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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门前雪未扫,却管他人瓦上霜

2012-02-28 11:34 作者:暮雨秋茗  | 5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2011年11月25日,中国援助马其顿校车项目交接仪式在马总理府举行。中国政府代表驻马其顿大使崔志伟正式将援助校车交付马副总理阿里菲。

崔大使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虽然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模式创新等诸多挑战,但一直对外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中方已先后向马方提供了人员培训、学校改建、电脑物资等多个援助项目,为马其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此次援马校车将进一步改善马学生的学习环境,体现了中方对中马关系的高度重视。

阿里菲副总理对中方无偿援助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将会继续与中方密切合作,推动各领域交流合作进一步向前发展。

援马校车制造商中国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出席了仪式,并介绍了校车的功能情况。

以下为引用:

校车超载问题,因为甘肃庆阳一起校车交通事故重新进入热议。但单从这条新闻透露的信息来看,除了转嫁政府责任让社会承担之外,处理措施可谓毫无新意,主次不分。按照现今市场成本,一辆19座的中型校车的市场售价一般都超过30万元,雇请司机每月也要花2000到3000元,加上油费、校车维护费等,成本不菲,而一所中等规模的学校一般需要7至10辆校车,这对许多学校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即便政府在小项目上已有所减免,却还是凤毛麟角,以至于许多幼儿园、学校不得不铤而走险。(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因此,这个形如一纸空文的政策一旦实施,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政府多年来对“公校”“民校”的待遇是天壤之别,广州公校几所幼儿园可以独享几千万元补贴,这边厢对民办学校很吝啬,甚至扶持政策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几乎所有成本要民校自行承担。收支倒挂之下民校要么关闭要么只能和孩子一起冒险。而校车成本摊在家长身上也是不合适的,乘坐校车的家庭一般是离幼儿园比较远、家庭条件一般的家庭,城市里的有钱人家的学生都坐私家车或的士上学的,并且基本上是原住地有房子就近入学,如果把校车的成本摊派在乘坐校车的家庭头上,无异于上加霜。

特别令人费解的是,在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的声音大多并不是倒向严惩不安全校车,而是认为政府必须担负起校车安全的责任,甚至提出:援欧援美,何不给贫困的中国农村援一辆校车?偏偏政府却把自己当成仲裁方,不但撇清了事故责任,还借此变本加厉对学校施加压力。这种方法,不仅对杜绝校车事故无补于事,甚至可能引发学校取消校车服务,由家长自行接送。这么简单的逻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大代表竟然会认为“校车超载屡禁不止是因为违法成本低”?

投入和责任分工是政府的两大“门槛”,其中,尤以责任为重,政府有责任保障自己国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拿英国来说,2000年英国警方在全国大清查中发现了250多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要求的校车,随后便进行大规模校车改革,以高造价换取高质量的新校车正式投入运行,规定所有儿童不论有没有保险,一登上校车,全部由校车负责。无论谁做教育,都是值得鼓励的“公益事业”,民办学校弥补了政府在教育保障方面的不足,政府“得了便宜还卖乖”,是对教育公益本质的无知或无视。

在我看来,倘若政府依旧置身事外,那么校车事故还将继续,这必定不是危言耸听。政府应及早行动,制定相关资金投入上、政策扶持上的补救配套措施。

两相对比下,从“虽然”到“但”,中国的形象瞬间高大起来,也让我觉得“自豪不已”。我们的国家的确是“大家”风范哪!俗语有: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可现在,自家门前雪尚未扫尽,怎么倒是去管他人瓦上霜了?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5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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