。是的,慕笛他很确定他没有听错,是“慕笛和玥笙”。最后换位,他们坐在进门那一组的最后一排,玥笙坐里边,慕笛坐外面,之后班主任讲了些话,自始至终,他没敢看她一眼,也许能和她坐一起他很吃惊,他觉得不可思议。他们之前也基本没有说过话,这样沉默着到铃声响的时候,大家各自散去,因为只上一节晚自习那天。

第二天,他们之间的第一句话是慕笛先说的,他觉得男生应该要绅士一点。

“借你橡皮用一下”慕笛说,她把橡皮递给他,橡皮很干净,他认真的擦了几下,但显然劲使的没必要那么大,然后他还给她说了声“谢谢”,她拿过橡皮并没有说“不用谢”,或许是因为他转头太快她没来得及说,也或许她说的声音太小他没有听到。

时间就如同一条大河,它会冲开两个人的心门,两颗心就像两个光滑的鹅卵石,挨在一起,水草摇曳生姿,干净而纯洁

玥笙写的一手好字,但慕笛的字像鬼画桃符一样,可是这并没有影响到他们说不完的话,玥笙从家里带来了好厚一叠的草稿纸,他们就用这些纸传递着他们的心事,虽然大多数时候慕笛扮演着倾听者的角色,但是当玥笙看他写的一席话也总能心情好很多。

作文课上,玥笙在写作文,而慕笛则写着他的东西或者画画。

玥笙的声音很好听,也是比较活泼的那种,她喜欢唱歌。那时候的周杰伦和超级女生很火,她在他们聊天的纸上写下《安静》的歌词,很飘逸,很俊秀的字。她给他唱过歌听,唱的正是周笔畅的那首《笔记》,慕笛安静的听他唱完,他说好听,玥笙要他也唱,他唱歌很难听,但是还是唱了几句,他唱的是他小时候在磁带里经常听的歌,他没记得歌名“女:我听过你的歌,我的大哥哥,我知道你的心情,你的喜怒哀乐,……男:我衷心谢谢你的厚爱你的真心,我会把这一个瞬间用音乐来送给你,用音乐送给你”。声音大了点,前排的同学回头笑了笑,慕笛和玥笙也笑了。

玥笙是个感情丰富又很敏感的女生。有一次玥笙在慕笛旁边趴在桌子上哭,心情很不好,慕笛就想安慰她,问她怎么了。她在纸上写“刚才去看病,等了好久,结果当我拿到药后,失望至极,因为这次的药几乎和上次一的样,当时,唯一的感觉就是他们都是庸医,一个小小的感冒就费这么大周折,可以说,我一拿到药就有点失去信心的感觉,我好想回去,赶快把病看好,真的好希望自己快点好,这几天我一喝到水,就觉得水是苦的,终于尝到病痛的折磨了,在这之前还挺希望有病别人都来关心我的感觉,现在再也不想了。刚才哭,也许是想到我妈为我有病而说我,而我又很希望回去才那样吧,我很受不了我妈说我,或许是因为我们之间一直很和平吧”

玥笙感冒还没好,还在咳嗽,她又哭了,当慕笛再问的时候她这样写到“当我咳嗽的不停时,我便有种委屈的感觉,刚才吃饭时,我妈打电话问我好了没有,我说快了,但又听到我咳,她便说,还是咳,你把毛裤穿了吗,她听我没答话,就说,你不听话,病咋得好,说你又不听,我便和她争,我说现在人家谁穿,再说我又不冷,冷了自然会穿,她就说,别人没感冒,你咋感冒了,说着说着,便争起来了,语气很不好,每次我和我妈说话语气不好后便很后悔,如果我妈再语气不好,挂电话后,我会很难过”

玥笙说药很苦,慕笛便去商店买了糖,写纸条给她安慰她,她看完后回写“不知为什么,我把你写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好像还是看不够,想多看几遍,每看一遍,心情便好很多,也让我挺意外的”

玥笙那时候最喜欢吃的零食就是麻辣的,他们分吃过很多东西。

他们不话不说,彼此没有秘密,他们成了好朋友,称呼对方也只需要用相同的词“同桌”。她有男朋友,她和海,每当他们不愉快,吵架的时候,她很伤心,慕笛就会和她聊天,他觉得也许这样她就能好点儿,聊到感情,慕笛说了他的观点之后,她写到“1:一直认为你很好,好的让人难以忘记的好,所以我担心你以后会对你那位好的过火,虽说是为了爱的人付出无悔,但如果一味的好,就反而达不到好的效果,好的时间长了也就倦了,所以,作为关心你的同桌,我对你提点建议,要懂得适可而止的真正含义;2:我很不喜欢一个男生为了一个女生而怎样怎样,虽然我也是女生,但我还是认为一种好不能太好,太久;3:适当的冷落或许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的”

