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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2013-05-12 12:46 作者:弦月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jojo

(文∕弦月(淺殇默兒群:墨香流离0)

自从和女友分手后,我以为我能习惯孤单

现在看来,我是很难习惯。

与她分手两个月了,我却像是老了二十年。

,残还未褪尽,又见新雪丝丝扬扬的飘洒落下,逐渐覆盖熟悉的街。(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正要经过街边的垃圾桶,突然发现一个黑影正怔怔地望着我。

是一只流浪狗,哀怨的眼神比这场雪飘得还忧伤

三条腿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我决定带她回家。

她虽然很脏,但是,我还是抱起了她。

人类也不比她干净了多少。

到家后,给她洗了澡,喂了食物。

还给她取了个自己认为好听的名字,叫jojo。

jojo的到来,取代了我没有女友的日子。

jojo,让我想起了另一只狗狗。

它叫诺诺。

诺诺是我和女友同居时饲养的狗狗。

是在一次逛夜市的时候,女友喜欢买下的 。

女友喜欢的是它的乖巧可,而我喜欢的是女友,所以我理所应当地承担了养育诺诺的责任

两天半过去了,女友的热潮褪去了。不再怎么挑逗诺诺了 。

两个月过去了,女友开始厌烦诺诺了。烦它的气味和毛发。

又过了几天,女友让我遗弃诺诺。

我失眠了几天,反侧了许久,决定按女友说的去做。因为我爱女友胜过诺诺。

因为,我知道,爱,其实就是一种承诺

只是,女友不懂什么是承诺。

就像她永远不会懂我给狗狗起的名字。

对她而言,诺言像云一样轻。

我把诺诺领下楼,假装是带它去玩耍。

诺诺并不知道我的险恶用心,欢蹦乱跳地撒着欢。

我把它领进一条偏僻的巷弄里,把许多的火腿肠丢给它吃。

火腿肠一是用来拖延它追上我的时间,二来是我怕它离开我找不到食物而延续它生命的时间。

趁它吃得津津有味,我悄悄离去。

哪怕泪水模糊了视线,我也马不停蹄。

我刚到楼下,诺诺就追了回来。

我只好带它上楼回家。

第一次遗弃诺诺的行动以失败告终。

又过了几天,我决定进行第二次遗弃诺诺的行动。

我决定带诺诺去既离家遥远又人多嘈杂的地方。

让没有见过世面的小诺诺遗失在花花世界里。

我领着它,走过了几条街,来到了本市最热闹的早市。

日用百货,瓜果蔬菜,美女,阿婆,帅哥,老头应有尽有,当然也有它的同类。

我希望它能找到属于它的幸福

小诺诺欢蹦乱跳,东张西望,一双好奇的眼睛像关不上的灯。

我趁诺诺留恋气味的时候,偏身闪进了嘈杂的人海。

在分不清冷暖的人群里,偷看它喜悦失色的眼睛。

望着它找寻地焦急,我狠了狠像狼一样的狠心,转身,离去。

别了,诺诺。

但愿。

但愿,你找个好人家吧。

归途如雪。

眼泪扑涑涑落下,掷地无声。。。。。。

我买了两瓶啤酒一包香烟。

想要把自己埋醉。

当啤酒喝光光,香烟剩下烟蒂的时候,诺诺还没有回来。

我有一种罪恶感。

像弃婴一样的罪恶感。

女友陷进沙发里面正听着CD涂着指甲。

她安然无恙,而我却丢了自己的孩子

晚上失眠了。一直在想诺诺。

天已经凉了,诺诺会去哪里呢?

废弃的工地?立交桥下?排水沟渠?

还是被哪个好心人收养了?

还是跟一只帅气狗狗走了?

诺诺,对不起。

诺诺,对不起。

第一句对不起,是我替女友说的。

第二句对不起,是我自己说的。

我是一个不会轻易说对不起的人。

因为,我知道,我每说一次对不起,就意味着给对方造成了一次伤害。

而这次,我一下子就说了两次。

哪怕对方只是一只狗。

三天后的黎明,天刚蒙蒙亮。

我听见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貌似还掺杂着嘤嘤哼哼的声音。

当时,我还没有起床,光溜着身子。

但是,我还是箭一样地去开门,连拖鞋都来不及穿上。

因为,我感觉,那是诺诺回来了。

不出所料,开门的一刹那,诺诺就扑到我怀里。

那是我至今还读不懂忘不掉的眼神。

诺诺变得脏兮兮的。

是啊,好几天了,在外面风餐露宿的,连温饱都是问题,还有心思管外表吗?!

