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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欧巴

2017-03-02 10:42 作者:高山流水  | 14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超级欧巴

(一)

人生有太多的相遇,以至于让我们匆匆相遇,来不及相识,却又匆匆远离。我和你在某个街角相遇,只是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我们默默的走近,又悄无声息的远去。但怎样的相遇让人记忆犹新,让人蠢蠢欲动,让人觉得这就是天意?

下课的铃声响了,伴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我走出了C栋教学楼,时间已是农历七月二十八了,我们中午11:30放学,记不清那天天气如何,是不是艳阳高照?花丛中水龙头是不是依旧吐吐吐吐响个不停?空气中是不是依旧弥漫着沁人心脾的花香?只是在那么多的背影中,我竟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那张我以为上了浙江财经大学的脸,那张我以为这辈子不会在兰州商学院碰到的脸。我惊愕万分,一时间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定了定神,没错,就是他。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开始了一番盘问。“天啦,你怎么会在我们学校里,你不是……”后来得知他那年滑挡了,又补习了一年,然后义无反顾得报了兰州商学院。天啦,噢,我的天啦!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这是上帝对我的眷顾吗?这是上帝对我的宠吗?天啦,我的天啦!我一时间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没有人会明白我当时的心情,就好比自己中了五百万大奖,除了兴奋还是兴奋。上帝是不是觉得我在这个学校太孤单了,所以派了他来?还是这样戏剧性的邂逅,是为了成就一段生死锲阔,与子成悦的佳话?

在高中所有的学生堆里,他成熟稳重,含蓄内敛,尤其在那个黑色高三,他是那样显眼。要怎么形容他呢,他笑起来像足了《阁楼男女》里面的男2号,他属于那种清爽型的男生,像后的空气,吸一口绝对让人心旷神怡。高三,同学们都忙得焦头烂额,没有住校的我,来回穿梭于家和学校,根本没有时间去八卦谁和谁谈恋爱,也没精力去发展同学关系。那时最好的朋友就是自己的同桌,最熟的同学就是前后座。那时的生活很简单,日子很忙乱。当时一个小小的举动,就会成就自己一辈子的友谊

只记得高三那年,我的同桌学习很努力,日的早晨那么冷,她穿着单薄的棉衣始终如一日的在外面念书。而且那件棉衣还是另一个同学的。我在心里偷偷心疼过她好多回。唯有她知道我的小秘密。那天他就坐在我身后,同桌知道后使劲用胳膊肘蹭我,示意我,完了我用力抓住同桌的胳膊肘不让她乱动,最后两人发出咯咯的笑声。(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高中时代,每一个人除了没有分泌的荷尔蒙,都有一个发达的胃和一样让人想起来就流口水的食物。那时我每天早晨除了在家吃早餐,课间休息还得陪闺蜜吃早餐,真的感谢自己发达的胃,两顿早餐,我竟然毫无压力。后来闺蜜还戏说,我就应该考上大学,不然对不起我妈每日的早餐。也是,我们家365天,天天一日三餐。

高考后的一个下午,我在派出所巷口碰到了他,得知他也去一中补习,我内心无以言说的喜悦。若不是我数学考了60分,若不是他英语考了30分,金榜题名我们都不在话下。补习的那一年时间过的很快,我们不在同一个班,根本没有机会照面,偶尔的碰面都让人在内心感谢上帝千万次。记得有段时间他请假了,好像是骑自行车摔倒了,我在要不要去看他这件事上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打消了念头

今天,他以学弟的身份出现在了商学院的校园里,在茫茫人海里,我一眼就认出他,真是人生处处有惊喜。而且这一天是农历七月二十八日,一个多么重要的日子。喜从天降,大概就是这样来的吧。穿过斗兽场,来到校门口的餐馆,他点了一份红烧鸡块,我要了份红烧茄子。就因为这个相遇,我在心中窃喜了上万次。

以后的校园生活,偶尔会一起吃饭,吃完饭在校园里散步。军训时,给他送水果。乘着别的女孩子在电话里戏说表白时,也不忘在旁边加一句‘’我也暗恋你很多年了”。我们的友谊仅仅至于此,简单纯洁。

(二)

