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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的伤疤

2010-09-04 09:51 作者:风的回忆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玉米地里的时光

七岁的时候,母亲种了一大片玉米在自家场院里。

从玉米点种、发芽,浇水、施肥、薅草乃至玉米拔节、开花、抽穗,最后长出玉米棒子,这一系列的过程让我的母亲大半年里都在忙活。年少的我偶尔见母亲辛苦,便也会拿起锄头学着母亲的样子挖地,除草。不过,通常不到三分钟自己的手就会被磨出水泡,于是便放下锄头玩去了,留下母亲一个人忙碌的身影。

儿时的伙伴们总三五成群地钻进玉米地里捉迷藏,虽然知道它并不能挡住视线,但还是乐此不疲。等玉米掰完了,留下稀拉拉的在风中伫立的玉米秆。小伙伴们又会抬着把刀,砍下一棵棵玉米秆,劈开皮嚼当中的汁液。颜色绿、干粗的汁多,细的红皮的通常是绵软的,嚼不出多少水来。那时候觉得它就跟甘蔗一样,甜甜的。长大了才发现,它远没有甘蔗甜,而且汁也没有甘蔗多,实在没什么味道。但那时把它嚼在嘴中的味道却一辈子也忘不了。

后来母亲不再种玉米了,陆续种过一些黄豆、蚕豆、花生等。再后来就什么也不种了,那片地也就这么一直荒着。一些野草肆无忌惮的生长起来,还有一些大型的植被也陆续破土而出,越长越壮,最终变成了小伙伴们再也不敢进去的角落,因为害怕里面有蛇。但玉米地里的时光,却是我这短暂二十年生涯中一直珍藏的记忆

当然,能让我这么难以忘怀,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左手食指与拇指之间的伤疤。那是七岁时吧,母亲和我们一起在玉米地里掰玉米。母亲还没来得及告诉我玉米叶会伤人,我的手就已经英勇就义了。记得那是一个很长的口子,正好划在了食指与拇指之间的连接带上,血一下子渗了出来,当时自己就傻了,等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血已经顺着手指一直滴到了裤子上。后来母亲用纸帮我止住了血,也没包扎,说过几天就会好的。可过了两天,我的手开始发炎,流脓。母亲这才带我到卫生所消炎包扎,最终过了一个多星期才彻底愈合,但愈合的效果不是太理想,它让我的拇指与食指之间张开的时候有些扭曲,并且伴有轻微的刺痛感。(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关于这段记忆,我一直把它放在心底。那个伤口让我明白:外表柔弱的东西不一定就不堪一击,相反,那却会是隐藏得很好的伤人的利器!当然,这是在伤口已经愈合的几年后我才明白的道理,经过反复的实践,我更加确信它具有真理的潜质。

甘蔗的记忆

在我很小的时候,母亲为了家里的生计,卖了一段时间的水果。似乎有苹果、梨、橘子、杏、李子……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甘蔗。

那时家里穷,父母每逢街天都要到集市上卖甘蔗。听母亲说,那时路还没修好,家里仅有的交通工具便是一辆手推车,从家里到市集需要走一大段上坡路,每次去都是拉着满满一大车甘蔗,父亲在前面拉,母亲在后面推,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到达目的地。每次听母亲说完这些我都会心里发酸,那时的生活,着实有些苦人。

最使我和姐姐高兴的事莫过于父母卖水果回家时车里还剩下一些,那样的话我和姐姐便有口福了,不过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太多。记得那次父母刚买了一车甘蔗,结果百分之八十都是生虫的,卖了一小部分之后父母便把那车甘蔗堆在了墙角,决定不再卖它。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和姐姐便以那堆生了虫的甘蔗为零食,直到它们变得有酒味,实在吃不下去为止。后来家里条件好了,我和姐姐都可以吃上新鲜的汁水饱满的甘蔗了,但那种带有些许酒味的甘蔗味道,却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