我给它洗了澡,准备了食物。

还把它的窝里铺了褥子。

没有过多的说话,我就匆匆上班了。

对诺诺没有,对女友也没有。就和以往一样。

又过了几天,从女友对我冰冷的态度,我感觉还是要对诺诺下手了。

我决定将诺诺送人吧。

送人比遗弃相对来说人性化一些。

我的心里相对来说也会好过一些。

我决定将诺诺送给我的一个车友。

我的车友家住郊外,自己有院子。

更可贵的是,他家有养狗。

虽然不是像诺诺这样的宠物狗,但是,至少它们都是狗。

那样诺诺就不会太孤单。

而且人家还有饲养的经验吧。

现在什么都要经验的,就连招工都要有经验的,可见经验的重要价值了。

虽然经验是可以积累的,可是,积累是需要过程的,过程是需要时间的,人家想省去这部分时间吧。

虽然,诸葛亮刚出道的时候也没有经验,可是,现在的人根本不认他是否是诸葛亮,只认有无经验。

虽然我认诸葛亮,但是,我别无选择,我只有这一个车友肯收留诺诺。

我已经很知足了,有一种幸福感。

至少诺诺不必流浪街头了。

那天,我给诺诺系了绳索,又顺便买了些狗粮,然后领着诺诺去见我的车友。

我把绳索交给车友的时候,诺诺出奇地乖顺,还和车友玩耍了起来。

车友笑得合不拢嘴。

我表面上也微笑了一下。

然后转身,默默离开。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别了,诺诺。

有人说,感情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这句话,我信了。

因为我竟然会为一只狗而哭泣。

时隔多日,我的伤渐渐痊愈。

时间的确是最好的药剂。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经得起时间。

包括爱情也一样。

更何况一只狗和一个人之间的感情。

当我逐渐忘记诺诺的时候,看见那个车友,我就会不经意地再次想起诺诺来。

也许,这叫难忘。

也许,这叫触景生情。

无论怎样,也许,只是一个也许。

而我的确在想念它。

一阵寒暄过后,我问车友诺诺还好吧?

车友说一切都好。

我的心,很安然。

再一次遇见车友的时候,他带了他家的孩子。

是个大胖小子。

还有几分淘气。

车友去打牌了,胖小子坐进了我的车。

我问他,胖小子,你知道我送给你家的小狗吗?

他说,知道。

它现在怎么样了?

它在外面好像刮到什么了,浑身是血。

我的心突然揪了一下。

那它现在怎么样了?

……

他沉默了不肯说了。

车友打完牌,我问他,诺诺怎么样了,他说,死了。

他怎么死了?

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刮到了,或是被车撞到了,我也说不好。

一句说不好,我的诺诺就没了。

没得那样彻底。

仅有一具尸骨被埋在黄土下。

诺诺啊,我对不起你。

本想许你一场美好的夙愿,没料到是如此的收场。

有人说,感情是世界上最贱的东西,这句话,我也信了。

因为我竟然会为同一只狗而再次哭泣。

关于诺诺去世的消息,我没有向女友说。

即使说了,她也没有感觉。

更不会伤心

伤心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

老天,我的心天生就是用来伤的吗?

天生就是用来伤的吗??!!

jojo和诺诺一样,都没有什么好的血统,都只是很普通的玩赏狗。

不然也不会被人遗弃吧。

她们长得也很相似。

但是和人类的外貌却相差甚远。

虽然如此,我会尽量像对人一样对待她。

因为狗比人纯洁的多。

最近可能由于失恋原因,心情很糟糕,心里也很狂躁。

也懒得细心照顾jojo。

有时候我不吃饭,只是随便丢给jojo一些食物,好让她填饱肚子。

我伤心了,在那里搂着酒瓶子吧嗒吧嗒地掉眼泪。

jojo也许听见了眼泪摔碎的声音,就不吃了,蹑声地走过来,靠着我的裤管趴下。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因为我怕我哭得止不住。

分手对一个重感情的男人来说,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而我就是那个重感情且被分手的男人。

一个生长在梅季节里的向日葵。

还好,在我孤单忧郁的日子里面有jojo。

对我而言,她不止是我的狗。

她可以是朋友

一个相依为命的朋友。

时光荏苒,jojo相随。

一天两天三四天,天天如此。

一年两年亦是。

直到我记不清被分手的时间。

jojo很调皮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上班,出门前总是咬着我的裤管不松口。

我几乎快要忍不住想打她。

那次她的任性让我上班迟到了。

不过那次,让我回味良久,心里很是触动。

因为,在我上班的必经之路,出了交通事故。

一辆大货不明所以撞翻栏栅碾压了行人。

就是在刚刚的三分钟之前。

那正是jojo咬扯我裤管的时间长度。

如果不是因为jojo,我将会是那个提前去天堂的人。

jojo让我留在了人间。

美好的人间。

如果jojo会喝酒,我想我们早已醉过。

知己论道,何止千杯?

