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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回忆——室友之大一篇,老大

2011-10-12 22:36 作者:醉清风  | 2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老大——炜哥

还记得这家伙大一入学时是我寝最后一个到的,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却是后来居上,竟然混了个老大当。透露一下,这当然是凭借他父母的功劳——先天优势,比我们早生了“那么些年”。由此,他就在起初寝室兄弟们按年龄排序时顺利的捡了个漏子。我们经商议一致决定,以后咱213的寝室长就是他了,让他为我们这些小弟服务,而且由我们另外七人组成的最高寝室人民法院审判团驳回他的反驳起诉,他赖都赖不掉了,别人则想当也没机会咯。哦,对不起,我说错了。呵呵,别人连想都不能想,想就是对老大不敬,想就是犯罪。

真的没想到,他不当则已,一当则吓我们一跳。(忍不住为他讲点套话。呵呵,其实是真话,只是怕这小子受不得表扬,夸了他,以后在我们面前更加飞扬跋扈,那大家就亏大了,本人则一不留神成了罪人。)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克己奉公、默默奉献、@@@@(关键时候竟然想不出了形容词,老大,对不起你啊!)把我们几个从基础学院1—213到这边本部1—110的白山黑水日子活生生的添了几圈色彩。这不,我们213在他老人家的带领下,一路风兼程,披荆斩棘,到大一末一不小心得了《基础学院优秀寝室》的光荣称号,想想当初大家那决定,真是英明之至。真是海水不可斗量,那啥不可貌相啊!

对了,忘了介绍了,老大本名陈炜,广西人氏。估计广西的太阳挺毒的,要不怎么就能那么黑呢?不过,我帮老大说句话:黑色是健康肤色。老大讷于言而敏于行,性格内向,(上台发言及和陌生女孩讲话会脸红的那种。不过据说,老大曾在某个晚会上和某个女生有了肌肤之亲,大概为逃避责任,一直对众兄弟闭口不言。)有高度,有形象,为肌肉猛男,善篮球,运动,至今未婚但一直绯闻不断。老大最怕有人当众叫他“炜哥”,可是谁叫他有我们这样的小弟呢,我们偏要叫。哈哈,功夫总算没有白费,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炜哥”一词,已经在班里根深蒂固了,并在专业内广泛传开来。炜哥,希望你再接再厉,密切配合,我们会把你叫到响彻材冶,响彻东大!

还有,本人大概前生和他结下梁子还没有解除,因此至今还没有摆脱他的阴影,他的肉体与灵魂现已一路跟踪我与我到同一屋檐下。因此本人以后至少还要与此兄同居三年。想到这里怕他以后由于此文而对我私报私仇,公报私仇,我的冷汗就流淌不止,发背沾衣。炜哥,你可不能啊,我可是说了你很多好话的!大家也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让他不能轻举妄动!

原来没有想过大一后还会分寝室,可生活总是如此,有许多没有想到的事情在发生,不想被生活选择,却没有选择的余地。后来寝室分了,八个家伙各自散居。回想同寝一年,日子像蜂窝一样,表面看起来皱巴巴的,里面却能生出蜜来,心里就想写点东西,留作怀念(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后记:老大毕业后去了厦门一家国企,现因不满于企业情况,而到了南国的广州。哎,没料到他这么快跳槽了,一起奋斗的日子啊!

老大与我室友四年,毕业离校我们两是班里剩的几个走在最后的同学之一,且坐的是同一趟南下的火车,只是却停在了不同的地方。在这已经工作的日子里,想起我先下火车,老大帮我拿行李说“不用伤心,我们以后还会见的”时的样子,我忍不住的感伤,真是想念啊,四年同寝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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