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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3 16:22 作者:珞冉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喜欢执笔。

喜欢执让手感觉适意的笔。

浅蓝的,缥紫的,纯白的,粉红的。

握笔处光滑的,有柔软橡胶套的。

写字细腻,顺畅,纤雅,均匀而优美地吐着浅蓝紫的痕迹。(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唐寅唐伯虎曾掺蜂蜜入墨,或以百花香料作辅制成奇墨,白色的狼毫书写着如同行云流水,留下丹青一幅,引一些随香而来的蜂蝶。观者无不惊叹叫绝,“才子”一名实属可嘉。

那一杆五尺狼毫,被作为誉证似的悬于墙壁,雄伟威严不可方物。

中世纪初期曾用过羽毛笔,在羊皮纸上书写花体的字符,从各种羽禽身上取下尾毛,或短小或修长,由平民使用的灰色羽笔到被放在丝绒盒中作为重礼的孔雀毛笔。有的皇室用笔被缀上水晶与碎钻,闪闪发亮,却在某个皇帝在重要文件上以之签名后,被永远的尘封于黑暗,失去了价值。

再后来,派克笔成为了新潮流。富翁的衣袋里总是别着一支,不知是显示了知识的深浅或是财富的多少。

笔成为了身份的代言人,丧失了书写的功能。如果某天发现自己口袋里不曾用过的派克笔漏墨了,请别惊讶,那是笔在哭泣。

贴近自然的笔的来源是树。

铅笔的木身,毛笔的笔杆,都是由树制作而成的。

我曾在树叶筛下的细碎阳光中,贴近树干。那株超过五层楼高度的树在风中摇摆,洒下斑驳的剪影。

那时心中有声音如是说——

【我们为什么不该去敬畏呢?】

不像人类的生命那般容易消逝,若没有外在因素的干扰,树是不会死去的,只会在时光中一点点成长。参天也好,扎地也好,树是如此宏壮的艺术品,是时光积淀下来的珍宝。

是啊,为什么人类不该去敬畏呢?

树做着人类所无法做到的事,却为了人类而死去。

被锯开,被加工,被制成入手舒适的一小截,任你把玩。只是因为一个远远不如自己的物种,树放弃了长久的生命。

我敬畏树,且敬畏笔。

笔的血是墨,抑或是笔的泪是墨?

不论是哪一个答案,笔以自己的血和泪留下了人类存在的痕迹。儿童的歪扭稚字,小学生的方块汉字,中学生的奋笔疾书,高中生的密密麻麻。还有医师的行草药方,偶像的花体签名,甚至是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实验记录。

一支笔用坏了,再换一支。

笔记下的东西却不会因此消失。

墨是笔的泪,笔的血,笔的记忆,笔的心。

我用笔写下了许多东西。他们都透露着只属于我的气息,令人怀念

所以我才说,喜欢笔。

因为从笔留下的字迹,可以体味出一分一分的成长。有谁愿意将儿时的珍贵记忆,用一磅冰冷的五号字来表达呢?

即使总有一天,手中的笔会换掉,会消失。

但至少,想用它的心,记下我最真实的东西。

执笔,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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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的评论 (共 6 条)

  • 浅笔抒写
  • 滴墨成伤
  • 木木
  • 碎雪小宫
  • 月明明
  • 鰙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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