为什么会那么喜欢甘蔗呢?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或许因为它是家乡的特产吧。虽然现在不会再指着大片大片的甘蔗林说那是玉米了,虽然父母不用再辛辛苦苦地卖甘蔗了,虽然我已经可以轻轻松松地吃到甘蔗了,但每次坐车回家路过甘蔗地的时候,我依然还是那么的激动,像个单纯的小女生见到自己喜欢的人一样,既欣喜若狂又羞涩内敛。欣喜是因为重逢,羞涩是因为回忆。那样的时间,那样的场景,多看一眼,都会勾起很多童年的记忆,以至于把我的乡愁肆无忌惮地挑逗出来。既想回忆,又害怕回忆。过去的时光总是不懂得珍惜,只能在光阴荏苒中慢慢感伤

而这种感伤,在每次看到左手食指上的那道伤疤,便愈发强烈。小时候吃甘蔗,因为太硬,便用刀把皮削了再吃。有一次削好皮后,由于之前吃了太多,牙齿已经没劲再把甘蔗咬断,于是我就把甘蔗的一端杵在地上用左手扶着,右手拿着刀子想从上往下把它劈成两半,结果甘蔗没砍着,自己的左手却成了替罪之羊!刀口正中食指与手掌连接的那个关节部位,鲜血瞬间汩汩流出,我听见了白花花的肉在挣扎嘶喊的声音,十指连心,我头一次感受到其中深意。这次我很不坚强,也没能力坚强,泪水顺着脸颊一直淌,一直淌,我不但失血,我还失水。幸运的是这次伤口虽然愈合的慢,但没有发炎,不过伤口好了之后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疤痕,乍一看,还以为我的食指有四个关节呢!

伤口过于明显,所以每次看见,都会想起我的甘蔗,想起我的童年。除此之外,它还教会我: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要能预见这样做会导致的结果,切不可鲁莽行事!在以后的为人处事中,我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冲动是魔鬼,冲动是要付出代价的。

莲藕的挣扎

我有一段记忆,像鲁迅的百草园一样的记忆……

虽然我出生在农村,却基本没干过什么农活,无非是些扫地、洗碗的小事,就连做饭这种农村女孩必备的技能,父母都不勉强我们。于是,在自由的童年时光里,我拥有了异于常人的经历,介于城里人和农村人之间。因为家里不养猪,种地只是副业,所以,放学后我不用去割猪食,不用煮饭,父母都会准备好香喷喷的饭菜等着我们,不过偶尔贪玩回家晚了,那可是要挨鞭子的。因为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我可以每天和小伙伴们一起捉蜻蜓;捉蝴蝶;捉蜘蛛;捉青蛙;捉小鱼;捉小虾……可以到别人家地里偷蚕豆;偷豌豆;偷石榴;偷桃子……还可以从这个草垛钻到那个草垛捉迷藏,可以到河里捡鹅卵石,到山上拾鸡枞,在草地上打滚,在大树上荡秋千,还可以在杜鹃花开满山的时候去采花……

当然,做这些事情是在我家还没搬离那个场院的时候。初一的时候,我家搬了家,从此远离了大自然的生活,远离了那个欢乐谷。慢慢懂事的我们也渐渐理解了父母的不易,会主动帮父母做一些家务,比如说煮饭。

那是很平常的一天,母亲在做饭,我心血来潮,便争着说,让我切菜吧。母亲自然高兴,自己的女儿终于长大了,会学着做饭了。那天早上的菜其中有莲藕,我一看挺高兴的,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道菜,二话不说,拿起菜刀就切了起来。由于莲藕有些粗壮,一刀下去根本切不开,于是我采取了砍的方法。刚开始的时候挺顺利,一刀下去便藕断丝也断了,得意忘形的我加快了速度,不一会就砍好了一半,母亲见状还直夸我。没想到大意失荆州,在快砍完的时候,我没有扶稳藕,在菜刀强大的冲击力下,藕便挣扎着滚下了菜板,我的食指成了刀下冤魂,惨不忍睹!鲜血哗哗的流,根本看不清伤口有多深,不过幸好手指没断!迅速涂上云南白药,过了十多分钟血才基本止住,鲜红的伤口耀武扬威地一览无遗,指甲壳也砍裂了一半,我躲在房间里偷偷地抹眼泪,想着自己会不会就此死掉。后来伤口好了,疤痕是整个食指圆周长的二分之一,现在摸起来还有点麻麻的。

关于这个伤疤,自己都觉得很惭愧。没帮上忙反而越帮越忙!这个惨痛的教训让我牢记:做事切不可马虎骄傲,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走,就算慢点也没有关系!

