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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

2013-07-06 20:41 作者:恩施王健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余华的大作《活着》,心情颇为沉重!中国底层生存者过去60年的苦难,主人公福贵几乎全都赶上了,若是承受能力低的人早就没有生的勇气了,就如作品中的县长生选择上吊自杀一般,觉得活着比死更难受!但福贵坚强的活下来了,在黄昏的田野里,他牵着也叫“福贵”的老牛,苍凉悲壮而又不失豁达地高歌——“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福贵式”的苦难,是生存在社会底层的人共同的苦难,也是中国旧时代的苦难。解放前,福贵有过好家境,过过“吃喝嫖赌抽”的花花公子生活,因为他父亲有百多亩地,是地主,是穷人眼里的“先生”。这种“小资”生活让他忘记了勤俭持家,如同失去良知和理性的富二代或暴发户一样,穷奢极欲、挥霍无度,最终输光了家产、气死了父亲,贤惠的老婆也离他而去。在他一贫如洗、走投无路的时候,妻子又回到了他身边。在妻子和老娘的帮助、鼓励下,他开始租田种地,力图通过劳动再兴家业。然国军抓壮丁,把他拉到南方的战场上去抗日、去打共军;几经生死后,被解放军俘虏并放回家中。这期间,母亲病死。他和妻子、女儿、儿子一家四口艰难地活着,经历了土改、人民公社“大锅饭”、“大办钢铁”和“文化大革命”等与农民息息相关的大事件。这些年里,女儿因病成聋哑人,好不容易成家后难产而死;儿子被医院抽血(为给县长太太输血)过多而死;做工的女婿被水泥板砸死;妻子病死;小外孙因饿极后吃豆子撑死……最后,只是和一头老牛共度晚年!

小说主要以第一人称讲故事的方式娓娓道来,没有华丽的语言,甚至觉得过于平淡灰暗——开头大量叙述福贵放荡的生活;后来亲手埋葬了六位亲人,也没有表现出他如何痛彻心扉、如何洗心革面、如何坚定生存的信念……如果试图拿起笔来摘录一些励志的、抒情的、写景的、绘人的经典名句到自己的笔记本中,还很难找到合适的!然而掩卷沉思,那种对特定时代生活真实的悲剧化,又深深地刺痛着很多人的心灵——只要经历过那个时代、或者熟知那个时代的人,就会有块垒在胸、骨鲠在喉的感觉!

很多读者认为,作者是在展示现实的残酷、时代的悲哀,是在讽刺和批判当权者的蛮横和冷酷(如儿子有庆的死)。其实,他创作这部小说的,不仅仅是为了向我们讲述一个悲剧故事,也不仅仅是为批判那个物质匮乏、荒唐无知的时代,而是在对“活着”进行理性的分析和判断,并告诉读者如何勇于承受苦难、如何保持乐观的态度!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在《韩文版自序》中说:“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而,作品通过福贵的口,为我们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苦难;讲述了绝望之中的希望;讲述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在福贵心中,妻子是最好的妻子,孩子是最好的孩子,所以他给老牛取名“福贵”,并告诉“福贵”说身边还有几头叫“家珍”、“凤霞”、“有庆”、“二喜”的牛在它看不见的地方默默陪伴着它——其实这些都是他亲人的名字;所以他只谈自己的经历和感受,不博取别人的同情和帮助;所以他才在讲述完自己的故事后,牵着老伙伴渐渐远去,留下一路粗哑而令人感动的歌声在空旷的田野里像风一样飘扬……

活着、活着、活着!当代国人,除面临重病和自然灾害之外,已极少去掂量这个词的份量!逐之以金钱名利、悦之以声色犬马,死死盯着与生命本真关系不大、与欲海情壑紧密相连的东西,使很多人都不再去思考“活着”的真正意义了!对“活着”作过深深思考的作家史铁生,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等到生出褥疮,一连七八日只能歪七竖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听过福贵的故事,读过史铁生的《病隙碎笔》,你一定会觉得,自己好胳膊好腿儿、有吃有喝、和家人团聚在一起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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