慕笛很喜欢摆弄些电器,从小就这样,他甚至收集了一大抽屉的东西,玥笙会说“每次看到你玩弄那些你所谓的跟电有关的东西时,我对你心生钦佩之意,有时候还挺骄傲的”

慕笛觉得和玥笙做同桌是他最快乐的日子,虽然他暗地里喜欢着玥笙,虽然玥笙有男朋友,可是他没有在意这些,他没有想到不愉快,没有想到毕业,他在意的只是每天都在她身边,能看见她,能听到她的声音,能知道她的心情。

公元xxxx,xx,星期五,元旦,数学课,也许喜欢一个人久了,在意一个人久了就会这样吧,玥笙的男朋友和慕笛换位坐是常有的事,可是他坐那太久有点低落,之后玥笙换回来之后笑得很开心,和周围的人说说笑笑,而慕笛却固执地低着头,有点小情绪不高兴,玥笙问他你怎么了,慕笛眼泪就下来了但是并没有转头理她,没让她看见他湿了的眼眶,她“切”一声把头转回去,两个人没有再说话,之后的两节课也没有说,有点冷战开始的味道。之后放学了,傍晚他一个人在校园里逛着猜灯谜,却不小心又碰见了,当时玥笙和她哥在一起(认的哥,也是同学),笑了,打了招呼,一起逛猜灯谜,就像相逢一笑泯恩仇一样,一切又回到最初的美好,慕笛猜灯谜换了三个笔记本两支笔,他把一个笔记本和一支笔送给了玥笙,一个笔记本给了别人,自己留了一个,之后他让玥笙帮他在扉页写字,因为玥笙字写的好,她也答应了“青山苍翠,云雾缭绕,幽静中,辗转沧桑,小桥流水,夕阳斜照,澹泊中,捕风捉影。没有多余,没有缺憾,恰到好处就是完美人生。听,万籁此都静,但余钟罄音;看,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慕笛的记忆中,只有这一次他们之间有点小小的别扭。玥笙学习很好,慕笛总是爱问她问题,他喜欢她认真的样子,喜欢听她说自己笨。每当他们有不同意见相持不下的时候,他们就会用一个完美的方式去解决它,那就是“打赌“,把它交给了时间,有些赌他输了,有些赌他还是输了,但慕笛其实也赢了,因为她打赌赢了高兴的时候,慕笛也会高兴。

高三的日子过得很匆忙,玥笙会把钱给慕笛,然后慕笛帮她买早餐,她要的那一种饼和鸡蛋,纯牛奶,他总是起很早去给她买。玥笙喜欢把牛奶喝的很干净很干净然后把盒子压平压整,叠成好看的形状给慕笛。

高考不期而至,6月6号慕笛生日,玥笙送了一条手链给慕笛。那是他第一次过生日。之前,玥笙生日的时候,慕笛也送小熊给她,他当时很害羞,给完就跑了。

玥笙用慕笛送给她的笔记本纸写了毕业留言给慕笛:

“你是一个看上去很静默的男孩,静静的,默默的,那种静默是让人担心的那种,不知怎么,我竟联想起鲁迅的一句话:不在沉默中爆发就是沉默中灭亡。这是我在和你同桌之前对你的一点点认识。

在我们同桌以前,我对你记忆都好模糊,很朦胧。

记得那天老师调位,当老师读到我和你是同桌时,谈不上失望也不算高兴。而且。本来那天过得都不好,所以,和你坐在一起的最初,我并没怎么和你说话。

为什么我得知你是我的新同桌时不怎么高兴呢?原因也挺多的,一些是自身原因,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当然是关于你的,你这个人说热情吧也热情,说冷还真有那么一点。我比较喜欢和那种活跃的人玩,喜欢和他们一起说笑,你那么沉默(之前并不了解你),我想怎么跟你说得起话来呢?于是,我只好也以同样的沉默对之了。

成为同桌后,我对你渐渐了解,渐渐发现了你的好,和你说的话也渐渐多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不禁想笑,我们怎么成了这么好的同桌。我都不知道你是怎么收笼了一个女生的心的。^-^,开个玩笑啊!