那日清早,穿过A栋教学楼去C栋上课。刚走进A栋,就被眼前一幅幅优美的画卷吸引。画面上不是汗滴滑落的美少年,就是在开满雏菊的乡间画画的美少女,还有那一个个棱角分明,眼神或犀利或深邃的仙侠奇幻。画面干净整洁,每一张画都能勾起人无限的想象,每一张画都藏着一个引人深思的秘密。《雏菊》,作者不仅被一朵朵盛开的小雏菊所吸引,更被电影《雏菊》中男女主人公的情爱所感动,画笔在纸上驰骋,一个少女在开满雏菊的乡间写生。这是一个定格的画面,但看了这个电影的读者和我一样,电影里的每个情节又会在眼前浮现。所有的画都是用炭笔画的,后来才知道那是插画。当即就用手机记了他的。他办画展的目的就是为了扩大影响,好在新校区招生。我问了我们班几个想学画的同学,成了他的第一波学生,但是真正坚持下来的就我和洁,小琴。我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力宣传他的画室,宣传他的画。

每一个闲暇的午后,我们坐在宽敞的教室里,播放着轻音乐,信笔涂鸦,那何尝不是一种享受。有次,赵不知是给哪位美眉准备的金丝猴奶糖,大发慈悲的给了我们几颗。那年我大三,赵大四。转眼毕业季,赵要毕业了。那天下午,我们一起吃饭,完了四个人在学校操场拍照留念。他一直免费教画,虽然没让我这个业余人士绘画有多大的起色,但我一直心存感念,感念这个业余爱好填补了我太多的无聊时光,感念这个业余爱留下了太多的美好记忆。大四毕业后,赵一边工作,一边办绘画培训班。大四,好闺蜜也搬出去住了,还有两个准备考研的美眉天天晚自习,我就成了孤家寡人一个。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偶尔会去赵画室,看他为数不多的几幅作品。可能是毕业了,工作了,没有创作的环境和心境,再没有看到过他的新作。

大三暑假,我在铁路局那边做兼职,我们的杂志刚好缺一名美编,赵又是学艺术设计的。兰州的日干燥炎热,那天他来杂志社谈事,我第一时间沏了杯茶,以解去夏日的燥热。由于酷暑难耐,他又去卫生间洗了把脸。递给纸巾擦去了脸上滑落的水珠,完了我就去工作了。临走时我去送他,看着电梯门关上,我还未来得及挪步,电梯门又开了。他从里面走了出来,就在诧异间,他蹦出了一句话“我的这件短袖好不好看?”我本能的附和道“好看”,他又说“我今天在东部新买的”完了我这才有时间把目光移动到那件短袖上。那是一件纯白的短袖,下边是一个牧人拿着长长的皮鞭,亦或是一个舞者拿着长长的丝带,对于图案的解释,我拿捏的不是很好。这一次看着电梯门关上,再没有打开,电梯由3楼下到2楼,1楼,我便离开了。这是朋友之间的闲谈呢?还是触景生情,故意的挑逗?还是他想告诉我,他缺一个给他打理日常起居的女主角?每每想到那天离别的场景,想到他憨态可掬的样子,内心就涌起了一股暖流。

那天晚饭后,两人在操场闲聊,得知他谈了几年的女朋友和他分道扬镳。他决定留在兰州,他的女朋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参加工作,而且大婚在即。正所谓谁的新欢不是别人的旧爱呢!校园里的爱情,有多少不是随着毕业而死亡的呢!女孩子都希望过安定的生活,男孩子都希望在事业上能有一番作为。而且他们的爱情本身就有很大的阻力。女孩子比男孩子大两届,她毕业了面对就业的问题,如果自己回去是一种保险的选择,那将来男朋友回不回?自己回去工作稳定了,面对还没毕业的男朋友,面对来自家庭的压力,她一咬牙,一跺脚,跟谁过不是过,与其守着一份未知的结果,还不如冷静的面对当下。正所谓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适时的放弃比勉强的维持更需要勇气,但何尝不是一种智取。

这两个人,一个是低我一级的学弟,一个是高我一级的学长,足够帅气英俊,足够含蓄内敛,我所仰慕和欣赏的,在我的异性朋友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神圣不可侵犯的荣耀。他们两个的形象化成一股无形的力量,陪伴着我心灵成长,每每用来安慰我自卑的灵魂

我们的相遇并没有开启一段旷世奇恋,正所谓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好的东西都是最纯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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