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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薄情的世界里深情的活着

2016-06-18 15:58 作者:寒山落梅  | 1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我觉得,我很小时便成熟了。成熟过早,也并非什么好事。它让我提前品尝了孤独的滋味。然后,漫长的一生,我都在与孤独为伍。在孤独这片海里,挣扎,沉浮,哭泣,欢笑。

我五岁上小学。像村上树笔下的那些主人公,我孤独,敏感,独来独往,无亲朋,无故交,无姐妹,背景稀疏,人际关系单薄。这种感觉自上小学后,益发明显。别人有堂兄妹,本家姊妹,远房表姐妹,唯独我没有。别人有同姓氏的同学,唯独我没有。老师偶尔在课堂上讲雷锋的故事,惹的同学们总看我,那眼光似乎在说,哦,原来你们是一家呀。每每这时,我便既激动又尴尬,既心惊肉跳又莫名其妙。我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之大,为何只有一个雷锋与我同姓,而且又是书上的人物,太遥远,太不真实了。

后来,我知道,我们家是从另一个遥远的地方迀到这个村子的,所以全村只有我们一家姓雷的。父亲常说起那个地方,说那个地方的人全姓雷。我有时怀疑,那个遥远的地方,一定是在某个外星球,而我们注定要在地球上孤单的活着。

每天下午放学后,我会在学校里呆到很久,一个人落寞的踢着沙包,直到暮色落满校园。年少的心里呀,盛满了孤寂。那么深,那么浓的惆怅。直到母亲唤我的声音响破色,我才知道,原来我也是有人惦记,有人的。我知道,即便全世界的人都不喜欢我,至少我还有父母。 也因此,我特别珍惜每一个走进我生命中的人。

那时,邻家新搬来一户人家,父母都是工作人员,他们家的孩子又漂亮,又懂事。我和他们的小女儿最玩得来。我们的玩,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我们之间有一种叫静默的东西。她是个很静的孩子。我喜欢和她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说,哪怕只是看着夕阳微笑。当时不自知,其实一点一滴里,全是诗,是哲学。

有一次,她去外村的奶奶家,我竟步行几十里去找她。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到的时候,天都黑了。她很感动夜晚,我们并排躺在院子里的竹床上,她说,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们要好一辈子。我们握着彼此的手,感知着这份小小的温暖,仿佛是一生一世似的。那一刻,我的眼泪淌下来。 因为寂寞,所以对世间情意有一种固执的渴望。(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然而,像所有小说中的老套情节一样,两年后,随着她爸工作的调动,她也转学了。 幼小的我们信誓旦旦的发着誓言,她说,我会给你写信的,我会回来看你的。我说,我不会忘记你的。

后来,我们通过几封信,她回来走亲戚时也专门来找我。那时,她变得有些忧郁了。我们试图找些话来说,但时间与距离使我们再也不找不回曾经的默契了。再后来,就断了音讯,那一点点的美好也被生活的浪花卷得无影无踪了。前几天,看贾樟柯的《山河故人》,听到女主人公说:这世上,每个人都只能陪你走一段路,人总是要分开的。那时,我的眼泪就哗哗的落了下来。

以后,与我每天相处最多的就是羊群了。从八岁起,每到星期天或者假期,我就赶着一群羊,到野外去吃草。羊群从刚开始的两只,到后来的十来只,到三十多只,整整五年,我的大部分时光是和羊群在一起。我唯一的喜好便是与羊群一起到树林里撒欢。我像个野孩子,出没在树林里,饿了就去偷两块红薯烤熟了吃。每次吃完,嘴上便留了一圈黑渍,像长了胡子。

树林里到处是乱坟,盛的午后,知了在枝头绿阴里嘶鸣示威,林间越发幽静。羊群悠闲的在远处或躺或睡,或静静反刍,我趴在地上要么观察蚂蚁的行踪,要么欣赏一只甲壳虫笨拙的表演,要么研究一棵植物。我知道,我没有玩伴,没有姐妹,连远房的都没有。我有的只是这些孤独中的小乐趣,小发现,小小的快乐。有时,和小动物大自然在一起的乐趣,要胜过和人在一起。因为人有面具,而动物和自然是本真的一种可爱。