十字架的约定

初中的岁月,十三四岁的年纪,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早恋,这个词现在来看过于刺眼,过于讽刺。老祖宗十五六岁就结婚,甚至更早。到了我们的年代只能晚婚晚育,为了后代,为了父母,也为自己着想,这还情有可原,但恋爱的权利都要封杀,那就有些过分了。

在我看来,青期的恋爱虽然不成熟,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但却能成为懵懂岁月中一幅色彩斑斓的水粉画,以后想起,脸上总会漾起浅浅的笑。也不会太感伤,因为那时我们都还年轻。也可以笑自己傻,却正好说明了我们比现在单纯。最重要的是,能在彼此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里遇见你,将会是我一辈子也做不完的棉花糖一样的

以刚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成绩进入重点却在第一次月考中跻身前十,这本身就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昼苦读,挑灯夜战,更没有翻书作弊,另辟蹊径,但这件事情却真的发生了。这使我成为了焦点,也成为了重点,最终成为了他脑海中的小数点。

我们没有并没有过什么海誓山盟,只是单纯的在一起玩,一起看书,一起做作业。他从小学画画,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能够笔法娴熟地画出一幅幅石膏,只是当时不懂,这些黑黢黢的画像究竟美在哪里,还大言不惭地说,要是我从小就学的话,肯定比你画的好看。他只笑笑,说:“我画你吧。”那天,我经历了有史以来最漫长的一个下午,等他停下画笔,我的四肢以及面部已经僵硬得不能动弹。回去的时候,为了堵住我一直在埋怨的嘴,他把一大包棉花糖塞进了我的手里,说吃完它就不累了。结果我把最后一粒棉花糖塞进嘴里的时候,依然只能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看天上的云。我说:“这棉花糖难道是天上的云,看它们长得多像,要是能到云上面坐坐,该有多舒服啊!”他还是笑了笑说:“嗯,肯定会比坐单车舒服,改天让风婆婆把你送上天去,省得我载你,重死了!”“好啊你,敢说我重,哼,我偏不去,我就要坐单车,而且还要坐一辈子!”他哈哈大笑出声,把车子骑得飞快。我这才明白,自己中招了,但当时说出的那个一辈子,我以为就真的会是一辈子。

认识他后的第一个生日,自己都忘了。上完晚自习,依然坐在他的单车后坐,想着今天学过的一道数学题,自己怎么也算不对,不知不觉已经到家了。等我下了车,他拿出一串十字架吊坠项链说:“生日快乐!”我又惊又喜,都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接着说:“谢谢你,一直陪着我,我们来打赌,我赌你一辈子也不会把它丢了,如果我输了就罚我一辈子孤单!”他知道我总爱丢三落四,他想用这个方法让我好好珍藏它,并且还拿自己做了赌注,可是他不知道,如果没有他在身边提醒我,我依然会丢三落四,忘东忘西。

转眼一年过去了。一天,和同桌聊天,不知不觉便聊到了喜欢的人身上,她告诉我,她喜欢的人便是他,而且她还收到了他给她的一封情书。在亲眼见到那封她小心收藏的情书后,我只觉得有十只绿头苍蝇在我眼前乱飞,怎么赶也赶不走……之后便是沉默,淡漠,冷漠,对他,也对她。

再后来,他终于受够了我的冷漠无情,流着泪选择离开。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对于背叛我的人,我一辈子也不想再见到。只是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这引起了老师的注意,而他的离开以及平时流传的一些风言风语,激起了老师的八卦潜能,在确定了我和他关系确实非同一般之后,一系列的问话、责怪、思想教育也尾随而至。可在第二次考试中,我便重回榜首。老师对我刮目相看,又把我奉为掌中之宝,那种谄媚的嘴脸让我相当反感,看到老师就像看到一只绿头苍蝇在我眼前乱飞,挥之不去!