很喜欢给你讲我的故事,因为我觉得你是一个足够好的倾听者。后来每每想到都觉得自己咋就这么幸运呢?对于我这样感情丰富的女生,故事很多,而且对倾听者要求也较高,不知是我有你这样的倾听者幸运还是你为成为我的倾听者而感幸运呢?

依稀记得语文课课本的那篇文章,好像是关于“很好”和“很糟”的故事。每次我受到打击时,你总是给我信心,你让我觉得我很优秀,我是生活的弃儿,同时,我又是生活的宠儿,我常这样想。

每当我生气时,只要和你说说话,气就消了,这是我跟你在一起比较好的感觉和经历,你很包容,你很善意,任何女生都会对你感到满意,星座命理也这样说,你是万能型的男生。虽然,有时候,我也对你发脾气,但有你这样一个同桌,从心底说,是蛮幸运的,我很满意。

你也很让我感动,深深记得那一次你给我拿的那盒热奶。虽然我没有感动到流泪的境地,但我的心里确实触动了。"

“秋意浓,秋意浓,离人心上秋意浓……”慕笛和玥笙之间的有些赌约需要有一生的时间,好像时间也就真的加快了脚步,早早的把离别放在了他们眼前。慕笛知道他自己考的不好,他是一定要复课的,报考的事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他唯一在意的就是将要和玥笙分开,他看到玥笙忙碌着估分查学校,他远远地看着,空气中弥漫悲伤

第三章 朋作双月飞

他走了,回家了,准备复课的补课,家里人要他换个学校复课说“草移一步死,人移一步活”他不愿意,他想就算她已经不在那里了,至少他还可以坐在那个熟悉的教室里,熟悉的桌子,熟悉的一切,他和家人吵了一大架,最后还是妥协了,于是慕笛复课,玥笙上大学,他唯一还拥有的就是他们之间的记忆,他收藏的那些他们传递的纸条,她写给他的毕业留言,还有唯一的一张毕业照,他整天活在思念的悲伤中。可是不久,玥笙写了封信给慕笛,慕笛拿到信的时候看见信封上“慕笛收”那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字迹,他差点儿哭了,看完信之后他真的哭了,为什么会哭,也许那眼泪很复杂,很难说清楚。

接下来,慕笛给玥笙写回信,他想每周写一封,当他寄出平生的第一封信的时候,他高兴的做了个深呼吸,他看见天空好蓝好蓝,没有一朵云。过了一段时间,一天晚饭的时候慕笛借同学的手机给玥笙打电话问信收到了没有,可是玥笙说没收到,之后的信也如此没有收到,慕笛有些失落,手里压的两封信他也没再寄出去,因为又快要高考了,忙碌中他只能偶尔想想他,因为他知道现在学业最重要,不然的话会和她越走越远的。

信一:

“周遭很是静谧,就连寒风呼啸而过的声响也显得如此明晰,可,风吹得动他晃悠的头发,却始终吹乱不了他此刻的心情,因为他的心情是一个没有实体的影子——-不变地封存的记忆中,或许轩窗外没有晓月,也没有繁星,但是所有的这一切就是所有这一切的滥觞。月黑风高的夜晚,现在他站在一棵梧桐树旁,能看到不远处的铁轨在月亮的清辉下闪着,就像是立体的流星被压缩到一个平面内似的,轰鸣声中幻想支离破碎,只留下碾过的黄土地上一个木然而又颤动的身体,琢磨着不只是声波吧!

向往的东西越来越多,拥有的东西渐行渐远。“樱花草“是什么样子的呢?课本中似乎没有答案。只是不自觉地喜欢上它而已,非得什么原因的话,可能是《樱花草》很好听吧。有理由诠释或佐证的东西恰恰都是一种虚伪,而没有理由的东西或行为才是幸福,才是快乐。散尽繁华的都市,恐慌着距离,哭泣着忘记,让灵魂栖息。如此肆意地狂奔在原野之上,田埂之间,一定在梦中吧,穿云裂石的笑声终于没有把梦惊醒,至于后来为什么会醒,为什么要流泪,只有知道的才知道,不知道的甚至都不知道什么东西知道,总有一刻,梦想萌芽了,便生出许多想象不到的眼眸在闪烁。好害怕,因为从来就没有害怕过,不能闪躲,不想测度,云淡风清的天空只有在泪水凝成滴时才能窥见,好像一切都被浓缩,短暂的美好中有遗失,更多的是执著。”

信二:

"每一次你在电话里听到我的声音时,从来我就是很高兴那种,没有半点distress对不对?当然了,对我来说,你的声音可以带走不快与悲伤(要说谢谢)。今天是1。16号,星期三,这三周每周都考试……(略)……你现在还敏感常哭吗?不过你应该有很多新的故事,我好想听哦!你一定变得更美了……"

