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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公子

2016-09-25 14:19 作者:方云  | 9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段启民被附近的人称为“花花公子”,原因是他时常出入酒吧、舞厅这类风流场所。附近的人一辈子也不会走进酒吧、舞厅这类地方,更不晓得里面是什么样子,这个概念他们头脑里没有。他们单纯的思想隐约觉得这些地方和电视里的青楼有某些相似之处。

段启民梳着四六开的分头,喷啫喱水,发丝一丝不乱,上身穿一件白的衬衣,下身一条西裤,聚酯纤维面料的,脚上皮鞋,显得很齐整干练,也很绅士。和附近的人站到一起,真是鹤立鸡群。这么个人,第一次见到他的人,绝不会想到他会是花花公子。

他会耍几套拳脚,他对人说他曾在少林寺学习两年武术。他有没有在少林寺学过武术,附近的人不知道,但他会几路拳脚,他们深信不疑。每天早上段启民都在门前马路上耍拳。双截棍,九节鞭舞的很溜。看到他耍的拳脚,他们很愿意相信他在少林寺学过武术,否则怎么解释他功夫的来源?有一套动作他耍的很酷:跑步,高翘腿(腿尽力向上抬),伸右手,右手能碰到右脚尖。这套动作他做的干净迅速,炉火纯青,一阵风似的,不拖泥带水,虎虎生威。于是附近的孩子就愿向他学习武术,拜他为师。拜师的束脩是一袋水果。段启民很乐意收徒,也乐意教他们。他不知从哪里听来一句诗:令公桃李满天下,何用堂前更种花。(他受教育程度不高,会的诗不多)他觉得这是诗词里最好的一句诗,仿佛就是在说他自己,心里美不滋儿的。

他教学生很认真。

“站如松,坐如钟,头要正,身要直。”

“眼睛平视前方,双手紧扣大腿,中指对准裤缝。”(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左看右看,不交头接耳。”

……

每个动作都掰开揉碎了教习,很有个师父的样子。学生不规范的动作,都会悉心指导。两次指导还不改过,他就要惩罚。拿一根柳条,打手心。其实也并不真打,力度刚好控制在喊出声的范围内。没多久,这些孩子就都会简单地耍一些拳脚。学校举办儿童节才艺表演大赛时,他们表演了武术,赢得阵阵掌声。有人问谁教你们的武术?“段启民。”他们很骄傲地回答。

他在酒吧、舞厅学来很多荤段子。“大妮大妮快点灯,你的××着了惊,二妮二妮快开门,你爹的××吓死我……”在教给学生武术的同时,这些荤段子也注入了他们的头脑。嘴里说的什么孩子未必了解,但当大人听到他们这样说的时候,一定吓了一跳,从此就不再让孩子跟着段启民学武术。

段启民依旧出入酒吧、舞厅这些风流场所。他进出这些地方像候一样按季节去的。天和天去,天和秋天外出找活干。他做过很多活,诸如贩鱼、卖牛肉、运棉花、拉石灰,他穿着干净,做事情挺认真,不贪小利,因此厂家都很愿意用他。他的钱大都花在了酒吧和舞厅。

他甚至荒唐到把小姐弄到家里过

段启民给本地做了点贡献。他在门前种了花,叫一丈红,给本地增添了新鲜的颜色。在他死了多少年后,人们看到这种花,还会想起他。

本地人不种花,也不会赏花。门前、街口,灰不拉唧,光秃秃的,偶尔可以看见几株凤仙花,他们不知道它的学名,因为它能染指甲,就叫它指甲草。也正因为它能染指甲,所以才能存留。他们的生活是很单调的,灰墙,黄路,白云,构成他们生活的主色调,唯一有点亮颜色是绿树蓝天。他们的生活一年可当作一天来过,一天的生活则是一年中每一日的重复。他们不见得就喜欢这种生活,只是这里的人一代又一代都这么过来的,他们自然而然地认为生活就该这样。鲜艳的颜色,对于他们的生活似乎不大合适。单调是单调了点,慢也慢了点,说闲适也成,却不沉寂,季节的变化带来了风雪的滋润,有鸟叫莺啼,有鸡鸣狗吠,还有童哭声,婴孩的蹒跚学步让他们觉得生活有盼头,有变化,因此他们也是在享受这样的生活。

自从段启民门前的一丈红开花了,看到的人眼睛一亮,都感到惊讶还觉得惊喜。咦,这是原来的路吗?这是花花公子家吗?人们难免会在心里有这样的疑问。有房屋和山墙做背景,衬托得花就像画在上面似的。花朵从下至上一节节开放,红的、粉的、白的,招引得蜜蜂飞来飞去,忽上忽下。他们发觉生活原来可以点缀以鲜亮的颜色,这对于他们真是惊人的发现。以前都在拒绝,如今一旦不经意进入他们的生活,真要对以前的无知自怨自艾。对于美,无论艺术家还是普通人,看到的都是称心、可人。这样自然的美,不发现则矣,一经发现,他们就要大力延长这种美,好像要把以前丢失的全找补回来。他们向段启民讨来更多的花籽,也不问他是从何处得来的,有空的地方都撒了籽。到了深秋,一丈红的花朵还在顽强开放。花谢后结成了籽,风把籽吹的哪儿哪儿都是。来年夏天,花开的也哪儿哪儿都是了。

有人曾劝过他为何不找个女人结婚,像他这样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他说不想过一种死寂的生活,结婚就像一颗钉子嵌入墙壁,生活就钉死了,人也会麻木。他是一个活人,需要灵动的生活,需要刺激。他的思想远超本地人的思想一百倍,听到他这话,人都在心里觉得好笑,不置可否,从此也就没人劝他。他更加放浪形骸。

他死了,一个冬天夜晚他从舞厅回来,喝的摇摇晃晃,在马路上被车撞死了。肇事的汽车逃跑了,发现他时已经没气了。本地人兑钱买了一副棺材把他埋了。

人都说都是他自己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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