后来我便初中毕业顺利进入高中。一次初中同学聚会,几个当时的好朋友聚在一起,谈笑风生。在说到初中时的糗事时,当时的同桌说出了一个让我震惊事实。原来当初的那封情书不是他写的,是她的一个好朋友在愚人节时给她开的一个玩笑,她的好友知道她喜欢他,便在愚人节的时候模仿他的笔迹给她写了一封情书,而她并不知道那天是愚人节,信以为真了!我的笑容在空气中凝固了,今天是愚人节吗?老天竟然给我开了个这么大的玩笑,我一时失语!慌忙站起身来,四处寻找,没有,这边没有,那边也没有,到处都找不到他的身影……问了其他人,才知道今天的聚会只邀请了当初一起毕业的同学,他没完成学业,所以没在名单之列。

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关上房门,靠在门背上任由泪水肆意的流,肆意的淌,流成河我也不在乎,只要他能回来!可是,纵使我把眼泪哭干,也挽回不了那些遗失的美好。回想起自己当初的决绝,竟会是那么的残忍!自己像一个刽子手,碎了他的心,也碎了自己的梦。恍惚间,想起当初他送给我的十字架和那个赌约,翻箱倒柜却找不到它的踪影,才忆起自己当时气不过,一甩手把它扔进校园里的池塘了。

我拿出画图用的圆规,用尖的那头在自己的左手手腕的位置划出了一横一竖两道伤口,并且我一次次地把伤口加深,让它变得血肉模糊,再用墨水染成黑色。做完这些事情,我并没有觉得丝毫的疼痛,只是在想,这样就不算丢了吧,我把它刻在手上,一辈子伴随着我,这样你就不会孤单了!好吗?我们一辈子都不要孤单……

在那之后,我只能重复着每周一封的情书:我们一辈子都不要孤单,好吗?写好后叠成心形,锁进书柜里。装满一箱后用火把它烧了,然后又开始写……

现在,手上的十字架已经愈合了,只能隐约看到一些淡淡的印记。我也不再写情书了,那个赌约我可以成功地把它埋在心底,时间真是最好的良药。我也慢慢懂得,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在弄清楚真相之前,没有理由怀疑别人。

偶尔我也会缅怀,那些青春的岁月,那些逝去的时光!有时候会拿出素描纸,在上面大大地写上“我们一辈子都不要孤单,好吗?”。有时候会摸摸伤疤,说,我不孤单,你呢?

给我的左手

左手年华,右手倒影。

——郭敬明

我的左手,原谅我的每一次错误都是以你为牺牲品!是我太残忍还是你太笨,是你太笨了吧?否则为什么伤的不是右手,偏偏是左手呢?

没关系,左手伤痕,右手抚平。

左手年华,右手倒影。掌上的青春,会否一辈子,如同生命的掌纹,至死也不改变?还是掌上的伤痕,有一段记忆,有一个时间,有一场宿命?都不是吧,该是光阴荏苒,岁月如梭!左手在时光里奔跑,右手只能抓住光波里的倒影!不然,那个左右手食指上都有的一模一样的伤疤,为何我记不起它的故事?是一段情,还是一段缘?是姻缘,还是孽缘?

我的左手,被他牵过的左手,如今是否还有余温?都说爱她就要把她牵在左边,靠近心的位置,表示一直把她放在心上。他不用左手牵我,所以才离我而去的吧?是吗?不是吧。因为回家的路要经过一段公路,车辆很多,用左手牵着我的话意味着我要走在外侧,他总说,外边危险,给我乖乖走到里边去!对吧,是为了我的安全才牵我左手的,不是没把我放在心上。所以说,你应该感到幸运,一直以来他都牵着你……

在我的手心

你落下的眼泪很冰

晶莹的泪滴

轻轻滑过我的一生

春去春又回

我走过的孤独很黑

难忘那一刻

你走进生命的瞬间

我不信命,我信爱情是没有理由悲欢的注定

在我的掌纹中你在哪里

如此的清晰

没有输赢

你是我的命

哦,我不信命

我信命中你给的每个考验和奇迹

在我的掌纹中安身立命

是否愿意张开手你回应

哦,我不信命

哦,我不信命

我只信你

——曹格《掌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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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的伤疤的评论 (共 7 条)

  • 止水
  • 芳草依依
  • 江南之恋
  • 浅歌
  • 水墨年花
    水墨年花 审核通过并说 叙事还是有点混乱,层次不清。还努一把力。写了这么多通过吧。
  • 石林闲散
    石林闲散 未通过并说 文之结构如人身之筋!努力!
  • 柯含
    柯含 未通过并说 读得出你的幼稚,也是一种真诚.这是成长的历程,有共鸣,但不能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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