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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想象的畸形消费

2012-09-29 15:10 作者:慕容世遗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生者住有所居,死者入土为安。这是人类历史上不分国度、种族,世世代代亘古未变的打发生老病死的传统观念,也是人类生前死后合乎情理的基本需求。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不同国家的政府和社会,理应有责任有义务满足所有国民的这一需求。然而,令人感到失望和费解的是,国民的这个基本需求在现如今令人望而生畏的高价房和天价墓面前,却成了绝大多数工薪族难以实现的奢求。

自我国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城市一般商品房平均房价从初始的2000元左右1平米,一路节节攀升到至元左右1平米。至于公寓别墅等豪华型住房的天价,更是令人谈“房”色变。这些年来,高房价不知使有多少用房贷超前消费购房的工薪族沦为终身还贷的房奴,更不知有多少因收入菲薄而买不起高价房的工薪族,沦为蜗居、蚁族、裸婚的无房户。尽管中央政府曾多次下达文件,三令五申要坚决遏制“上涨过快”的房价(不是降低房价),且各地政府也都相应推出了兴建廉租房和经适房的举措,以缓解广大工薪族买不起商品房的矛盾。此举虽然解决了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但却未能有效地把居高不下的房价降下来。多年来,老百姓买不起房,伴之以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社会分配不公,一直是国计民生中悬而未决、民怨沸腾的最为突出的问题。

有道是,“屋漏偏逢连,船迟又遇打头风”。在人们尚未走出高房价阴影之际,近几年来,波及全国各地的墓地价格也在不甘示弱地以年新月异、令人瞠目结舌的涨幅快速攀升,其每平米的单位价格甚至远远超过高价房,成了名符其实的“天价墓”。仅以北京为例,总价四五万元的墓地属于最便宜之列,而10万元—50万元之间均属中档,最贵的“豪华墓”可达数百万元之巨;从单价看,万安公墓部分墓地要价21。8万/平方米,超过了北京2月住房均价2。35万/平方米的九倍。有媒体作过统计,北京部分墓地三年里涨价3倍,九年涨了20倍。这样的上涨速度不是子虚乌有的天方夜谭,而是实实在在的千古奇闻。在高档墓地价格一路飞涨的同时,面向普通市民开售的低价亩地却难觅踪影。另据报道,北京的一些骨灰林基地,价格最低的一平方米墓地已达元,最贵的已超过11万。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墓地的价格还不包括墓碑刻字、墓志铭制作装饰、墓地管理等费用。试想,如此沉重的殡葬开支,作为逝者本人入土后岂能安分?作为工薪族的逝者亲属又怎能承受得了?难怪他们怨声载道,叫苦不迭。更多心酸的慨叹是:活着当“房奴”已经不容易,死了还要当“坟奴”。而最为不幸的,是那些既买不起房又买不起墓的人,生无安身之处,死无葬身之地。与其说,这是群众的无奈慨叹,不如说是他们对高价房和天价墓的控诉!

毋庸置疑,高价房和天价墓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严重违背商品价值规律,利用社会对住房和墓地的刚性需求,通过巧取豪夺的暴利手段,强加于消费者的畸形消费。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就墓地暴利和殡葬服务乱收费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分析人士指出,殡葬服务现存诸多问题,尚需进一步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天价墓乱象成因复杂,除了政府部门发挥作用,也需要普通公民改变落后的殡葬观念来配合。窃以为,此见虽有一定道理,但这毕竟是头痛医头、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其实,仅靠国家加大对殡葬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比如,这些年来国家出台遏制高房价的相关规定还少吗?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曾一度受到遏制乃至不同程度下降的高房价,却又在逐日回暖攀升了。殊不知,天价墓乱像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在市场经济利益驱动性的作用下,殡葬行业原本作为以低收费服务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如今却异化为以高收费赢利为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单位,公益性服务变成了赤裸裸的买卖交易行为,行业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因此,只有运用法律手段强制维护殡葬行业低收费服务的公益性,辅之以国家加大对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财政投入,才能从根本上有效铲除滋生天价墓乱像产生的条件和土壤。至于非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房地产行业,其高价房乱像产生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最大限度地弱化福利房作为一种生活资料、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使用价值,而无限制地强化炒作商品房作为一种以赢利功能为主,且可谋取暴利的交换价值。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行业性质异化的一种特殊形式。

总而言之,高价房和天价墓的畸形消费,都是利欲熏心的相关经营者无视消费者利益,贪得无厌地追求非法的“经济效益”惹的祸。(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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