信三:

清冷的月光下,我看见自己的影子,我才发现我一点儿也没变,下午突然飘起来,很大朵的,可是很少,下了没几分钟,虽然我抱着很厚的一叠书,而且手冻得发紫,但是我走得很慢,因为我喜欢那样的环境。

其实雪并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是我想亲近一下自然的魂灵,它可以帮我洗涤灵魂,让我变得很净很净。以前我就知道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平时也总会写别人时用上熙熙攘攘这个词,可现在却不再用了。或许成长带来了一份成熟和稳重,而带走的有很多很多。感觉自己有时候也是行色匆匆,所以别人的行色匆匆和我们是一样的。熙熙攘攘也未必都是为了名利。被别人撞了,或许他只是为了云见重要的人而怕晚点了。其实世界并不拥挤,因为太多的灵魂都身处孤独之中。

以前我总觉得自己可能是个作家,但那只是说说而已!作家要把一生奉献给文字文学,而我恐怕做不到,我写的东西只是一种记录吧,它很自私,因为它是某个人私有的,我当然不不想停止我的写,因为在我的眼里,我永远是个孩子,纯真才是我想要的。永远没有两种枷锁能将我困住,因为我的心永远自由又永远在某个地方停留。

公元2008年,高考前夕的512,那时候大家都往外面跑,有些晃,慕笛在想假如地震很近,他不走运的话,他走之前想的人一定叫玥笙。他不知道身在远方的她有没有为他担心。

幸运的是地震没有发生在跟前,他没事,估分之后,慕笛想找个离玥笙近的学校,可是他不敢冒险,所以最后他还是报了另外一所学校。

第四章 友情地久天长

上了大一,慕笛感觉浑身轻松许多,然而那份思念却越来越重的压在了心底,随时都想要浮上来,最后在慕笛和玥笙联系不久,他知道她分手了,他想向她表白,可是他却说不出口,最后他写了封邮件给她。其实他当时心里很不安,一方面他想让她知道他爱她,可是又怕和那些老套的故事结局一样连朋友都没得做,慕笛是用了很大的勇气孤注一掷。结果玥笙看了之后好久没回复,他快要疯了,度日如年的感觉活在憧憬和害怕当中。最后慕笛收到了她的短信,慕笛看完之后,结局不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只记得那短信写得太有文采了,他用一辈子也写不出那么好的,结局是玥笙没有同意,但是她还当慕笛是好朋友,她说“我们足够好,我不会傻到因为这件事而跟你成为陌生人的”后来慕笛知道玥笙已经有新男朋友了。

慕笛那么喜欢她,虽然他很失落甚至说是崩溃,但是他告诉自己喜欢她就让她过得好,在她的身边有个人可以照顾她,带给她快乐多好啊。慕笛甘愿当她的朋友,当她的同桌。可是一段时间慕笛甚至不知道该和玥笙说什么,有什么共同的话题,他告诉她发生在他身边的事,可是讲到一半,沉寂的电话另一端,让他觉得她没有在听,他开始讨厌自己,就连自己也不想听自己再说下去,她告诉他她的故事,他仍然认真的听,可是不知道说什么。更多的时候慕笛更愿意发信息给玥笙,他觉得一条条一篇篇文字没有主人公,只是靠着他的情绪而活,他不想扰乱她的生活,这是唯一的抒发方式了。有一天上午,慕笛在床上花了六个小时时间把他从《萌芽》上看到的一篇名为《外滩十八号的长笛女孩》的文章用手机打了下来给她发了过去,他一天都没出门,他觉得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好长时间慕笛和玥笙没有再联系,慕笛无聊的时候写写字上上网,他也觉得,一个人孤单久了,便害怕联系,一个人孤单久了,便不在乎什么了。最后的最后还是玥笙打电话给他,慕笛一听电话,那熟悉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的时候,他忘掉了所有的烦恼,打了好久,他很开心,他开始觉得有个这样的朋友真幸福,在他心里玥笙是他最在乎的那个人。

公元2011。6。4,慕笛大三快完的时候,玥笙就要毕业了,她上发信息给慕笛说“同桌,我要毕业了”她忙着改论文,而慕笛那时候正在学校参加实习,每天他们都会聊上一会儿,那年的端午正是慕笛的生日,玥笙没记得,还是慕笛告诉她了。玥笙很喜欢慕笛写的东西,其实她不知道每一个字都是在想她的时候写出来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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