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军:监督“手电筒”先照自己才有公信
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近日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他表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要从我做起,主动接受监督,手电筒要对着自己照,而不能只对着下级说事。同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敢于亮剑、勇于担当。
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之一,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如何进行监督,让“手电筒”照得准,让被照之人心服口服,却至关重要。领导干部如果只照别人,只拿下级说事,显然有违党内监督初衷,也难以令人信服。唯有先照自己,发挥好表率作用,这样的监督才有意义,有参考价值。
一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承担了对党员干部监督的重任,而党内监督相对弱化,其弊端逐渐凸显,使要么是好党员,要么是腐败分子的极端现象层出不穷。查处腐败分子,给组织造成了巨大损失,也透支了党和政府公信。
加强党内监督,不失为防患于未然,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腐败的预防措施之一。按照事物的正常发展规律来看,总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党员干部走向腐败的深渊,也往往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一步步堕落,程度加重的过程。强化党内监督,就是要在他们刚犯错时,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并加以制止,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马上回头纠正错误,这与执纪监督抓早抓小,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可否认,加强党内监督,关键是党委和单位“一把手”要发挥好监督作用,但监督的前提是要做好示范,在廉政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往往,监督的手电照别人容易,发现别人的缺点明显,却偏偏容易忽略自己的问题。一旦监督的主体不能以身示范,不能以身作则,被监督对象也必然不能心服,甚至进行仿效。
所以,监督的手电要多照照自己,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先把自己的毛病纠正了,照别人才有说服力,才有可信度。(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