临窗。

看彩云逐日渐远。

晚餐过后,有些许百无聊赖。

我决定出去散步。

当然,有jojo的陪伴。

河畔很美,可以听见滔滔的流水声。

有闲钓的人们,还有懒散打唠的人们。

有衣袂飘飘的裙子,也有钮扣低开的短衫。

暧昧的,纯情的。

如火般跳跃的,如水般静流的。

多姿多彩。

多姿多彩的湖畔。

自信步,jojo默随。

一前一后,宛若形影。

形影不离,形影不离。形和影永远不分离。

夜色渐浓。人也少了。

稀疏的路灯,氤氲自怜。

想回家了。

jojo,我们回去吧。

jojo点了点头。

如果有明媚的天,谁愿意总埋葬在冬季

我想春天了。

一个把爱盛开的春天。

我想去相亲了。

当然,条件是带着jojo。

那些讨厌狗狗,讨厌jojo的女孩,即使再美再多情,我也会pass掉。

我是一个可以为了jojo失去一个季节的人。

当然,也希望可以同时拥有。

拥有jojo和那个明媚的季节。

越美,越容易破碎。

我的梦也是一样。

甚至比别人的更脆弱。

又是一个闷热的傍晚,我和jojo一如往昔地去散步。

林山草木深,曲径通幽处。

兜兜转转已入人迹罕至之境。

正要返回时,突然瞥见有两个男人正在欲图凌辱一个女孩儿。

我打算视而不见,一走了之。

我不想管闲事了。

闲事曾经让我几乎发疯过。

六年前,我就曾经管过一次闲事。

让我身心疲惫。

那时,我是在开出租车。

正趴在路口等客人。

一个小伙子推着一辆瘪掉前胎的摩托车向我走来。

问我哪里有修车补胎的。

我就告诉他哪里哪里有,他就去了。

很简单的一件事情。

并不是要学雷锋。

我原本就是一个热心肠的人。天生的。没办法。

原以为故事至此结束。

可惜事与愿违。

那条街有两家修理部。

我指使他去了其中的一家。

结果被另一家的人刚巧看到了。

另一家刚巧是没有胸怀没有素质又很八卦的老婆婆。

老婆婆走出门开始骂街。

刚开始我还蒙在鼓里,觉得很奇怪,不知所以然。

后来一细琢磨,觉得她有可能是在骂我。

她像是一个精神病人一样,来来回回地走着,嘴里不停的骂着。

我觉得没有必要跟她计较,就默默忍着。

骂了几分钟我就忍了几分钟。

后来刚巧来了客人,我就载着客人走了。

在哪里趴活等客的出租车,一般情况下,送完客人,还会回到哪里。

我也是一样。

默默地已然习惯。

我回来后,发现那老婆婆还在喋喋不休地骂着街。

我的心里有些怒火中烧了。

毕竟还有车友在场。

晴朗的天空,几近尴尬。

我下车,走到老婆婆面前跟她理论。

琴声悠扬,有知音就好。

高山流水间,自会有花香鸣。

结果,听琴的却是一头牛。

如果要是讲理的话,也不会泼妇般的骂街了。

老婆婆有两个儿子,是她门店的修理工。

膀大腰圆,豺狼虎豹。

我是一只瘦弱的羔羊。

不容分说,动起武来。

我与哥俩儿中的其中一个周旋着,还好有热心的车友拉架,我还不算是下风。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

哥俩儿中的另外一个,一记重拳,命中了我的前额。

我感觉头晕,蹲坐了地上。

他们也住手了,返回了门市。

我勉强报了警,拨打了120.

接下来的事情,无非就是在医院的治疗和警察叔叔询问的笔录。

我被诊断为轻微伤。

当地派出所对其哥俩儿也是不敢作为。

我有些疼。

疼的不是伤口,而是这个不知道肿么了的社会。

一纸诉状。

法院的初次调节无效,对方很强势。

后来法警准备捉人,对方才软弱了下来。

后来的后来,对方赔偿了我人民币约5000元。

我估计对方也是花费了些许银子用来打点的。

补胎也不过就3元钱。你还得付出相应的劳动。

你吹口气车胎是不会补好的。

不是你的,就别去强求。哪怕是一分钱。

为了3元钱,你却失去了近万元,值得么?

