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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何时休?

2013-12-07 22:21 作者:朗月  | 14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霸王条款何时休?

朗 月

ZH南宁——长沙段 准点率40.00% ;延误半小时:26.67%;延误1小时:10.00%;延误1小时以上:23.33%。今天——刚脆取消了。这又怎么算呢?

从法律角度看,乘客预定、购买了机票,这就是一个生效的民事合同。民事合同最大的特征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平等性,即使一方是个自然人,另一方是个大公司,双方对于接受合同效力的约束方面,应该是完全平等的。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履行各自的义务,即乘客支付票款、航空公司运送客户。现在航空公司取消航班属单方违约,但其违约理由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根据《合同法》的免责规定,只有遭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而航空公司只是单方面通知乘客 取消航班,并未说明什么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依据《合同法》,航空公司取消该次航班,应对乘客进行相应赔偿。

但是,现实是:航空公司一般情况下,会告诉乘客 ,取消航班是因季节性调整或其他临时调整(需要注意:这些调整都是可预见可改变的),乘客 只有办理改签或退款,但没有任何赔偿。更有甚者会直接说是由于天气原因,航班取消。因为天气、自然灾害等原因算是不可抗拒因素,所以他们便不算违约,自然也就不必对乘客 进行赔偿。但是究竟是否是因为天气原因取消航班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其实航空公司这种霸王条款已经屡见不鲜,乘客中途退票要承受高额手续费,而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晚点,或者取消,原因任由他们说,却并没有给乘客任何赔偿,我们为自然人弱势群体,也没有时间、精力和金钱和他们讨一个说法,明知他们理亏,我们也无奈,最后只有选择改签或退票。这也是霸王条款长期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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