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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一个法制电视节目。说的是一位母亲把儿子告上法庭,为的是讨要每月一百元的生活费的事。老母亲七十多岁,白发苍苍,膝下有四个儿子,被告的是大儿子和二儿子。大儿子在法官的劝说下,很快答应把托欠的赡养费补上。那个二儿子,说了很久,怎么都不同意。理由其一,母亲的财产我没拿到,凭什么得的时候没我份,拿钱就找…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