我虽然没有什么大损失,但却也累了。

心累。

它花去了我的时间和精力。

我是真的不想管闲事了。

我想走掉。

像空气一样的蒸发掉。

就在我转身离去的那一瞬,心里猛然间划过一个念头

倘若。

倘若,我有了女儿。

倘若,我的女儿刚巧被痞子凌辱。

倘若,有人刚巧经过。

倘若,那个人也如我一样空气般的走开。

那么,我的女儿呢?会发生什么呢?

我想,无论发生了什么,都是我不愿意看见的。

所以。

所以,我不要那个倘若。

你们在干什么!我厉声喝止。

两个痞子先是一怔。

后来,见我是一个人,j就沉下心来。

你小子,不想活了??!!

其中一个挥匕首就向我刺来。

第一刀我躲闪开来。

第二刀,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我其实是很爱锻炼的。

一直幻想在室内吊一个沙袋打拳击。

可是一直疲于工作生活

未能如愿。

我的身体像面包一样软。

还不会太极拳法。

真遗憾。

更遗憾的是,那人的左手拽住了我的头发!!

右手挥刀猛刺。

一刀刺中了我的腹部。

血流如注。

等到他抽刀再刺的时候,我用双手死死地攥住。

他的同伙本来还在挟制女孩,现在也被我吸引了过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

英雄通常该现身了。

卖噶德,我滴神啊,救救我吧。

欲哭无泪。

也没有人告诉我这不是在拍戏啊。

呜呜呜呜。

那人却松开了我的头发!!

原来jojo一跃而起,死死地咬住了那人的手腕。

我只顾趁机逃命。

一边逃一边喊,救命啊!

其实,我是为那女孩喊的。

我希望她可以逃走。

附近的游人都听见了。

都远远地看着。

还很整齐。

没有一个出手相救的。

不过我声嘶力竭的哭喊,确实把那两人吓跑了。

我捂着伤口返回。

女孩早已不见。

只有jojo还蜷缩在那里不肯走。

我想她走不了了。

她几近一半的牙齿脱落在地上。

颅脑破裂,献血汩汩外流。

口中还嘤嘤哼哼着。

身体不停地抽搐着。

天色已暗。我看不清她的眼睛。

痞子,我日!

你用了多大的力量去摔她啊??!!

用外套草草地卷了,捂着伤口,直奔医院。

老妈来看我时,我让她抱jojo给我看。

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原本光洁的毛发已污渍不堪。

瞳孔已经扩散。

眼角挂着泪花。

jojo走了。

jojo走了。

那女孩一直没有出现。

其实。

其实,我是想听她一句谢谢的。

不是我想听。

是jojo想听。

虽然jojo并不是为了她。

但是,是为了我。

我却为了她。

我让老妈将jojo埋葬在老宅后院。

那后院开满芳菲。

警察叔叔来问我做笔录,我却是什么都不记得。

只记得一句话:你小子,不想活了??!!

其实,我想活着。

我想好好活着。

我甚至想让全世界的人,都好好的美美的活着。

可是,我却做不到。

还让jojo也死去了。

诺诺离开了,jojo也离开了。

我的世界又孤独了。

孤独地无法言说。

虽然腹部多了一道疤痕,生活还得过下去。

生活与疤痕无关。

有没有疤痕,都得活着。

只是感觉身边少了些什么。

房间里没有jojo叼着拖鞋来回跑了。

jojo再也不会在我的键盘上面踩来踩去了。发一些令人费解的文字了。

还会有谁在我出门前撕咬我的裤管么?

不会了。

我想念的,通常都是以前不经意的。

人往往都是这样的。

拥有时,不会去珍惜。

其实,我一直在珍惜着。

可是。

可是最终,也还是失去了。

jojo,你会懂的,对不对?

有一天,和一个久别的老同学见面了。

她是弄十字绣的。

还送了一个给我。

我接过画面的一瞬间,石化了。

画面是两只狗。

并肩趴坐在椅子上面。

瞅着我。

很普通的宠物狗。

一样没有名贵的血统。

那就是你们,诺诺和jojo,对不对?

是天意吗?

还是又一次不经意的邂逅??

我把它挂在了床头。

朝暮相伴。

咫尺天涯,情缘难续。也续。

又是一年桃红柳绿时。

老宅后院,花舞缤纷,春意盎然。

埋葬jojo的那棵树,一如女子般娉婷妩媚。

jojo,你还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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