那时, 也不知从哪儿弄来了几本金庸的武侠小说,每次我把羊群赶进树林,就坐在乱坟堆旁开始看书。那时,我真感谢世上有金庸这个人,感谢有书这个东西。它为我开启了生活的另一扇门,无形中给予了我对抗孤独的力量。那时的我不曾想到,以后的漫漫人生,我将与文字为伴。它是领我开启精神之门的钥匙。

放羊的日子,也有不太平的时候。生活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我的悠闲自得惹怒了几个大一点的女孩子。她们都是些过早辍学的孩子,不喜欢上学,调皮捣蛋一流,每天的任务就是放羊。我的独来独往在她们眼里颇有些清高的意味,好像不把她们看在眼里。其实,那时的我也确实不想臣服于任何大孩子,即便他有大拳头,我也不怕。我从心底瞧不起那些不上学的孩子。我知道,我们都放着羊,可是我心里想的和他们不一样。我知道看天空,欣赏云朵和夕阳的美,他们知道什么。除了玩,就是吃,净长个子,不长智慧。

她们偷偷观察了我几天,终于向我发出了挑衅。她们抢走了我的衬衣,用竹竿挑着,在树林里声嘶力竭的喊着,故衣,谁来买故衣。接着是一阵得意的狂笑。那笑声盘旋在树林上空,像电视剧里的慢镜头,一点一点拉长,然后如疾般砸向我的全身。痛,痛,痛,在一个敏感少女的心里,蔓延成一生的伤痕

我问一个大点的孩子,故衣是什么意思。他说,就是死人的衣服。那一瞬,羞耻,侮辱,痛苦,扑天盖地的压来。我绝望又无奈的听着,感觉时间好慢,第一次发现生活原来是这么残酷。 日影西斜时,她们终于喊累了,把那件粉红衬衣挂在一株小树的最高处便扬长而去。那件粉红衬衣飘在黄昏的树树林里,像一朵晚霞,有几分凄艳。这中间,我一直没说一句话,我只是静静的看书,偶尔看看我的羊。我有超强的隐忍能力,我知道,任何一场灾难都有结束的时候。多少年后,当中年的我站在一个城市的瓢泼大雨里,雨水没过脚踝,没有伞,没有灯光,没有一只依靠的手臂,我又想到少年的那一幕,是的,任何一场灾难都会有结束的时候。

那几个女孩又怂恿两个放羊的男青年欺负我。男青年抽着一根烟,对我说,你也抽一下,不然别想回家。眼看天色已晚,无奈,我接过抽了一口,呛的我流出了泪。他们问,什么味道?我说,苦辣。他们嬉笑着放过了我。从那时起,我知道,苦辣,是生命的滋味。逃不掉的。 我至今不明白,我从没招惹她们,她们为何如此嫉恨我?难道沉默也是一种强大,这种力量令她们不安?人类的生存规则本就如此么?

再后来,又有一个女孩与我过从甚密。她也是苦命人。我结交的人大多是苦命人,就像耶茨说的,他只欣赏失败者。同类者,是能闻得见彼此的气息的。我和她一起上下学,一起在夜晚牵手回家,一起睡。有一天晚上,我们在学校因看电影回家迟了,在路上被两个小混混拦住,她怒吼一声,竟吓退了两个人。估计是刚出道不久的。我们两个人一路狂奔。直到进了家门,还是惊魂未定。

后来,她因一段感情自杀身亡。我又一次失去了好友。 我再次成了孤独一人。

几年后,我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师范五年制大专班。那些日子,全乡人都知道了有我这样一个女孩子。虽然我还是一个人,还是村上的单姓氏,但我内心却充满了骄傲。经历了许许多多,我的内心早已长满仙人掌,变得坚硬无比,它可以抵御一切不幸与孤独。

在街上,偶然遇见那些放羊的女孩,她们早已嫁为人妇,成为人母,生活打在她们身上的烙印清晰可见。她们冲我愧疚的笑,热情的和我打招呼,那一刻,我的心里很平静。我想起《圣经》里的句子: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生命告诉我——人,生而孤独。小半生的光阴,我一直在静静享受这份生活赐予我的孤独。没有孤独,我不会是现在的我,没有孤独,我看不到人生境界的大美。在这薄情的世界里,我将深情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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