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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寒:“贿款是借款”实乃有悖常识的狡辩

2017-11-21 19:58 作者:网络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湖南省张家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丹峰的判决书。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于今年初判处程丹峰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50万元。现年47岁的程丹峰系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的女婿。法院经审理查明,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荣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947.6万元,港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11月15日《新京报》)

背靠大树好乘凉,要不是因为他是苏荣的女婿,或许不会有今天的结局。一则,如果没有全国政协原副主要是席苏荣这块“金字招牌”,他怎么可能从一名财政部工作人员,先“空降”到湖南有色金属管理局插副局长,再“空降”到张家界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二则,如果没有身在中央的老丈人撑腰,他怎么可能如此肆无忌惮,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一个个商人提供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最终令自己身陷囫囵?

即便在苏荣被查落马后,程丹峰仍不能正确认知自己的错误行为,天真地以为退了贿款,再订立攻守同盟,死死咬定“贿款是借款”,并且已经归还,就完全无事了吗?显然,他太过自信,才会干下如此有悖常识的狡辩来。

首先,“借款”行为太蹊跷。天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人生在世,难免会遇到天灾或是人祸,向他人借钱是很正常的行为。但是,程丹峰向商人借钱,既不是因为家人生病住院,或是有其他困难,无缘无故“借钱”干嘛?而且,从中央到地方早已严禁官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程丹峰从2009年到2012年多次向商人“借钱”数百万,显然没有合理的解释理由。

其次,“还款”行为太夸张。可以看出,程丹峰向商人“借钱”行为,均发生在“空降”地方之后,手中有了实权,再加上背后有老丈人撑腰。数百万借款从2009年到2014年上半年,他未向商人还一分钱,为何在苏荣落马之后,短短时间,先后还给商人数百万,这也太蹊跷了。

最后,他太低估纪检部门的能力。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尽管程丹峰是利用影响力受贿,没有直接为商人提供便利,但经过这么多国家公务人员“中转”为商人“服务”,怎能不留下蛛丝马迹?党的十八大以来,众多手段高明、行为隐蔽的贪腐“高人”,不都倒在反腐“利剑”之下了吗?诸如程丹峰这种语言上的狡辩,又怎么可能骗过久经反腐沙场的纪检监察人员。(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所以,在公众看来,程丹峰的狡辩既有悖常识,也徒劳无功,充其量给众人茶余饭后留下点笑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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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寒:“贿款是借款”实乃有悖常识的狡辩的评论 (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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