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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儿奉母

2012-02-06 22:00 作者:戴i高山  | 5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趁着光,同妻去寺庙游玩。走到广场时,看到有组群雕,雕着二十四图的石像,靠山面西一字排开,因与妻逐一讲解起来。

根据石雕的排列,从第一孝说起,到第二十四孝的最后一个石雕是“埋儿奉母”(按序应排第九,可能是建造者有意所为)。我笑着对妻说:“郭巨既敢因为‘孝顺母亲而活埋儿子,足见其“孝心”为虚,狠心、毒心为实,是个沽名钓誉之徒!”妻回说:“后来不是掘到一瓮黄金,没有埋了吗?”我说:“若是没有掘到黄金,岂不真给埋了?其实不要说郭巨真的掘地三尺,像这种事想都不该想啊!”

鲁迅先生曾在《朝花夕拾》之《二十四孝图》上写道:“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但照我看来,这“二十四孝”中,“老莱娱亲”尚是可以理解的,我倒觉得“埋儿奉母”这个故事最为可恨。鲁迅先生又说:“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看完之后击掌!

“二十四孝”之郭巨“埋儿奉母”原文如下: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也有说郭巨原来并不穷,只是把所有家产全部分给了两个弟弟,自己又接母亲来养。所以若说此郭巨,不但是“孝道”,还极有兄弟仁义,可这样的人为什么糊涂到如此地步?竟然因为:“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而去埋子呢?可见古时的“二十四孝”,让许多人混蛋得不行了!

按说元儒郭居敬(有说是郭守正)写这故事,我猜他原本只是为那瓮黄金而写,以让这个悲剧不再发生下去,达到孝感天地之举(否则他可以写郭巨家贫为了孝母,把儿子送给别人)。可是郭巨这糊涂虫居然还能感动上天,并为他埋下黄金一瓮,使他一暴富,那么说明古时候的天,一样是没有长眼睛的糊涂天。以郭巨的愚孝埋儿,原本上天要用天雷把他打死才对,上天却感动并赐与黄金,可见上天一样也是糊涂蛋的,不值得推崇。因此我想古人的愚孝,已经让人痛苦万分了。儒学做为封建社会的立国之本,原来有些是愚民思想罢了。虽然一方面显示了中华民族的“孝道”之本,另一方面却凸显封建思想的恶毒之根。

这其中还有一个问题很难理解,既然郭巨行的是“孝道”,做的是“孝子”。然文中又说“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这老祖母把自己吃的东西都分给孙子,足见其孙之切。倘若老太太知道儿子为了她埋了孙子,这郭巨不是被骂死就是被恨死,从此这家永无宁日!自古以来,儒家倡导“孝悌”,便是要“顺”母意,“从”兄心。郭巨背着母亲,偷偷地埋了她老人家的爱孙,这“孝”和“顺”又从何而来呢?因此,单从“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这句话来驳郭巨愚孝,已经是足够了。其他二十三孝中的任何一个事例,都足以说明郭巨“埋儿奉母”是不孝且自相矛盾的愚蠢行为!(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老儒孟子所说的话。不管是郭巨或郭居敬(有说是郭守正),抑或是崇拜“二十四孝”的后人,都把它当成耳边风。自己的孩子都不“幼”,怎能真正理解儒家的孝道本义。虽然儒家学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文化甚至还将继续影响下去,但其中的一些糟粕是不可取的。如果我们一昧信奉,并把它放在风景游区,让游客品评,显然很不妥当。自古以来,国人以古为铜,的确树立了不少人物标本。可对现代人来说,如何做到真正的“孝道”,是我们这一代人应该重新审视并修订的学问,不可生吞活剥。

也难怪,郭巨“埋儿奉母”的雕像,竟然让好事的游客给“剁”了手,可见游人对这种宣扬深痛恶绝!看着郭巨落在地上的手臂,心中不免几分快感。郭巨为了自己所谓的“孝道”虚名,竟然充当恶魔、畜牲,这其中,不但让人心寒肝裂又啼笑皆非。所以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一直是沉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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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儿奉母的评论 (共 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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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笔抒写
  • 疯狂侠客88
  • 滴墨成伤
  • 记忆沦陷在沧桑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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