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治贪腐策

2011-10-07 08:31 作者:青裳孤客  | 1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吾闻欲木之壮者,必固其根;求水之清者,必浚其源;思邦之泰者,必廉其官。今人之谓我官员者,一则曰贪腐,再则曰贪腐,余虽不平,难以与辩。嗟乎!吾党自建国始,风纪之弛,未有弛于今日者;民怨之烈,未有烈于今日者。此诚可忧者一。今大业未竟,华未一,边患未息,诸夷环伺,犬吠之声不绝,蛇围之行昭然。此诚可虑者二。设若天下有变,亡命党徒登高振呼,骗揽民心,则恐愚附者必众,此诚可怖者三。而其源皆自贪腐。贪腐者,实党之毒瘤,国之大患,民之大敌也。若非严加整治,纵其滋蔓,则恐数十年后,中华再无清廉之风,亦无可用之官,党有丧权之虞,国有倾覆之危。苏共亡国之变,历历如昨,为政者不可不察也。

夫党恩者,犹父母之恩也。今父母有疾,为人赤子者,安能袖手作壁上观乎?余虽驽钝,知其不可,试以社会领域论之。若问贪腐何以治之,须明贪腐何以兴之。

权力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为贪腐主源。人性固贪,权力监督形同虚设,权力运行其必失范,失范而不纠,营私而不惩,贪腐由是兴焉,此其一也。及至惩处,大势已成,而况惩处亦乏力乎?由此难免官官相效,愈演愈烈,此其二也。其三,官场生态使然。诸多利益链条错综交织,贪者相交俱各放心,独视清廉者如异类,必挖空心思拉拢或排挤之,纵有不贪腐者,为求自保,亦不得不贪。其四,党性教育流于形式,官员宗旨意识淡薄,私欲膨胀,一旦权力在握,其必贪腐。

故欲除贪腐,必以改革制度为重,多措并举,多管齐下,非猛药重典无以治之。

建立健全权力监督体制机制,确保权力民主、透明、规范运行,此为根本。一要强化官员队伍监督,譬如实行财产申报,其财产不单查其本人,其主要社会关系人亦在申报之列。尚需强化其配偶子女监管,凡属“裸官”,严禁担任正股级及以上职务,有正股级及以上职务者,就地撤职。二要深入企事业单位,时常组织突击检查,通报其履责、作风、效能情况;三要加强财经审计,限制官员特权,在当地媒体开设专栏,定期通报各单位“三公”支出情况,曝光违规消费,亦可设立风纪专栏,专司曝光官员违法犯纪行为,缩小官民差距;四要发挥工会职能,建立干部任免、重点工作、资金支出、工程建设职工监督公示制;五要设立专项基金,严格程序,严密操作,奖励民众举报官员贪腐行为,使官员处于全社会监督之下。

治贪腐,用重典,此为关键。对贪腐者量刑宜重不宜轻,必使其付出惨重代价。于国则廉肃官制,于官则自警自省。另则贪污赃款追回不足者,强制其相关社会关系人代缴(有举报行为者可豁免)。(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强化教育,培育廉政勤政之风,此为要务。以各项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各级官员进行党性原则、宗旨意识、反腐倡廉学习。余以为应在各级官员中开展每年不少于十二日之底层体验活动,促其放下官架子,深入底层去,亲身感受底层民众生活状态,拉近官民距离,消除对立情绪,解决实际问题,融洽干群关系。

在保障民众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前提下,渐次改善官员待遇,此为保障。如此则使官员不敢贪腐、不能贪腐、不需贪腐。若不如此,则贪腐利益极大,不贪腐利益极小,必增治贪难度。是故明太祖虽剥贪官之皮而无以治贪。

呜呼!贪腐之害,非一日也;治贪之举,亦非短期之事。然治之不力,国恒亡。果欲除之,须赖社会之力,必仰民众之功。须改革制度,营造环境,创造条件,使民无顾忌,敢于监督;使监督健全,权不示范;使官有敬畏,不敢触法;使廉政勤政之风,长久沐浴华夏。如此,则国患除,民怨息,官制清,根本固,则中华复兴之日近矣。果如此,则社稷幸甚,百姓幸甚。

民众之恨贪腐者久矣。会征文,故论之,甚望有助于有司。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219227/

治贪腐策的评论 (共 12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